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正风纪 抒写反腐新篇章

发布时间:2018-03-15 09:43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浏览量:

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自成立以来,按照市纪委监委“沉下去、贴上去、融进去,尽快开展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加强制度建设,履行监督专责,反腐肃纪硕果累累。

 

回首2017我们正风肃纪不忘初心  

调研走访,主动融入驻点单位工作。

先后走访了三家驻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基层站所,传达全市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精神和纪检工作的新要求,通报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组会、民主生活会、行政办公会、工作例会、项目评审和论证等会议,关注驻在单位重点工作进展,参与研究和监督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完善机制,夯实“两个责任”基础。

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与驻在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制定了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抄送制度、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工作协商沟通制度、信访线索问题转交和核查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6项制度,建立与驻在单位工作联系机制。出台纪检组内部工作运行规定,明确主要职责、工作权限和方式、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履行监督责任实行全程记实,工作全程留痕。

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执纪监督工作。

一是督促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驻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赴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检查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对庐江县2016年环巢湖绿肥种植基地项目奖补资金和2017年秸秆禁烧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检查,走访种植大户及部分村民,详细了解种植作物和资金到户情况。三是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定期对驻在单位机关、窗口和二级单位开展效能暗访,检查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驻在单位特别是采取分散购买、分批报销、虚列名目等形式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和违规公款接待吃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对项目申报评审开展监督。先后对2017年度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主题创新大赛决赛、“互联网”+现代农业推广建设申报项目等近两百项涉农和水利项目评审进行监督。五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先后4次对新站、经开、高新、合巢经开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查。

对标主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一是对标工作要求加强培训强化自身建设。二是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对上级交办和司法移交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做好初核和调查取证工作。立案4人,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人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对1人进行了函询。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驻在单位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对在驻在单位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出具监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对去年给予党纪处分的3名同志进行了回访教育,对拟提拔的干部出具廉洁回复意见。

 

展望2018我们反腐惩恶砥砺前行

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五个纯粹”,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督促驻在单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对照全市衡量政治生活状况指标及应对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会、重要行政会议,协助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组织开展反腐败斗争。

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按照市纪委、市监委的部署要求,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实现执纪审查与调查处置顺利对接,上下联动开展巡视巡察,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督促驻在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共合肥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三十条规定》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管。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实施作风建设合肥监管模式,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开展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活动和协会学会清理审计工作,做到快速调集力量、快速核查立案、快速处理曝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有力、常态化的威慑氛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

强化监督执纪,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督促驻在单位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注重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完善线索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核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驻在单位建章立制,抓早抓小,勤打招呼勤提醒,对潜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咬耳扯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红脸出汗谈话、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突出工作重点,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行政审批、民生工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涉农奖补和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质量安全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大力推进治理“微腐败”工作,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驻在单位对照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目录要求,开列主体责任清单,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措施,细化量化可控的具体工作任务,逐项分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延伸至基层,实现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全覆盖。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加强自身建设,高标准打造廉洁“铁军”。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派驻纪检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向核心看齐,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忠诚履职尽责。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