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期,长丰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政治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长丰》报、广播电视台、“中国·长丰”门户网站、长丰纪检监察网等县内主流媒体,注重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移动多媒体等现代传播平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纳入县委宣讲团近期宣讲工作范畴,集中开展学习贯彻新《条例》宣讲活动。纳入各类文化文艺下基层活动,结合开展“我们的传统节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加强学习教育,了解掌握《条例》的核心要义。近期召开一次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扩大到县几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邀请专家开展《条例》专题辅导讲座。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督促落实到位。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县委党校教育课程。通过“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OA政务办公系统、微信平台等方式,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紧密结合“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等制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深入学习《条例》,让每一个党员逐条学习、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自觉执行。
加强贯彻执行,增强落实《条例》的行动自觉。及时完成“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整改落实工作任务,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建章立制,巩固提升“讲严立”成果。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查三问”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内容,以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进正风反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长管长严,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体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注意把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统一起来、互为补充,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让制度“长牙”、 纪律“带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的学习贯彻取得实效。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是否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调研、分析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供稿:长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