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牢记使命勇担当,重整行装再出发

发布时间:2018-03-08 16:24 浏览量:

2017年,在合肥市纪委和巢湖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年初既定部署和中央、省市新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回望2017,我们牢记使命勇担当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信访举报294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70件,立案185件,结案182件,给予187人党政纪处分、其中乡科级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3.26万元。数字的背后,彰显的是巢湖市纪检监察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态度决心。

政治建设摆上首位。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

“四种形态”挺纪在前。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积极践行“四种形态”,重点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6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51.2%。持续推进重大、典型腐败案件“一案一分析”工作,选取十八大以来查办的95起典型案例,编印千本《巢湖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按照《“为官不为”问题问责规定》和《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若干规定》,对5名“为官不为”者进行问责,对10余名勇于担当者 “容错免责”,致力形成遏制腐败、惩治不为、激励干事的良好政治环境。

“两个责任”压实落细。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推行主体责任“签字背书”、述廉述责和民主评议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进一步完善清单定责、强化履责、严格考责的责任落实体系。2017年共对17名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实行“一案两谈”和“一案双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夯实。

正风反腐持续高压。完善“教育预防在先、明查暗访跟进、严肃查纠有力、通报警示于后”的作风建设监管模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变异“四风”问题,组织各类明查暗访8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处理党员干部26人、其中给予18人党政纪处分,对11起26人(次)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直接查处刘小飞、方必清、储建军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2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3.26万元。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建立问题发现、惩治、防控“三项机制”,重抓民生、扶贫、环保、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等“七项工作”。加强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工作,共受理移交问题线索24件,办结21件,问责38人、其中乡科级11人。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年立案23件,党政纪处理23人,1人移送司法机关。

“三项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派驻和国家监察体制“三项改革”,如期实现巡察、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一办四组”的巡察模式已经形成,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部进驻并开展工作,巢湖市监察委员会如期挂牌成立并与纪委合署办公,成立第二天即按照省纪委指定,抽调精兵强将担负起“一号专案”。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守规则、履专责、严自律、树标杆”专项行动,坚持“刀刃向内”,启动了纪检监察系统专项巡察。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先后制定印发《巢湖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关于对问题线索实行全程监管的暂行办法》等规定,严格工作规程,补齐监督短板。

 

展望2018,我们重整行装再出发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2018年,巢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冷静清醒,扎实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重装行装再出发,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加快建设“明珠之城” 提供坚强保证!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拓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成果,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把党内监督“三个全覆盖”抓深抓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出台《巢湖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探索建立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派驻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延伸的监督模式,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衔接。深化巡察监督改革,创新实行巡前、巡中、巡后基本流程“一表清”制度,探索建立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改后报告的巡察模式,完成年度4轮、30家单位巡察任务,有序推进落实本届市委任期内103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要求。深化派驻监督改革,建立“周汇报、月调度、季评议、年考核”制度,完善流程和机制,推动综合派驻工作“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工作开展、调度考核、责任落实”五个到位,充分发挥综合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

把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坚持下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细则》、合肥市委《三十条规定》,结合巢湖实际制定印发《中共巢湖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三十条规定》,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建立快速调集力量、快速核查立案、快速处理曝光机制,完善作风建设监管模式,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同时坚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把纪律建设治本作用拓展开来。全面贯彻“四深化、一从严”的要求,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采取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把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推向压倒性胜利。不断完善边查案、边剖析、边通报、边开展警示教育、边建章立制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总结审查调查、巡察监督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不断健全“廉政教育+”模式,将典型腐败案件“一案一分析”工作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让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结合实际制定《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责任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进一步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责任传导到位。建立完善线索反馈、办案协作、案件会商机制,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等,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探索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和规程,完善问题清单、逐个督办、办结销账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一查到底。

把纪监系统干部队伍锻造成一支“铁军”。 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集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在学习中提升能力,在实战中锤炼本领,大力培养既懂纪又懂法的干部队伍。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自我监督,认真执行执纪监督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巩固和深化“守规则、履专责、严自律、树标杆”专项行动成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恪守清正廉洁,从严践行各项纪律要求,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供稿:巢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