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公开宣判张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年3月29日下午,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该集团首要分子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积极参与者吴某某、曹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十个月 。
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吴某某、曹某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于2018年4月至6月期间,非法讨债获取利益,有组织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巢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向某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9年3月29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向某等2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指控触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等11个罪名,涉及犯罪事实36起。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向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有组织地在巢湖市市区及周边乡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合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