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纪”忆】挺纪在前 治病救人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21-10-28 14:30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实现抓早抓小、立改快改,常态常用。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436人次,运用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1.5%、25.7%、4.8%、8.0%。

把第一种形态用到位,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

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制度是基础。市纪委监委出台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细化明确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11项内容,对党组织的2种处理方式,以及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7种处理方式,并对审批程序、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委(党组)精准用、规范用、常态用。

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抓小是前提。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实行执纪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将工作重心由以查办案件为主向监督检查倾斜。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实现监督在一线,发现在日常。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列出负面清单,完善抓早抓小机制,抓实常态化近距离监督,既盯“关键少数”,也盯“绝大多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层层设防、防微杜渐,2020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占比达到64.8%。

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精准是关键。坚持分类处置、对症下药,巧戳“痛”处,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综合调研、监督检查、巡察、案件查办等情况,精准研判分析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准确把握党的政策策略和纪法要求,精准区分类型、因人因事区别对待、综合施策分类处置。

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位,在“正歪树”上发挥作用

突出政治机关属性,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践中,让党员、干部真正知错改错、洗涤心灵,重新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开展同志式谈话,在谈话方式上,以同志相称,通过真诚态度、人文关怀,以情感人、以纪律人;在谈话策略上,既查清问题、指错纠错,又强调政策感召、教育感化;在谈话效果上,力求让谈话对象敞开心扉,感受组织的严管厚爱,唤醒党性观念。

在开展谈话函询中做到理想信念宗旨、政治责任“两必谈”,入党誓词、入党记忆“两重温”,使党员干部真正形成悔过改错的自觉,通过“润物细无声”的谈话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关心和爱护。

把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落实到位,在实现“三效合一”上下足功夫

综合党的政策策略和纪律法律要求,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既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又综合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同时坚决不放松第四种形态,持续释放出惩治极少数、挽救大多数的强烈信号。

立足“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重点查处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深入查办政法、国资、人防、招投标、拆迁安置等领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极少数“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321人次,持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