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 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发布时间:2018-03-12 17:47 浏览量:

受理信访举报114件,立案79件,结案70件,给予党纪处分65人、政纪处分11人、双重处分6人,其中乡科级8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移送问题线索2件……这是2017年,包河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向全区人民交出的一份正风肃纪的成绩单。

 

回顾2017,包河正风反腐这一年

持续传导压力,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2017年包河区纪委认真开展约谈函询、述责述廉、责任考核等工作, 43个党组织向区委书面述廉述责,4名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区纪委全会上向区委述责述德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提问;对3个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共开展党内问责13例,问责党组织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模式,紧盯重要节日。2017年,先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0次,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加强“三公”消费监督,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持续下降,比上年度下降20%。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20人,党纪政纪处分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6人。

严明党纪,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位。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组织新提拨的94名区管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始终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398名换届人选及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对104名拟提拔重用干部和28名实行职级并行干部、285名评先评优个人和175个评先评优单位(集体)开展廉洁审查,取消提拔重用、提名人选资格2人,否决评先评优资格2人、6个单位(集体)。做好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工作,先后问责17人,其中行政警告并免职1人,诫勉谈话7人,“红脸出汗”谈话9人。

强化教育监督,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深入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组织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测试400多人次、开展“一封好家书,传承好家风”征文、举办反腐倡廉优秀曲艺作品巡演、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读《忏悔录》撰写心得等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创建第八批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个,市级标兵示范点1个。组织对全区85个社(村)居委“阳光村务工程” 建设常态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街镇也创新方式方法:烟墩街道实行纪检工作村居片区负责制,打通“最后一公里”,遏制“微腐败”;望湖街道开展“三种警醒”,筑牢“思想堤坝”;大圩镇建立村级“微腐败”巡察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芜湖路街道曙光社区推进阳光居务建设。

提高震慑力度,在探索实践中扎实推进巡察工作。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一办三组”4个正科级巡察工作机构,配强配优巡察队伍。在全市率先出台《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包河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等制度。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67 条,提出意见建议33条,移交问题线索20条。20个问题线索,已办结19件,立案2件2人,问责18人。2017年完成对区农林水务局、大圩镇、烟墩街道等7家单位的巡察。积极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包河相关工作,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办结。

强化政治担当,审慎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包河区按期完成国家监察体制试点工作。实行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撤销原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重新设置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组4个,单独派驻组2个,实现派驻全覆盖。出台《关于在区属国有企业设置纪检机构的实施方案》,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设置。同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为期7天的业务能力提升班,参训人员55人。推荐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区培训32人次,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展望2018,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坚定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18年包河区纪检监察组织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五个纯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高度警惕“七个有之”, 巩固拓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成果,坚持“六破六立” ,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中;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抓住关键环节,建立衡量全区街镇、部门政治生态状况的指标体系,推进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制度,把好选人用人“三关”。

突出对标对接,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区监察委员会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包河区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规程》等制度,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将继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构建。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派驻监察机构和监察专员、特聘监察员制度,把监察职能延伸到街镇和村居,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始终高悬利剑,不断提高巡察工作震慑力度。2018年,包河区纪委将继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化巡察相结合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做好巡察工作整体规划,实现在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工作全覆盖。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权力较为集中的部门及街镇、村居覆盖,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敢于揭盖子、掀底子。2018年完成17家单位巡察任务。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包河区纪委将继续强化“六大纪律”,增强运用“四种形态”实效性,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惩治腐败,重点查处某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同时将继续致力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加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提炼包公廉政文化、本土优秀文化基因中蕴含的“廉政”“廉洁”元素,用廉政文化传播正能量。

加大治本力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8年包河区纪委将继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 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惩纵容、包庇涉黑腐败。同时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管教育,严肃查处和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推动“阳光村务”工程平台建设。探索推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打铁必须自身硬。包河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纪检监察干部慎用权力,加强自我约束,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又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包河区纪委将2018年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能力提升年”,围绕“全员培训、全体融合、全面规范”要求,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交叉轮训等形式,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打造出一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供稿:包河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