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长丰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的通知》(长纪发〔2018〕15号),决定集中一周时间,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一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旨在引导全县党员进一步熟知和掌握《条例》,进一步增强党性党风党纪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通知》明确参加知识测试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党员,重点是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测试题由县纪委统一命题。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自行印制成纸质测试卷,采取开卷形式,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组织测试、阅评。
《通知》要求测试结束后,各级各单位将乡科级正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答卷、知识测试结果报县纪委。各级各单位党员的参与率、优秀率作为2018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供稿:长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