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通过后,庐江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机关干部,采取交流互学、对照自学、思考促学等方式,开展学习讨论。
讨论交流互动学。通过领导领学、常委会研学、分组自学等形式,全方位学习。要求全体干部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力求学习效果尽快转化为工作动力。
摆进自己对照学。围绕如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养,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学,在理论结合实际的思考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从而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目的。
联系工作运用学。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详细研读,联系实际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疑问进行深入剖析,明确思路和推进措施,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监察效能,切实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和水平。(供稿:庐江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