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学致在中共合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2 08:59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坚持“严”的主基调  确保工作高质量

为合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合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5日)

汪学致

我代表中共合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宋国权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立规明矩转作风,净化生态促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战略性成果。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省会担当,严格对标对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市纪委常委会领学促学作用,先后召开54次常委会会议、1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任务新要求,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积极作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修定29项请示报告清单,推动请示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全年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46次、向市委请示报告54次。改进政治生态动态研判方式,建立专题监督、延伸分析、下沉调研等6项工作机制,形成9个县(市)区和85家市直单位的政治生态“活页夹”,做到实时研判、动态预警。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贯穿始终。围绕一体推进“三不”、推深做实监督首责等10个专题开展调研,点对点了解情况,实打实解决问题。协助市委抓好主题教育,督促指导各级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问题,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清单”,促进了整改落实。

围绕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政治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十二项工作举措,常态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以阜阳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集中治理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查处问题44个,处理56人,通报8起10人。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等工作,协助市委建立党自身面临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0件。

坚持从本级改起、从自身做起,督促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移交的62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按照专项巡视“回头看”工作要求,配合开展“再对标、再整改”,逐一“复检”、查缺补漏,整改效果得到进一步深化拓展。

(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不断加大

认真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协助市委制定实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2条禁止性清单目录,推动各级对照查纠问题238个,通报典型问题15起28人。制定落实“基层减负年”若干举措,牵头抓好“减痕、减压、减责”工作,着力解决一批“多、推、虚、浮”等问题。扎实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查摆、检视和解决7个方面20个问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市县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重点内容,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3个,处理2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对全市233名新任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庐阳区坚持以案促改出实招,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整饬了一批顽疾沉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不断深化。

坚持完善“4+3”作风监管合肥模式,积极探索县(市)区交叉互查机制,做到重要时间节点抓早抓小、从严教育,日常监督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9个,处理311人,公开曝光46批次153人,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落实。

(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协助市委抓好主题教育“8+2”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4个领域19项整治重点,共查处问题75个、处理1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8起51人,市纪委分三批次向社会公布17项工作成果。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创新建立“五快三抓紧”“三一律一促改”工作机制,实行“联点包案”,强化协同联动,开展“逐案过筛”,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关系网”及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线索867条,立案26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完善治理微腐败“三七”工作格局,健全问题发现、惩治、防控三项机制,严肃查处民生、扶贫、环保等7个领域的“微腐败”问题。全市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4起,处理27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1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市本级分八批对相关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肥东、长丰等地大力推动“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常态化运行,将“谐农三资”与“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有效整合,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得到加强。

(四)巡视整改效果和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建立健全巡视整改机制,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协助市委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抓好涉及各级纪委监委整改事项。对整改迟缓、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约谈、督办。省委巡视向市纪委反馈的5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50项。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100件,已办结92件,其中查实80件,成案率87%。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四个落实”要求,充实巡察工作力量,组织实施市委第六、七轮巡察,完成对57个单位(地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率由年初的32%上升到72%,实现对市县两级13个开发区、16个副县级乡镇、27个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全覆盖。市县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对204个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对市县法院、人防系统开展同步巡察,对1313个村(居)开展延伸巡察。十一届市委巡察共发现问题4771个,移交问题线索599件。

坚持“边巡边移”“边巡边改”工作机制,对巡察期间反映具体、可查性强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移交办理、督促立行立改。对巡察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多轮专项检查,对整改效果明显的3家单位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4家单位予以约谈、27家单位发出督办函。

(五)监督首责进一步落细落实

协助市委制定《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着力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规定,探索实践“室组联动、组组联动”模式,实行日常监督项目化、清单化管理,主动延伸监督触角,使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动态更新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各级纪委监委共对6244名拟提拔任用、7794名评先评优人选提出把关意见,对拟任的245名人选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538人次,同比增长22.6%。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3724人次,占总人次的67.2%;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250人次,占22.6%;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50人次,占4.5%;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314人次,占5.7%。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纠正执行不到位问题。全市共对906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其中县处级20人,乡科级111人。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坚持从严问责,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8家市管班子党组织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把手”,进行约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党组织10个、党员领导干部384人。

(六)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

坚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加强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指导意见,探索实践“监察室+协作区”的改革模式,全市129个乡镇(街、区)全部挂牌成立监察室,同步调整组建协作区34个。肥东等地优化升级协作区,巢湖开展“室组区联动”,肥西开展发挥村(居)纪检委员作用试点,基层监察监督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市一级优化调整设立2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赋予监察权,实现对80家党政机构的监督全覆盖,同时把国资、教育、卫生系统所属63家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指导单位,推动派驻向行业和领域延伸。改革后,市一级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统筹指导9个县(市)区纪委监委调整设立82个派驻机构,实现对493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修订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文书、表格,新建来访接待、12388网络检举和电话举报平台,推动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七)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三不”一体推进的要求,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559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717件;立案19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61人,其中给予县处级干部党纪政务处分35人;留置49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推动线索移送、协调配合、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组织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审查调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回头看”,建立安全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实行日提醒、月通报、季报告,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坚持标本兼治要求,以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为抓手,深化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全市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17份,特别是围绕王尔发案件、“3.15”等案件,点对点地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注重督查落实,对于教育警示干部、整改防范问题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第六届“包公杯”反腐倡廉曲艺作品征集进入复评阶段,“廉洁家风润万家”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洁文化宣传作用进一步发挥。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注重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把政治机关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抓好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少数党支部工学矛盾突出、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等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强化政治功能。深入学习宣传“时代楷模”李夏同志先进事迹,着力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制定选调干部工作规定、借调人员参加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干部任免审批操作程序等制度。分级开展教育培训,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要求,举办44期纪检监察业务集中培训,培训干部3779人次;市县两级通过全员参学、督导促学、以考比学等方式,共组织1472人次参加系列课程培训,不断深化对《规则》《规定》和《规程》的学习运用。组织市县两级全员培训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市纪委机关合格率达100%。蜀山等地创新岗位练兵形式,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库建设。制定实施留置场所管理、“走读式”谈话、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备案登记等规定,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共处置问题线索120件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3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在抓好自身防控、发挥示范作用的同时,持续开展督查督办、明察暗访,畅通举报渠道,妥善处置舆情,务求科学精准审慎问责。截至目前,全市1376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2940次,发现问题2817个,督促整改问题3762个。

经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深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信访举报、立案数量仍在高位运行,政法、国资、建设、金融、卫生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占比较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未得到根治,一些重大腐败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从纪检监察工作自身看,主要是少数同志对政治机关的定位认识把握得还不准,思想政治工作有很大改进空间;“四项监督”的衔接贯通不够到位,“三不”一体推进还有短板;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特别是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作为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制定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实施意见。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推动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地见效。

(二)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决战脱贫攻坚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核心指标,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总结推广肥西等地发挥村(居)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做法,常态抓好“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的管理运行,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加强对机关二级机构及事业单位、县乡基层等“四风”问题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

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认真贯彻省纪委制定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促进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市委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要求,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防范化解县乡两级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风险。

按照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建立下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上级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健全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研究制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探索推进市属企业和市属开发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扩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办法,健全完善协作区配套运行制度,确保“监察室+协作区”高效运行。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它各类监督相互贯通、协同发力。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纪委监委专责落到实处

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少数”,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强化日常监督,注重通过一线调研了解民意,畅通接访渠道发现问题,谈心谈话防微杜渐,把监督关口前移;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等情况,精准研判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针对问题深挖原因,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五)健全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完成巡察全覆盖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精准聚焦监督重点,高质量推进十一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完成本届市委对168家单位以及四大开发区147个村(社区)的巡察全覆盖。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路径,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科学严密、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制定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意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压实县(市)区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推动县(市)区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

持续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制定实施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精准处置移交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认真落实一体推进“三不”重要方略,增强危机意识、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有针对性地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家风建设。今年,要继续举办第六届“包公杯”曲艺作品展演活动,督促推进肥东包公文化园建设,提升包公园清风阁功能,挖掘整合资源,着力打造包公清廉文化系列品牌。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省委决定,今年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省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协助党委推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向纵深发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是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协助市委制定实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在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和拓展运用我市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中创新建立的“三一律、一促改”工作机制。对重大典型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剖析、抓紧通报、抓紧曝光,并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责成发案地区和单位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四、正确把握和落实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斗争姿态,更好地坚持“严”的主基调,确保工作的高质量。

(一)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之本。理论上坚定清醒是思想政治上坚定清醒的前提,科学理论是理想信念坚定的基础。我们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持之以恒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要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守初心之要。纪检监察机关自诞生之日起,就担负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的使命。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这个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紧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要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勇担使命之责。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坚守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依纪依规依法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督促规范治权用权。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三个一以贯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我们要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以市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争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表率、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表率、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表率。坚持以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抓手,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大力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学习调研培训,推进专业化建设,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斗争本领。要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对执纪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及时批评教育、严加督促整改;对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的记录在案、严令禁止;对以权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从严查处。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合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