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激浊扬清不松劲 继往开来启新程

发布时间:2018-03-02 16:04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浏览量:

2017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年初既定部署和十九大后中央、省里的新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忠实履行职责,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向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

回望2017,反腐倡廉掀高潮

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只有将执行落到实处,才能形成威慑力。

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市直3个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开展党内问责226例,问责党组织10个,党员领导干部2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7人……合肥市通过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程纪实等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市县两级共安排50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现场评议,责任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完善。

去年以来,合肥市纪委先后严肃查处了市轨道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思源、合肥行政学院财务处原处长丁岩松、新站高新区建设局原局长孙宁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54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198件,立案19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70人,其中县处级26人,乡科级19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通过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的不断好转。

同时,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微腐败”治理,坚决维护党纪严肃性。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发现、惩治、防控三项机制,严肃查处民生、扶贫、环保、工程建设、行政权力行使、“村霸”、“阳光村务工程”等7个重点领域的“微腐败”问题,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通知》,创新推出的“治理微腐败三七工作格局”。2017年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合肥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30余名新任县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将梳理出的谈话函询情况通报被谈话函询人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予以说明、诫勉谈话的作出深刻检查,其中接受市纪委谈话函询的市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查50人。全市按“四种形态”处理3491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2892人次,占处理总数的82.8%。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合肥市深化落实“教育预防在先、明察暗访跟进、严肃查纠有力、通报警示于后”的作风监管“合肥模式”。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将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优先处置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0起,处理党员干部229人,

着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县两级如期全部完成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选举监委主任、任命监委组成人员、挂牌成立监委等各项工作。改革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监督执纪部门编制数分别占机关编制总数的71.2%、72.7%。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改革效能逐步彰显。

正人者必先正己,打铁必须自身硬。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十届省委前两轮巡视和省委巡视组对我市部分县(市)区巡视发现的涉及纪委的有关问题,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委严格进行对照检查整改。严肃处理反映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全市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68件,已初核36件,给予“红脸出汗”谈话和诫勉谈话处理11人,开除党籍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展望2018,从严治党更有力

2018年1月20日,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合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是合肥今后一段时期内发展的重要目标,面对新时代及合肥新形式的要求,2018年,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五个纯粹”。坚持“六破六立”,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整体把握全市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市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在市监委挂牌迈出改革重要一步后,2018年,合肥将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部署。认真落实《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统筹规划留置办案区建设。正确把握纪委监委一体两面、内在高度一致的特征,抓紧建立健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运行机制。

面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新的表现形式这一复杂现状,2018年,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将自觉严格遵守改作风、反“四风”的各项新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决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形成“头雁效应”。

坚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完善治理“微腐败”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和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同时,继续深化政治巡察,2018年,合肥将推进对50个市属单位的巡察,还将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坚持上下联动,探索开展县(市)区交叉巡察。

依托“清风阁”纪检监察网站,“清风合肥”微信公众号和“合肥纪检监察”APP等四位一体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党纪条规时时送”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知规明纪、遵纪守法,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下工作和生活。加强对先进党员干部模范事迹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至关重要。2018年,合肥市将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铁军”。面对扩大了的纪检监察权力、工作对象范围和干部队伍体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将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首先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