新站区:“四强化”落实监督执纪职责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02-04 08:41 浏览量: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是做好纪委执纪问责、监委调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2019年,新站高新区纪工委将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抓落实、见行动、求实效,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监督的要害在于能够发现问题,进而在推动问题解决中实现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充分履行首要职责的相关规定,树牢监督首责意识,压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解决日常监督不实不细的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聚焦监督重点,强化靶向思维。监督要把准关节点、要害处。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省、市委结合实际提出的相关贯彻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六大纪律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不懈惩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尤其是《党支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政治生态。还要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严防权力运行失范,严防潜在的廉政风险变成现实的腐败问题。

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合力。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的各项监督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制度,强化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意识,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强化日常知情监督及过程监督,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开发区巡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政治体检”和“利剑”震慑作用。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并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加强对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推动纪检监督全覆盖。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阳光村(居)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常态化运行,及时发现和纠治基层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实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用足、用活、用准“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严防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轻度违纪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要以问责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作用,提出源头治理的建议要求。推动建章立制,大力推进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改革创新,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二过”。(新站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曹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