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8年2月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八巡视组的要求,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抓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落实,建立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的整改落实机制。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县委抓动员发动、责任分解、方案制定、举措谋划、统筹协调、督查调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按期按质按量推进,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28项整改任务已有11项全面完成,10项基本完成,其他7项正在持续推进中。全县已挽回经济损失890多万元,问责追责269人(立案审查94人,已给予党纪处分43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4人,尚有47人正在立案审查中;给予红脸出汗谈话57人,诫勉谈话75人,组织处理43人),问责党组织11个。完善制度43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认真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动员发动。2018年2月12日,在省巡视反馈会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县委及时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成立县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2月22日(年初七)上午召开全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地各单位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2月23日、3月7日、3月19日先后3次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地各单位的巡视整改方案及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整改工作再研究、再布置、再落实。3月17日召开县纪委十届三次全会暨省委巡视整改推进会,县四大班子成员、县纪委委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乡镇(区)机关全体人员、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辖区各系统二级机构及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约3100人参加会议,县委主要负责人在讲话中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把全县思想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坚决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详细分解落实责任。以县委名义制定出台《长丰县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每一条具体问题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行“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整改事项,其他分管县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巡视反馈的28个问题制定149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对照时间节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全程督查督办调度。县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调度,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数量,让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实起来、可操作、能见效。与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时刻保持沟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县巡视整改办公室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整改任务,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进展相对缓慢的单位单独调度、及时提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5次听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同志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沟通,帮助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解决难点,并对巡视反馈问题中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严格查实、严厉问责的要求。针对影响面广、同群众关系密切的整改任务,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举措谋划、亲自抓统筹协调、亲自抓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四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县委严格贯彻巡视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从“面”上挖掘“根”上的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堵塞规划调整、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强化县级巡察工作,调整充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出台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规范性文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4月3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刻反思,其他分管负责同志针对各自领域特别是党建工作虚化、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严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等问题剖析根源、自我批评、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肃严格整改,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解决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四个意识”不强,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认真、不够深入。
(1)关于“自我要求不严、自身学习不够,少数班子成员对十九大精神最基本的内容不掌握、不了解。”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长丰县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长办〔2018〕19号),截止目前,县委中心组已开展了4次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2018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每月一考、每月一书、每月一查”“三个一”学习活动,每月对各级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知识一次闭卷考试。二是启动“新时代、新作为”宣讲活动。组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县委宣讲团,县委常委带头深入企业、机关、农村、社区开展宣讲。组建百姓宣讲团和文艺宣传小分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微宣讲、末梢宣讲和艺术化宣讲。截至目前,县委宣讲团、百姓宣讲团和文艺宣传小分队已共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597场次,受众近7万人次。三是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发挥典型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县干部中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新修订《党章》集中轮训。截至3月底,参加市培训5期共60人次,县本级组织培训5期,培训科级干部400人次,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培训79批次,培训科级下以干部4600人次。四是将干部培训学习与选拔使用相结合。建立学员培训学习档案,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2.政绩观不正,数据造假问题严重
(2)关于“存在较为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问题
一是责令相关企业及时整改。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对比,2017年7月统计月报中,虚报数据的13家企业下调其主营业务收入4.6亿元,删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个、下调2017年投资项目1个,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额2.33亿元。二是全面排查自查自纠。根据国家统计局检查组反馈的信息线索,针对可能存在的其他项目造假、企业虚报数据等情况,我县于2017年8月开展了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工作,对全县37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38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在自查中,共发现有问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3个,计划总投资12.4亿元,虚报投资7.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5家,虚报主营业务收入69.5亿元。以上自查发现的问题于2017年11月统计月报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县委、县政府印发《长丰县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实施意见》(长办〔2017〕103号),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8月开始,建立完善县发改委与县统计局每月联系制度,对所有审批、备案、核准的项目信息按月及时通报,破除项目投资信息掌握不对称瓶颈,杜绝项目投资虚报情况。四是严格项目立项,加强在线审批监管。严格执行产业类项目备案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2017年8月起,对立项、备案的项目实行统一代码制,每个项目一个代码,所有入库投资项目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项目代码进行核对,杜绝虚假文号投资项目入库。截至2018年2月底,平台共入库项目307个。五是严肃问责处理。责令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于2017年7月10日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县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我县按照国家局检查情况反馈要求,认真梳理涉案企业违法事实和相关单位人员的违法和失职失察责任,提报省、市统计局和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和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执政理念有偏差,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不够
(3)关于“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全县公办入园比例只有10%。北城地区商住小区按约定应该移交政府的13所配套幼儿园均未移交。”问题
一是在县委、县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中,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城乡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提升”作为两大主题活动,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推进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乡镇(区)、落实到时间节点,着力打造全市公共服务新标杆。修订完善《长丰县2018-2020年大建设项目滚动计划》,加大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行每月一调度的工作推进机制。三年计划安排资金328.77亿元用于综合交通、学前教育、医疗卫生、园林绿化、保障性住房、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其中2018年安排资金173.82亿元,是2017年的2倍。集中更多的财力发展社会民生事业,2018年全县安排民生支出预算39.55亿元,其中教育支出12.03亿元、医疗卫生支出6.09亿元,两项支出合计占比45.8%,较2017年增长21.8%。二是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出台《长丰县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长教体〔2017〕186号),计划到2020年,新建公办幼儿园24所,其中北城地区新增18个,县城新增5个,杜集乡1个,共266个班,增加学位7980个,确保幼儿入公办园40%以上。其中:2018年计划新建幼儿园10所、95个班,增加学位2850个;2019年计划新建幼儿园9所、114个班,增加学位3420个;2020年计划新建幼儿园5所、57个班,增加学位1710个。三是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2018年县财政安排学前教育投入2050万元(不含新建幼儿园基建投入),对已建成双凤中心幼儿园等7所公办幼儿园进行附属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设施设备购置等,确保在2018年9月1日开班。四是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计划到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 780人,其中2018年计划招聘8名幼儿园园长、195名教师招聘工作已开展。五是成立北城13所幼儿园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接收工作。截至3月13日,京城国际等12所幼儿园已移交政府;北辰天都幼儿园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六是由县住建部门牵头建立综合验收工作机制,对房地产开发中涉及公共用房进行综合验收。
(4)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设施落后、财政投入不足。2010年以来,县财政对全县村卫生室建设没有投入,从2014年起,每年仅安排300万元用于乡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一是推进业务用房建设。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标准,自2018年开始,利用四年时间,计划投入2.89亿元,规划建设14所卫生院业务用房11.1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投入1.5亿元,建设下塘、双墩、杨庙3所卫生院4.95万平方米业务综合楼;2019年投入9500万元,新(改扩)建朱巷、岗集、杜集3所卫生院3.8万平方米业务综合楼;2020年投入2450万元,新(改扩)建夏店、造甲、徐庙、沛河、吴山5所卫生院1.14万平方米门诊医技综合楼;2021年投入2000万元,新(改扩)建左店、陶楼、罗塘3所卫生院0.86万平方米业务综合楼。二是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自2018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投入2900万元,规划建设水湖、双凤、罗集3个共计1.1万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2018年投入1400万元,新建水湖、罗集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梅冲湖、阿奎利亚、北城华府、世纪城二期、世纪城三期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19年投入1500万元,新建双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凤麟兰庭、万里社区、银河苑、双丰社区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20年投入200万元,组建共和城、湖滨社区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三是配置短缺设备。按照《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标准》,根据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及业务发展情况,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自2018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在各乡镇卫生院投入经费7360万元,配置医疗器材92台。其中,2018年投入资金1930万元,配置医疗设备40台;2019年投入资金1220万元,配置医疗设备20台;2020年投入资金730万元,配置医疗设备9台;2021年投入资金380万元,配置医疗设备6台;2022年投入资金3100万元,配置医疗设备17台。四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投入。从2018年开始,按照每村每年投入2万元经费,用于全县188所村卫生室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并逐年增加。五是增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出台《长丰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办〔2017〕7号),加快推进医联体合作,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托管县中医院,省立医院托管县第一人民医院,实现了省级三甲医院专家常年在我县坐诊。建立以县医院、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的县域医共体,规范双向转诊程序,加强对口帮扶工作,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间有序转诊。2017年已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调配200名县级医院医疗技术人员到乡镇医院,2018年计划增加乡级医务人员100人、村级医务人员106人。
(5)关于“公共交通发展缓慢,政府对城乡公交的补贴和投入不足。公交网线密度和站点覆盖率较低,出租车、公共自行车等均未发展,群众出行方式单一、出行难。”问题
一是加快客运、公交行业的改革与升级。2018年底前,完成对全县民营客运企业和公交企业的收购工作。截至目前,已与4家客运(公交)公司就企业收购初步达成一致。二是加大公共交通事业投入。2018年计划投入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资金2.53亿元,主要用于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中车辆收购、公交运营补助、公交站场、站点(首末站)建设和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运力投放。截至2018年3月,已累计投入资金1053万元。三是加快制定县域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委托合肥市规划设计院制定《长丰县域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7-2030)》,截至目前,已进行了三次专家评审。四是加密公交线网,扩大站点覆盖率。2017年10月15日,已开通合肥至下塘、双墩公交线路,在北城高铁站设立了公交站点,每天班次各24个单边。结合北城高铁站列车时间表,今年将增开双墩至北城高铁站的专线公交。2018年计划新增镇镇公交线路36条,镇村公交线路51条,县城公交线路4条,增加公交车辆348台,确保全县乡镇公交通达率和建制村公交通达率达100%。开通水湖至吴山和水湖至下塘公交线路,实现县城至合肥公交全覆盖。截至2018年3月,已完成县南部片区公交线路、布局进行前期的勘察和编制工作,已新增城市公交延伸线1条,优化公交线路4条。加快站场、站点(首末站)规划建设。2018年计划新增5个公交换乘中心和10个公交首末站。截至今年3月,吴山、下塘2个公交枢纽站、水湖、双墩(高铁站附近)等5个公交换乘中心和陶楼、埠南等10个公交首末站已完成选址。县公交停保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7月底前投入使用。五是加快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运力投放。已于2017年12月份制定县城出租汽车运力和公共自行车运力投放方案,确定由县北城投资公司负责出租汽车和公共自行车运力投放,今年6月底前完成县城400辆公共自行车运力投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县城30台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县城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的前期市场调查、可研论证工作。
(6)关于“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社会治安满意度不高。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和管理没有跟上。”问题
一是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制定出台《长丰县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长办〔2017〕74号),编制北城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场所等配套设施专项规划。截至目前,已编制完成《北城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北城邻里中心布点规划》、《北城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长丰县县域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等4个专项规划。二是加强城市社区服务与管理。实施邻里中心“1336”工程,加快社区服务邻里中心建设,到2020年新建1个城市服务中心,3个街道级邻里中心和36个社区级邻里中心;今年新建5个社区邻里中心。三是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计划三年内规划建设农贸市场40个。其中2018年建设农贸市场7个,目前已开工建设2个,即将挂网招标施工1个,正在规划方案设计2个,正在规划选址2个。计划三年内规划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30个,总泊位7040辆。2018年拟建公共停车场9处,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社会公共停车场1个,文明路、蔡塘路等7个停车场计划8月底前建成,徐桥社区停车场计划年底前建成。计划三年内规划设置公厕95处。其中2018年新建公厕9座,计划8月底全部建成。截至目前,已结合加油站、公交首末站、邻里中心建设和商场、酒店公共场所设置了42个开放公厕。四是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长丰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发〔2017〕36号),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建立集城管、治安、安监、环保等为一体的“大统管”机制。全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3·14”事件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县分管负责人靠前指挥,县财政预算安排300万打传经费,建立250人专业打传队伍,落实550名网格员,持续开展系列攻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做到全面清查、全面清剿、全面清零“三个全面”。制定《长丰县创建无传销社区考核办法》,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加强对小区住户的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北城地区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彻底铲除传销活动滋生土壤。2016、2017连续两年获得“无传销县”称号。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全县综治工作整改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大宣传”“大走访”“大巡防”“大化解”“大整治”综治工作百日会战。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两降两升”,即刑事案件、四类可发性案件同比下降23%、26.4%;群众安全感指数从2016年的90.2%上升到97.72%;满意度指数从2016年的89.79%上升到94.58%。
4.部分领导干部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7)关于“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问题
一是2018年1月已向每名市管领导干部函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8年1月16日上午,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集中专题培训,重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2018年1月30日,县委组织部将我县2018年40名市管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集中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40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的规范性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核一次性通过。二是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科级干部组织性和纪律性。科级干部个人有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单位副职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报告,单位正职领导向县委主要负责人及时报告。在2018年3月17日县纪委十届三次全会暨省委巡视整改推进会上,县委主要负责人对全县科级干部提出要求,当个人有重大事项时,必须及时按照程序报告。
(8)关于“少数县直部门和主要负责人纪律意识淡薄,干扰、对抗巡视工作。”问题
一是严肃进行问责。对县政府办主任李某诫勉谈话;对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某进行党纪立案;对县规划局规划执法大队大队长韦某党纪立案;对县文广新局工作人员王某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自觉接受巡视监督。
5.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
(9)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不够及时、深入。县委没有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学习研讨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出台《长丰县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分值调整为20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全委会报告重要内容。2018年2月24日,县委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2018年3月16日县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2018年3月28日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二是健全工作机制。2018年3月成立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长意识形态〔2018〕1号)。
(10)关于“阵地管理有漏洞,个别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渠道监管有漏洞,民间团体和民营企业组织的报告会、演出活动等没有实行报备制度。”问题
一是建立网信、网监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商会,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问题进行研判。实行微信公众号备案制度,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联合抽查,将新媒体管控情况纳入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公安机关开展“清网”专项行动,对49家存在安全隐患网站、论坛,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法制谈话20余人,书写悔过书5份,行政罚款1人次,行政拘留4人次。二是实行属地管理和报备制度。加强对民间团体和民营企业组织的报告会、论坛、讲座和文艺演出等活动的管理,对于未报备的一律不允许举办。四是制定《推动意识形态主题文化活动向乡村社区延伸实施意见》,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送文化下乡,推动乡村社区自主开展文化活动。2017年11月以来,开展“新时代”文艺宣传小分队下基层、“梨园飘香”新春戏剧展演、“乡村春晚”等各类文化活动443场次,受众12万人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6.党建工作虚化、边缘化
(11)关于“部分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党的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等5项文件,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举措,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修订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实行基层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三是推进《增强党的意识》简明读本和“十问、十反思、十对照、十知道”的学习,将900本《增强党的意识》简明读本发放至县直、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将1150张《党员干部10问、10反思、10对照、10知道》宣传画发放至所有基层党组织,不断提升党员的党性认识。
(12)关于“县直部门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目前全县仍有33个单位、54名非领导班子成员任党组成员,县公安局3名党员副职、县卫计委4名党员副职没有进入党委班子。”问题
一是切实规范各单位党组设置,2016年8月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撤销住建、农业、教体、商务等4个党工委,超配的34名党组成员已全部整改消化。二是切实规范党组成员配备。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规范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配备。2018年3月28日县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针对54名非领导班子成员任党组成员问题,系统进行梳理分类,提出调整意见,2018年4月全面完成整改消化任务。三是对县公安局、卫计委等单位未进党委班子的7名党员行政副职调整进党委班子,2018年4月调整到位。
(1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而不实。”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统一印制1000本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发放至县直机关所有党支部,督促抓好“三会一课”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坚持每月10日党员活动日制度。二是严格问责。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别约谈县招商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要求抓好所辖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三是抓好县委《关于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推动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县委常委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县直机关工委每季度对常委所在党组织的“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四是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截至3月上旬,全县680个基层党组织通过县级验收,超额完成市下达50%的目标任务,力争年底前100%达到标准化要求。五是严格落实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统一印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簿》发放到所有村(社区),规范民主管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结合即将开展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培育“项目书记”,增强履职能力和发展本领。六是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将近年来40名受到处分的村干部编印成《长丰县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发放至271个村(社区),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示所有村(社区)干部。
7.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不优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战斗性不强,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点到即止,火药味不足。”问题
一是坚持教育、监督、查处、问责“四位一体”,将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日常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利用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时深入地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加强日常提醒、督促、检查,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长丰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三是县委主要负责人在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时,对缺少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的5位同志发言材料退回重新完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县政府党组会议上要求县政府党组成员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里单列一条,深刻剖析、对照整改。四是严格按照省、市委有关规定,2018年2月1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各常委直言相陈,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地指出其问题。
(15)关于“政治文化中存在政治投机、圈子文化等问题,极少数干部当‘两面人’,眼睛向上、投机钻营,个别人‘投机得巧’、得到重用,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有的老干部长期把持岗位、挥霍公款、享受‘特权’。”问题
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突出政治标准,严格选拔程序,切实引导干部把精力用在干好本职工作上、用在干事创业上。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探索构建家庭、组织和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对发现有苗头倾向和存在问题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予以谈话提醒、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防止出现干部不遵守党内政治规矩,眼睛向上、投机钻营,谋取个人升迁,“投机得巧”得到重用现象。在2月24日召开的全县三级干部会和3月17日召开的县纪委十届三次全会暨省委巡视整改推进会上,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加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内容作了具体要求。对个别“投机取巧”、谋求得到重用,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如原县残联党组成员、县特教学校校长樊某,经立案调查后,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及违法情形,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严格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2018年3月全县各级党(工)委、党组全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贯彻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杜绝少数干部形成“小圈子”。四是强化对全县涉老机构规范管理,2018年3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县关工委、老教委和老年大学机构人员配备及财务管理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对“三老”机构人员配备及财务管理方面进行规范。
(16)关于“一段时期班子内耗严重。”问题
一是及时对县总工会进行整顿调配。2017年9月,县总工会原领导班子已全部调整,其中到龄退休3名,交流1名。201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县总工会领导班子民主测评量化得分100分,班子成员测评量化得分平均分为97.12。二是及时与市国土局充分沟通,对县国土局班子进行调整。2016年12月,结合换届将1名副局长交流转岗到县政协工作;2017年3月对县国土局1名涉嫌违纪违法的副局长傅某进行立案查处,现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处理;2017年5月交流1名县直单位正职任县国土局局长。三是结合201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以及平时掌握、群众反映等情况,2018年2月,县委成立7个考核组对全县79个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综合考核。四是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结合村级班子考核和“两委”换届,强化乡镇党委对村级班子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8.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7)关于“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中央“二十字”好干部和省委“六选六不选”选人用人标准,严格干部任用程序,切实把好程序关、入口关,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结合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2014年以来提拔重用的215名干部进行摸排,对发现的涉嫌“带病”提拔使用的干部,一经查实,一律免去职务,并对其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三是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县委组织部以及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学习,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四是制定出台了《长丰县科级干部人选实名推荐办法(试行)》(长组〔2018〕8号),进一步规范干部提名推荐原则、推荐主体、推荐对象、推荐方式及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18)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整体统筹谋划不足。全县科级干部40岁以下仅占14.4%。党外干部、女干部、后备干部的培养储备不足。县直单位副职任现职10年以上未交流的32人,县司法所、乡镇财政所等岗位任职10年以上未交流的37人。”问题
一是结合201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工作实际,已对年龄偏大、工作精力不够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应本职工作等领导干部进行了摸排梳理、分类汇总,并提出了调整方案,确保人岗相适。二是科学制定干部培养储备规划,制定出台《后备干部推荐选拔管理办法》,加大党外干部、女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培养锻炼和使用力度,形成梯次配备,优化班子结构。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制度,对现有任职10年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规定交流到位。对任现职8年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系统摸排并梳理形成名册,制定出台《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2018年6月底全部完成交流调整任务,进一步畅通乡镇与县直单位之间、北部乡镇与南部乡镇之间干部交流渠道。
(19)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不到位。违规设置临时机构并配备干部。有的干部到龄不退。”问题
一是对全县少数超配干部未列入消化整改基数情况进行全面摸排,2018年4月整改到位。二是对取消的机构仍存在配备干部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整改消化。三是对违规设立临时性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取消或整合临时机构134个。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配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干部混岗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2018年6月完成消化任务。五是对全县到龄未退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截至2018年3月22日,应办理退休手续事业单位人员99人已全部审批退休。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管党治党政治站位不高、履职尽责不力,“宽松软”问题比较严重
(20)关于“县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不足。2015-2017年度长丰县目标考核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中,‘党风廉政建设’分别只占3分、3分、4分。县国土局、卫计委、教体局等3个单位均没有将县委、县纪委的案件通报在本机关、本系统内传达。巡视整改‘雷声大、雨点小’。”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压实责任主体。从2018年开始,实行经济建设和党建双百分制目标考核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对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履责有痕。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照清单抽查一次,每年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全县通报。三是深化党员干部党性党规党纪教育。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四是以县卫计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樊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傅某、县残联原党组成员、特教学校原校长樊某等案件为基础,梳理近年来发生在我县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选取典型案例,编印《警示录——长丰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读本2000册,发放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五是结合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逐项建立清单,逐一对照整改,目前已完成9个,基本完成6个,追回经济损失890多万元,问责处理41人,其中立案15人,对2个党组织进行问责。
(21)关于“县纪委主业意识不强、执纪审查不够细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不科学合理。反腐败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长丰县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长丰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件。二是继续坚持“抓早抓小”。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各类苗头性问题,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并以约谈、警示谈话、谈话提醒、“红脸出汗”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督责任意识。三是制定出台《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与司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制度,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重大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四是及时调整充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由原5个派驻纪检组增加至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通知》(长纪发〔2018〕1号),对职能定位进行了进一步拓展和明晰。五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国土、教育、卫生等部门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到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一案双查”。
10.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
(22)关于“违法建设肆无忌惮、体量巨大。”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摸底排查,组织各乡镇(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今年以来共上报违法建设211处,面积49221.5平方米。截至目前,已拆除违法建设205处,面积46921.5平方米。县纪委对违法违规建设制止不力的镇村干部,给予梁某等7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闫某等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全面做好土地卫片整改工作。国土资源部南京督察局卫片认定61宗273.92亩违法建设通过完善手续整改到位32宗160.79亩;拆除复垦整改到位29宗113.13亩。其中2015年度卫片双墩镇完善手续整改到位4宗5.89亩,岗集镇完善手续整改到位3宗2.68亩,拆除复垦整改到位1宗3.5亩;2016年卫片双墩镇完善手续整改到位16宗83.85亩,拆除复垦整改到位23宗76.6亩;岗集镇完善手续整改到位9宗68.37亩,拆除复垦整改到位5宗33.03亩。县委巡察发现卫片检查违法建设113宗460.8亩已全部拆除复垦整改到位(含双墩镇71宗385.7亩)。对86人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免职1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11人,通报批评8人,停职停薪2人,调离原工作岗位2人,立案10人,诫勉谈话31人,红脸出汗6人。给予相关网格责任人38500元经济处罚。三是建立机制、形成长效。充分发挥全县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的指挥、协调功能,每周调度全县查违拆违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明确查违拆违属地原则,理顺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和属地政府职责,有序落实查违、拆违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一”动态巡查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切实做到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23)关于“规划调整比较频繁、反映强烈。恒大帝景、半岛一号、御景嘉苑等项目规划均调整3到4次,北城世纪城、丰岩御景天成等项目涉嫌违规调整规划。”问题
一是立即开展检查。组织人员对北城世纪城、丰岩御景天成等项目2个项目进行深入仔细复查,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程序、落实到位。丰岩御景天成项目已按住建部规定的“六步走”程序整改到位。北城世纪城项目单位已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程序完善该地块的相关手续。二是从严控制规划调整。制定《长丰县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制度》,所有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批,调整次数不得超过2次,其中房地产、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容积率不得提高,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三是依法对安徽北城世纪金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建酒店用途的地块上(12.86亩)建设非酒店用途的2层商业楼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已于2015年5月依法对安徽北城世纪金源有限责任公司罚款46.1万元整。依法对合肥世纪城置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A2区1#、5#、6#和8#楼四栋住宅楼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对合肥世纪城置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处罚,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处罚程序。四是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县规划局原副局长胡某调离工作岗位,对县规划局工作人员郭某予以辞退。
(24)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乡镇不执行有关招投标制度规定,自行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问题。对杨庙镇、罗塘乡、双墩镇、左店乡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按照项目合同金额10‰上限,分别给予4732.96元、8970元、56765元、1305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严肃进行问责。对杨庙镇原党委书记黄某同志立案调查;对罗塘乡原党委书记杜某立案调查;对罗塘乡纪委书记袁某进行问责,组织调整,并调离纪检岗位;对双墩镇党委委员顾某等15人红脸出汗谈话,对何某等29人诫勉谈话;对县公管局督查科长刘某红脸出汗谈话;对左店乡规划所所长王某诫勉问责。三是组织开展全县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小组,重点对2013年以来全县15个乡镇(区)及10个县直重点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集中检查,严肃查处应招未招、虚假招标、应进未进、化整为零等违规违纪行为。巡查各类项目现场60批次,约谈96家(次)企业法人代表,查处、认定和披露安徽一维餐饮等20家存在弄虚作假、不按合同履约及涉嫌围串标行为的不良企业,涉及74万余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无故放弃中标的合肥晓帆公司处以777.6元的罚款并上缴国库,对存在不良行为的27名专家评委予以信用记录和曝光。四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制定《关于印发长丰县2018年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长政办秘〔2018〕17号)文件,规定凡单价1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项目、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1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均应全部进入县级平台操作。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四风”问题依然严重
(25)关于“‘四风’问题反映强烈、上行下效。县委、县政府班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严重,‘四风’问题在基层表现更加明显。”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中共长丰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明确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每月到所包联乡镇和分管部门调研不少于5天,每年住村(社区)不少于3天,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每年至少接待群众来访12次、带案下访6次。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292天,走访群众356户,接访52次,接待信访群众82批156人次,带案下访21次。二是精简各类会议、文件简报,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县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除少数重要会议外,原则上开到乡镇(区),时间不超过1天。今年以来,全县共召开全县性会议3次,比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0%;县委、县政府出台各类文件87件,同比下降23%。三是实行党员领导干部驻夜制度。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除外出参会、出差、培训等公务活动外,工作日一律在工作地驻夜;各乡镇、双凤开发区、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日一律在工作地驻夜,乡镇(区)每天一名主要负责人值班,值班期间食宿在乡镇(区)。四是加强监督考核,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结果向县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2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问题严重。”问题
一是严肃“三公”经费开支纪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务接待费开支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整改。2018年2月8日,对县老年大学财务委托安徽安平达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对违规公款吃喝3.39万元退赔并上缴财政。对双凤开发区党政办副主任刘某进行“红脸出汗”谈话;对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刘某同志进行“红脸出汗”谈话,对同城接待接待费2.09万元退赔并上缴财政。对县规划局2名驾驶员予以解聘,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进行逐项核查,发现违规违纪报销的予以追回。对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某进行党纪立案;对招商局分管办公室副局长李某进行“红脸出汗”谈话;责令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程某作出书面检查,并调离岗位;对招商局驾驶员王某政务立案,全额追回套取资金7.5万元。四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长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对所有公务车辆使用费用加强日常报销核查。
(27)关于“乱发奖金、津补贴。”问题
一是开展违规津补贴专项检查。对全县津补贴发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核查,累计清退违规津补贴890多万元。对相关单位共立案调查12人,“红脸出汗”谈话15人。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加大审计工作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薪酬待遇发放制度,切实规范公务人员、聘用人员、企业人员薪酬待遇发放工资,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的发生。
12.少数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
(28)关于“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已经按有关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问题
县纪委监委已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并配合市纪委监委的相关案件调查工作。
三、保持政治定力,常态长效巩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坚持焦点不散、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在长丰落地生根。
一是持续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五个纯粹”,拉高整改标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整改各项工作中去。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县委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县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视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瞄准“一个率先、两个进位”发展目标,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抓好转型升级、城乡建设、改善民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改革攻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真正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成效体现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6686273;通信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78号长丰县委巡察办公室;邮政编码:231100;电子邮箱:changfengx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