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30 14:51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8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合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召开市委编办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反馈意见纳入查摆重要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认识再提升、思想再深化、行动更自觉。

(二)认真安排部署,细化整改举措。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室务会及有关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市委巡察中共合肥市委编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审慎细致制定70条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消除一方隐患”,确保管长远、求实效。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等制度以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切实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坚持即知即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组织认真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等重要会议,必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

2.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流程,会前提前整理收集学习内容,安排交流研讨主题、发言对象,切实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研讨。二是常态化组织研讨交流,重点围绕机构编制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思想感悟或破题思路,2024年11月以来,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学习6次,其中,交流讨论3次。三是召开全市编办主任座谈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围绕2025年重点工作谋划开展座谈交流。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是结合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给予乡镇(街道)自主选择权,乡镇(街道)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承接赋权事项。二是推动肥西县、包河区先行先试,所属乡镇(街道)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自主承接高频率发生且能自主完成的县级权限,平均乡镇承接28项、街道承接10项。三是印发《合肥市全面推开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进。

4.系统推进改革落实。一是抓好《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合肥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全市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乡镇(街道)统一按照“6+X”模式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组织架构。二是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着眼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成43家市级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印发实施,指导县、区完成105家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制定,推动事业单位规范管理。三是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例如,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市县两级向乡镇(街道)下沉编制1300余名,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5.开展“三定”规定制定修订。一是全面梳理市直各部门职能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开展“三定”规定制定修订,截至2024年12月,已制定印发41家市直部门“三定”规定。二是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根据主要职能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基层党建、经济发展、平安法治、社会事务、综合执法等6个必设机构,并允许乡镇(街道)根据职能定位、产业特色等因素,在机构限额内设置特色机构。改革后,与形势脱节的机构均不再保留。三是主动对接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市),严控超师生比的学校进人;同时,利用跟岗研修等方式,推动农村小学教师到县城工作。四是加强对经开区调研指导,对合淮合作区“三定”规定制定进行指导督促。2024年10月,印发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管理办公室“三定”规定。

6.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编制使用前置性审核等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超编任职进人、选调生分配等情况。二是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扎实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印发《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坚决落实限额要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90.4%。三是加大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审计监督,赴巢湖市、长丰县、蜀山区等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防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四是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将违规设置机构、违反编制使用规定等事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项,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和权威性。

7.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一是全面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将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涉水职能整合归并到市水务局,并在“三定”规定中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二是开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积极从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执法工作统筹,在市司法局设立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三是加强对部门“三定”规定的审核,在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的基础上,科学界定职责。结合本轮机构改革,重新修订了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三定”规定。四是坚持并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各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厘清各级各部门职责边界。

8.动态调整赋权事项。一是赋予自主选择权,结合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给予乡镇(街道)自主选择权,坚决收回与乡镇(街道)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事项,专业技术性强、经评估乡镇(街道)无力承接的事项以及长期未实际履行的事项等。二是推动肥西县、包河区等先行县(区)开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所属乡镇(街道)全面充分评估赋权事项,收回专业技术要求高、执法过程危险、长期无办件、基层难以负责的事项。平均乡镇收回240项、街道收回174项。三是印发《合肥市全面推开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重新确定全市乡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拟于5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9.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机关党总支(扩大)会议、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并通报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任务安排落实落地,2024年全年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三是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市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市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制度》等制度规定,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

10.强化廉政教育和风险管控。一是召开机关党总支(扩大)会议,研究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各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工作实际,对风险点内容、表现形式等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管理重要内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全年组织党纪学习读书班1次,开展党纪党规集中学习3次。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分管处室人员共同作用的监督管理机制,着重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健全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多次向派驻纪检组汇报沟通巡察整改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加强合同管理。一是开展谈话教育,由分管领导与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明确合同签订前审核把关要求。二是严格规范合同签订手续,对2024年以来采购合同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按照《合肥市委编办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严禁以处室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三是强化合同履行监管,明确综合处合同履行全过程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验货、价款支付等手续。四是加强对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对相关合同及财务问题,及时请教市财政局予以指导,确保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1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立行立改,完善入账凭证,补充完善2022年、2023年有关工作餐报销材料。二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分管领导对从事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明确审核把关要求,确保报销手续齐全、流程规范。三是强化报销审核等教育培训,组织全办人员集中学习《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合肥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相关流程和工作要求。四是开展复盘核查,对2024年以来的所有涉及“三公”经费的报销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对缺少相关报销附件的加以完善。

(三)关于“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全面”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3.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一是积极主动向市委汇报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情况,争取支持。2024年10月新配备“80后”副主任1名,进一步优化班子队伍结构。二是加强班子履职能力建设,强化实践锻炼,在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等重大全局性工作中,班子成员全员参与,提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

14.及时调整班子分工。严格执行关于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规定,召开室务会对班子分工进行重新明确,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15.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严格执行议事要求,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会后及时完善会议记录。2024年11月以来,已召开的9次室务会均按要求开展充分讨论,并详细记录讨论意见等决策过程。二是加强对会议制度及议事决策原则、程序的学习,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合肥市委编办机关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议研究讨论等程序要求,强化有关问题意识。三是落实市委编办室务会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召开室务会前充分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广泛收集议题,作好调查研究和会前酝酿准备。

16.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一是召开机关党总支(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务干部参加全市机构编制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三是结合党建工作考核及季度检查等,全面梳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换届选举等;同时,明确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规范记录会议等过程,确保责任到人。

17.规范支部报告工作流程。一是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确保报告工作程序严谨规范。二是严格执行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就全面工作进行一次汇报,党支部委员会每年年终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并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2024年以来,组织机关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的培训2人次。

18.规范完善会议记录。一是进一步完善会议相关程序,落实室务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人员签到;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2024年以来召开的室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等会议,均要求参会人员签到,对因故未参加的说明情况。二是结合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认真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及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三是抓实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参加机构编制干部素质能力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对室务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人员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19.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巡察反馈以来,已选任提拔“90后”副科级干部1名,晋升“95后”四级主任科员1名,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搭建锻炼平台,跨处室专班化开展党政机构改革、公安机构改革和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等重点工作,在锻炼中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于2024年12月举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年轻干部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水平。四是用好用活“党员干部上讲台”、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

20.针对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全面落实整改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人员档案材料。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有缺失的,及时查漏补缺,规范整理归档。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学习,选派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全市组工干部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四)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够严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21.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聚焦上一轮巡察指出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常态长效抓好整改,针对指出的议事程序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边改边犯情况,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会后及时完善会议记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跟踪管理,制定整改台账,及时更新整改进展,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逐项认真排查,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22.加强整改措施执行。巡察整改中,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结合相关规定,实事求是提出整改举措,确保坚决整改到位。目前,机关各支部严格执行新的整改措施,每月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并报机关党总支备案。2024年11月以来,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5次支部党员大会。

三、持续巩固深化,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抓牢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自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见行见效。

(二)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和长期整改任务,持续紧盯,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

(三)抓实建章立制工作。深化“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坚持做到举一反三,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紧紧围绕新形势下职责使命的履行,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538727;邮政信箱: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市政务中心A座9楼;电子邮箱:hefei bianban@sina.com。

中共合肥市委编办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