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公布后,长丰县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扎实开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增强贯彻实施的政治意识,夯实纪检监察干部科学行使监察权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供学习便利。县纪委在网站及时发布《监察法》全文及相关释义说明等内容,统一购置发放相关书籍资料,并与县新闻传播中心、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对接,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县内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凝聚共识,为《监察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广泛开展自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监察法》原文,逐字逐句地消化理解,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关于《监察法》的一系列解读、访谈、理论文章和释义案例等内容,全面准确掌握《监察法》核心要义。
组织专题学习。做好宣传推荐,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专题学习,深入研讨、深化理解,切实领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及时了解、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抓好业务培训。县纪委把《监察法》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专题培训内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所学所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建议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把《监察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并纳入党课教育课程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举办系列专题培训班进行专题培训。
严格执行贯彻。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先学一步,深刻领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方针等,做到吃透立法精神、融会贯通,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深刻把握《监察法》的内涵和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监察权限、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要求等;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提升贯彻执行《监察法》和认真履职尽责的能力,依纪依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规范高效开展审查调查,确保行使监察权取得良好效果。(供稿:长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