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7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整改,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地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巡察反馈会后,中心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部署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任务分解事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精心谋划,压实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33个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有据可依、有账可查。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中心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工作的整改督促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将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两不误、两促进。2025年1月22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并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和批评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既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又深入分析根源,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以实在的工作成果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坚持真抓实改,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积极主动求变。一是加强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政策变化的研判,2024年已形成三个季度贷款业务分析,为政策调整提供基础素材;二是出台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等,提高可贷额度、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户均实际贷款额由2023年48.3万元提高至65万元,不断满足缴存人贷款融资需求;三是向省住建厅上报《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创新性建议》,同时就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四是持续落实“租购并举”政策,推进租房提取按月划转、四县一市数据共享,实现市域范围内租房提取机器办、秒到账。2024年1-11月,租房提取人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5.06%、33.39%。
2.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是2024年10月,中心已率先完成长三角异地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功能开发上线;二是作为全省技术保障,中心积极协调省内其他非试点城市测试,提供技术和业务支持,至2024年11月底包含安徽全部17家中心在内,长三角地区已有35家中心成功上线;三是截至2024年11月底,中心“长三角”政务一网通办平台已完成协查类业务1324笔,“跨省通办”监管平台完成协查962笔,跨区域服务共享协同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3.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一是结合线上业务发展,修订铁路分中心业务考核办法,取消年度综合考核,降低了考核成本;二是落实协管员备案制度,57名协管员已完成备案,考核注重日常业务工作和服务质量,更精准有效。
4.明确党组会议事规则。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修订印发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并严格执行。
5.履行回避制度到位。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及时沟通提醒,确保回避制度落实到位。
6.加大缴存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出台中心《缴存扩面工作三年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二是重点与社保数据对比,对未缴企业开展上门宣传;三是加强多渠道建缴,归集银行由2家逐步增至7家,加大对归集银行考核力度,借力银行优势推动归集扩面,2024年中心归集282.06亿元,同比增长7.69%,全市归集369.05亿元(含省直),同比增长6.43%;四是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限制,2024年开户缴存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62%、70%;五是对企业开户渠道进行宣传,鼓励企业线上开户建缴,2024年线上办理率达96%。
7.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深挖缴存潜力,积极参加招聘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7次;二是线上立足官网、微信公众号强化阵地宣传,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48万;三是2024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15次,面对面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答疑解惑;四是建立催缴工作台账,对长期停缴单位及时催缴,2024年194户单位已恢复缴存;五是持续开展“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政策宣传活动。
8.提升信息化建设质量。一是加强对业务系统问题的梳理,2024年对业务系统进行60项优化改造;二是在微信公众号中推出线上虚拟窗口视频客服、公积金数字人为职工进行业务办理解答,目前已上线运行;三是在支付宝公积金业务专区推出AI智能客服,2024年12月已上线试运行,实现职工足不出户了解、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及时根据政策调整,2024年完成21项新政策技术改造。
9.加大数字化运用。一是积极申请,2024年10月向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数据平台申请相关数据接口;二是组织技术开发,2024年12月完成住建部19个共享数据接口的接入,实现应接尽接,超额完成住建部体检评估标准值75%的要求;三是对业务系统进行梳理排查,2024年对业务系统进行60项优化改造。
10.加强资金管理。一是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尤其针对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安排,保证资金及时存放;三是加强对合作银行管理,压缩定存手续办理时间。
11.提升数据质量。一是成立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数据质量提升;二是通过出台优化提取、集中清理账户等政策以及支付宝平台定期向符合提取或账户合并条件的缴存人推送账户合并、销户提醒,加大账户清理力度,2024年7-12月销户提取同比增长36%(离职销户提取同比增长234%),账户合并同比增长44%;三是及时清理贷款地址重复造成的数据无效问题,铁路分中心11笔数据已修改完成。
12.加大骗提骗贷打击力度。一是规范执法,2024年5月出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试行),对受理--调解--立案处理直至结案全流程进行规范;二是横向协查,截至2024年年底,中心“长三角”政务一网通办平台已完成协查类业务总计1423笔,“跨省通办”监管平台完成协查总计1024笔,协查机制成效良好;三是建立骗提骗贷台账,巡察反馈提到的骗提金额已基本退回;四是以“人控+机控”构建风险防控闭环,进一步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2024年依法处理骗提行为61人,冻结住房公积金539万元,有力打击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五是2024年开展提取和稽核人员集中培训4次,法律顾问驻点24个半天接受咨询,提高打击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能力。
13.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践行“柔性执法”理念,鼓励单位和职工通过调解化解纠纷,2024年为374名职工依法追缴住房公积金1097万元;二是配备执法记录仪,积极充实一线执法人员,2024年至2025年1月已增加3名专职执法人员,另公开招录2名法律专业人才,现在实习期;三是与信访、人社等部门建立联系,对于区域内产生的纠纷案件做好提前预警和前端引导;四是中心网站首页已设置执法公告专区。
14.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一是出台《关于加强公积金贷款楼盘风险内控管理的通知》,加大对楼盘准入把关;二是铁路分中心等部门均按照中心《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办法》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进一步找齐短板、强化服务;三是组织学习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各管理部已建立档案调阅登记簿,电子档案已分类归档,现档案室均已配齐灭火器等硬件设施。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5.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梳理15条重点工作,细化40条工作任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听取工作汇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二是2024年累计进行廉政谈话50人次,推动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三是将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纳入中心例会分析,实现同汇报、同研究、同部署;四是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联系点讲纪律专题党课,做到全员受教育、全面受教育。
16.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一是通过节假日下发廉政提醒,规范外出报备手续、建立外出报备台账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二是对照梳理整合各部门岗位风险点22条,推出整改举措40条,下发廉政风险提示单18份,推动业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更主动、更精准;三是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主题党日活动5次,及时通报省、市纪委有关违纪违法案例,推动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
17.加强派驻监督。一是突出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报9个具体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同时开展会商2次,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突出精准监督,对中心及下辖管理部、营业部实现走访调研全覆盖,督促动态排查廉政风险点22个,制定防范举措40条;三是突出纪律教育,每月编发1期《清风廉韵》简刊,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与中心13人进行廉政谈话,6人进行任前谈话并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
18.杜绝形式主义。一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的侧重点和推进方式,修订印发中心“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肥西县管理部已完善内部稽核,细化内部稽核条目,对相关复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以统一的稽核情况分析表进一步规范管理部业务稽核工作,实现业务逐笔稽核,受理流程规范;三是分中心、各管理部进一步加大业务办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统一《月度稽核分析考核表》,完成业务自查,并将稽查情况纳入工作人员月度考核。
19.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一是出台中心推行“满意服务”具体办法,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管理;二是开展效能督查,通过远程视频和现场明察暗访形式进行作风检查并予以通报;三是通过联网共享实时采集签约银行商贷数据,确保中心商贷业务数据与银行信息匹配;四是立行立改,已增设网上办事大厅引导,网站“住房公积金计算器”已完善;截至2024年12月底,提取业务线上办理率达92%,同比提高6%,服务便利性进一步提升。
20.加强信访管理。一是中心月例会对信访投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不能及时修订的做好耐心解释,争取群众理解;二是设立投诉接待大厅,增配人员处理少缴未缴类投诉,并建立健全台账,全流程跟踪管理,形成工作闭环,经查,2024年2月“持续跟进”的信访件已于2024年4月达成和解,问题得到解决。
21.加强资金监管。一是立行立改,自2023年以来中心已严格按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外包人员经费;二是经对账,自2024年6月末外包人员经费账面不存在结余,目前均按合同约定按月据实结算。
22.提升账务处理水平。一是组织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强化规章意识,提高财务履职能力;二是严格规范账务处理,2023年已对增值收益科目据实转账,做到账实相符;三是督促银行提高回单传递效率和完整性,并已约谈相关银行,要求银行做到单据传递及时完整,确保入账及时。
23.规范招标采购。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已排查近三年来采购合同,完善相关手续;二是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中心小型修缮项目均约定质保期,进一步加强对小型修缮项目的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4.规范党员发展。一是已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专项检查,对近年来新发展9名党员的入党过程、入党条件、党员档案等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限时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未发现其他问题,同时建立党员发展台账,进一步做到党员档案材料完备、要素齐全、存档有序;二是及时按程序对缺失材料、不规范内容进行补充纠正,进一步保证党员发展材料的完整准确,党员发展流程合规性得到保障;三是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干部培训会,对党员发展政策、流程、实操等重点讲解,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25.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召开机关党委专题(扩大)会议,针对反馈问题对近年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明确了支部大会定期审议重大事项,支委会统筹协调支部事务,党课、党小组会推动党员学习交流的制度要求;二是机关党委常态化列席支部党课、党员大会等重要活动,对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监督、随堂指导,杜绝“三会一课”形式内容的混淆,落实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座谈会,讲解组织生活制度,对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复盘。
26.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是做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会中列席支部监督指导,把好会中质量关,会后做好调度检查,把好整改落实关,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将落实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多项考核内容,以制度化要求提高目标要求,规范经常性工作,组织生活质效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重点讲解组织生活会流程,严格制度落实。
27.加大轮岗力度。一是加强基层调研力度,与干部职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思想动态;二是结合岗位现状和干部任职年限,稳妥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多岗位锻炼,2024年至2025年1月共8名干部职工进行轮岗、提拔,其中3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
28.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政策理解,提高把握政策能力,提升制度执行力度;二是经党组会审议通过,修订印发中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试用期干部的管理。
(四)落实上轮巡察问题整改方面
29.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一是2024年5月,出台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试行),做到执法有据;二是加强横向协查,中心“长三角”政务一网通办平台和“跨省通办”监管平台工作成效良好;三是完成与市大数据平台对接,并与20家商业银行实现商贷数据交换,便于对提取材料机核;四是定期利用系统导出数据,分析研判确立提取业务异常区域7个;五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专题宣讲会、送法进企业、普法进社区等活动增强职工依法办事意识。
30.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2024年形成电子稽查情况报告和风险隐患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并进行核查分析,已完成整改;二是2024年12月,通过市数据资源局完成打通民政部全国婚姻数据信息核查接口工作;三是积极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申请医保信息数据;四是2024年12月完成公积金系统医保数据接入页面开发工作,并在业务系统上线。
31.“举一反三”加强管理。一是因机构改革,巢湖管理部自2024年1月起并至市中心统一管理;二是清退原巢湖分中心重复工作餐费,举一反三,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开展对二级机构的财务检查。
32.加强成果运用。一是中心领导加强到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的力度,2024年7月至年底,共赴分中心、管理部调研15次,与基层员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二是2024年已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参会的32名年轻干部积极为中心发展建言献策,并将常态化开展类似座谈会。
三、立足长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心党组始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做到了监督、整改、规范有机贯通。下一步,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做到一抓到底、久久为功。
(三)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放大治理效能。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增强整改实效、凝聚队伍力量,化压力为动力、化问题为鞭策、化责任为担当,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2669704;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79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230001);电子邮箱:hfgjjfz@126.com。
中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