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监察法》(第十六期):严格执行调查立案、遵守请示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07 14:38 浏览量: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这部法律与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都密切相关。为认真做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近期联合制作了《每天两分钟 带你了解监察法》节目。通过电台播音的方式,为我市广大听众解读《监察法》法条,让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深入学习和了解这部法律。


今天,

我们一起来聆听学习

第十六期节目

《严格执行调查方案、遵守请示报告制度》


审查调查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统一领导。为此,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

调查方案是对调查工作的总设计、总安排,是进行调查工作的具体计划和部署。为保证调查人员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防止个人专断、以案谋私,监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