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关于绿化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1 09:45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2月15日,市委绿化专项巡察组对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28日,市委绿化专项巡察组向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切实筑牢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召开市林园局领导班子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对标整改方案,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切实做到认识再提升、思想再深化、行动更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整改责任。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专题调度会等7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跟踪分析汇总,实行台账式管理、责任化推进、闭环式销号。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推动任务落实。逐条研究巡察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析症结原因91个、形成整改措施116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逐条整改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常态长效落实。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对立行立改的任务,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错误、健全一套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二是今年以来采取研讨交流、观看视频、集中辅导、参观见学等形式,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4次。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10次;三是2024年4月29日,党组会研究《关于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报告》,拟定《合肥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要点》等。2024年7月5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关于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报告》上的批示。

(2)提升统筹谋划能力。一是拟定《合肥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加强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审查论证,确保与周边用地统筹衔接,提升科学性。会同发改、资规、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新建项目的前期论证。2024年以来,组织园林绿化方案审核论证10余次,参加市发改委、资规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会议20余次;二是印发《合肥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要点》,正在会同市资规局等组织编制《合肥市园林绿化导则》《合肥市城市公园规划建设导则》《合肥市草坪实施导则》《合肥市树木移植导则》;三是2024年6月监管中心召开环城公园养管工作座谈会,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绿化主管部门、各景区负责同志等参会,就提升公园养护管理品质进行交流沟通;四是通过日常巡查、暗访等现场督促及发放月度通报等方式,督促环城公园各管养单位加强管养。2024年1-6月份,共计下发安全生产、整形修剪、绿化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各类整改问题556件,问题图片1803张,整改完成率达100%。据各区统计,今年以来乔灌木修剪1.52万株,除杂123.49万平方米,补植苗木137株,种植块及地被4.38万平方米;五是2024年7月9日植物园、监管中心召开扩建区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巡察整改推进会;六是2024年7月17日植物园召开养管工作座谈会,加强养管工作;七是在后期新建工程中对苗木品种进行严格把关筛选,在保证品种存活率的前提下尽量增加品种丰富度。

(3)提高工程质量。一是对接市城乡建设局、市重点局等,对新建绿化项目按照新理念、新要求进行管控。如,2024年3月27日参加市发改委组织的蜀山区栗树路(东至路—合作化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8月1日参加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的望江西路升级改造(天柱山路-新桥大道)工程方案设计审查会等;二是2024年7月17日植物园召开养管工作座谈会,督促养护单位加强苗木养护管理,建立病虫害定期预防监测机制;三是将病虫害发生情况纳入每月工程质量巡查工作中;对巡察反馈的4个项目病虫害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排查植物病虫害发生情况,制定病虫害防治方案,落实病虫害防治工作;对监管项目管理单位推送病虫害预测、预警信息;严格检查落实工程项目使用外省调入苗木材料植物检疫证,病虫害防治跟踪落实。市林保中心定期将城区林业园林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信息及时发布至“合肥园林绿化质量监管”QQ工作群、微信“园林管养、应急抢险工作群”;四是在后期新建工程中对苗木品种进行严格把关筛选,在保证品种存活率的前提下尽量增加品种丰富度。

(4)强化制度建设。一是会同市规委办等创新制定《合肥市幼儿园“三件套”规划建设导则》,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合肥市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试行)》《合肥市居住区乔灌木修剪技术指引》《合肥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要点》,正在会同市资规局等组织编制《合肥市园林绿化导则》《合肥市城市公园规划建设导则》《合肥市草坪实施导则》《合肥市树木移植导则》,计划年底前印发;二是加强《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年)》《合肥市绿道系统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单元控规、街坊控规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等相关专项规划深度衔接;三是完成《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起草;四是加快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衔接,明确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参与园林绿化项目的方案审核等工作;完成新增改造提升绿地面积172万㎡,新建公园游园22个,新增城市绿道约35公里;瑶海区花冲公园等10个公园确定为我市首批儿童友好公园;持续推进“拆围透绿”“拆违建绿”,徽园、包公园等免费对外开放;五是组织规建处处室人员集中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条例等,提升业务水平。

(5)增加本地适生苗木使用。今年以来,组织或参加审核20余个园林绿化建设项目,2024年3月27日参加市发改委组织的蜀山区栗树路(东至路—合作化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4月11日参加市发改委新疆路(西宁路—银川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8月1日参加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的望江西路升级改造(天柱山路-新桥大道)工程方案设计审查会等,均要求进一步加强乡土树种使用。今年以来,全市本地适生苗木使用量显著增加,经初步统计,达到85%以上。

2.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6)强化精品意识。一是2024年7月5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公园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二是积极推进大蜀山森林公园综合提升项目,截至2024年6月底累计完成建安费用的41.56%;三是2024年10月已完成自然资源基础数据调查报告初稿,建立了植物群落、动物种类等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四是制定“一亩田园”种植计划,目前已完成种植40余亩油菜;五是2024年5月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植物园体系规划进行方案设计,制定了《合肥植物园构建国家植物园体系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7)切实增强主动作为。一是对合肥市园林绿化专家库进一步充实完善,增加了城市规划、建筑、市政、造价专家。目前专家总数达40人,全部为高级以上职称;二是组织园林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等,邀请安农大教授、安徽省城建院总工等高水平专家,提升论证质量。2024年以来,组织园林绿化方案审核论证10余次,参加市发改委、资规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会议20余次;三是派员参与绿化方案审查阶段工作、掌握相关项目情况,参加庐州公园(庐阳区段)一期东区、龙岗智慧公园等方案审查会;四是2024年7月19日组织市级主要建设行业主管、监管及建设单位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讨论会,宣贯政策,讨论绿化工程移交管理办法草案;五是今年以来,监管中心主动介入质量监管项目16个。

(8)加强对县(市、区)指导督导。一是进一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事前绩效评估程序,规范开展项目前期、施工管理、养护管理、移交等工作;三是举办全市病虫害防治培训、园林花灌木整形修剪技术专题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省风景园林高质量发展论坛培训,提高县(市、区)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制定《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年度“五佳道路”“五佳公园”评选办法》,推动城区道路、公园常态化、精细化养管,提升全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整体水平;五是督促属地绿化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六是监管中心通过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月度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蜀山、庐阳、包河三个区环城公园进行绿化养管巡查和月度考核工作,形成月度督查通报;七是2024年6月召开环城公园养管工作座谈会,学习《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施工、养护管理;八是2024年6月建立了环城公园基础台账。

3.积极推进风险防控

(9)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一是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二是对接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问题解决方案。

(10)持续推进信息化项目。一是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二是目前信息化设备升级项目已列入合肥市2024-2026年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计划(新开工备选项目),等待立项;三是2024年6月18日组织大蜀山森林公园防火站人员防火监控信息化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四是向市林园局上报人才信息需求。

4.加强重点项目的管控

(11)强化大蜀山森林养护工程管理。一是对该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苗木缺失补植方案,由原养护单位完成5000余株缺失苗木的补植;三是开展苗木统计,2024年10月已完成自然资源基础数据调查报告初稿;四是2024年6月18日、20日、26日分别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园林绿化技术、安全生产、月份养护要点培训。7月29日组织开展绿地夏季养护作业要点培训;五是严格按养护合同要求对管理外包单位考勤、管理人员社保、工作计划、日志、考核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

(12)加强大蜀山西扩景区苗木养护。一是对该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苗木缺失补植方案,由原养护单位完成5000余株缺失苗木的补植;三是完成了苗木统计工作并建立台账;四是2024年6月18日、20日、26日,分别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园林绿化技术、安全生产、月份养护要点培训。7月29日组织人员绿地夏季养护作业要点培训;五是严格按养护合同要求对管理外包单位考勤表、管理人员社保、工作计划、日志、考核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

(13)严格绿化养护考核。一是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二是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24年6月18日、20日、26日分别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园林绿化技术、安全生产、月份养护要点培训。7月29日组织开展绿地夏季养护作业要点培训;四是严格按养护合同要求对管理外包单位考勤、管理人员社保、工作计划、日志、考核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五是完善了蜀山森林公园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六是修订完善了蜀山森林公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

5.提升为企服务效能

(14)优化审批流程。一是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召开业务培训会,要求各区、开发区和局窗口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规定出具一次性告知书;二是严格按照审批时限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内容;三是修订完善了《合肥市绿化变更审批全流程》,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15)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一是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2024年3月1日召开合肥市园林系统绿化审批和事后监管培训交流会,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审批和事后监管的合法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城区绿化移植审批工作的通知》,已完成合肥市绿化移植导则初稿,进一步规范移植审批工作;四是落实七、八、九三个月高温天气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批准树木移植的要求。如,2024年6月28日审批庐阳区新建故黄路道路工程树木迁移事项时,明确指出“苗木移植工作务必在7月份前完成”。

6.提高履行职责能力

(16)加强园林绿化审批和事后监管。一是2023年12月6日监管中心发函至蜀山区政府,要求辖区查明原因,厘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立即整改。蜀山区经过现场核查,查明现场遗留13株雪松残桩为高温干旱期间枯死,被附近村民盗伐造成;二是督促蜀山区抓好整改。蜀山区依据移植合同约定于2023年底完成了雪松的补植工作;三是2024年3月1日监管中心组织全市园林系统绿化审批和事后监管培训交流会,提升全市园林绿化审批和事后监管的合法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6月19日组织全市各区召开树木移植监管专题培训会议,规范树木移植监管工作;四是修订完善了批后监管工作机制和流程,对现有的监管中心内部工作流程和区级管理的监管对接方面做了新的修订和要求;五是修订完善了《合肥市绿化变更审批全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17)进一步规范绿化变更。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修订完善了《合肥市绿化变更审批全流程》,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三是植物园组织相关部门和养护单位学习《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18)规范移植监管工作。一是2023年12月6日市园林绿化监管中心发函至蜀山区政府责成其督促整改。蜀山区绿化主管部门已约谈移植企业并处理;二是2023年12月6日市园林绿化监管中心发函至包河区政府责成其督促整改。包河区绿化主管部门正对该项目审计,将按审计结果及移植合同约定扣除移植企业费用;三是2024年10月8日市园林绿化监管中心发函至包河区绿化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审计结果,10月12日包河区绿化主管部门反馈“正在推进审计工作,拟于2024年12月底前,根据最终审定工程量及合同约定内容,扣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损失苗木费用后,进行最终审计结算”;四是2024年6月19日组织全市各区召开树木移植监管专题培训会议,规范树木移植监管工作;五是加强移植过程监管,督促区级绿化管理部门强化对移植单位的管理,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9)强化对移植过程的监管。一是2024年6月19日组织全市各区召开树木移植监管专题培训会议,规范树木移植监管工作;二是加强移植过程监管,督促区级绿化管理部门强化对移植单位的管理,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加大监督力度。一是相关事实已查清,责任已明确,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问责;二是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更换不合格苗木,共更换、补植榔榆、合欢、黄连等41个乔灌木品种共587株,大花萱草、大吴凤草、金边麦冬等地被33个品种8000余平方米;三是2024年6月27日植物园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是制定了《合肥植物园加强项目管理的规定》。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7. 坚决扛牢主体责任

(21)提高研究谋划能力。一是2024年4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关于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报告》,审核《合肥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要点》;2024年10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二是完成《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修订草案起草。

(22)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一是认真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其中自查自纠项目数量29个,查找问题7个,完成整改6个,正在推进1个;二是建立完善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相关制度机制4个。编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修订完善《合肥市居住区乔灌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合肥市“五佳道路”、“五佳公园”评选办法》,会同市重点局编制印发《合肥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指导手册(试行)》。

(23)提高履职能力。一是2024年6月18日、20日、26日分别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园林绿化技术、安全生产、月份养护要点培训;7月29日组织开展绿地夏季养护作业要点培训;二是蜀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修改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行管养效果与绩效挂钩;三是严格按养护合同要求对管理外包单位考勤、管理人员社保、工作计划、日志、考核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

(24)加强重点项目管理。一是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将相关问题移交市国资委纪检组。

8.加强行业监管

(25)强化监督管理。一是相关事实已查清,责任已明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市植物园、华夏园林公司(养护单位)召开扩建区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要求市植物园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对履约不严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三是督促市植物园、华夏园林公司(养护单位)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做好管养维护工作,乔木缺冠、残冠和枯梢以及草坪大面积枯黄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共更换、补植榔榆等41个乔灌木品种共587株、大花萱草等地被33个品种8000余平方,草坪已补播草籽复绿;四是督促市植物园、华夏园林公司(养护单位)对项目园区整改后效果开展游客问卷调查,收集汇总建议并进一步提升养管品质;五是完成《合肥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指导手册》等规范性文件修编工作。

(26)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一是相关问题已调查核实,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二是组织规建处处室人员集中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条例等,提升业务水平;三是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新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四是会同发改、资规、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新建项目的前期论证。2024年以来,组织园林绿化方案审核论证10余次,参加市发改委、资规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会议20余次。

(27)强化行业监管。一是派员参与绿化方案审查阶段工作、掌握相关项目情况,已参加庐州公园(庐阳区段)一期东区、龙岗智慧公园等方案审查会;二是2024年7月19日组织市级主要建设行业主管、监管及建设单位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讨论会,宣贯政策,并讨论绿化工程移交管理办法草案;三是对市级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应监尽监,2023年度全年受理报监市级园林工程14项,2024年截止9月已受理报监市级园林工程18项,共计38个项目正在监管中。

(28)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借鉴沪宁杭等先发城市经验,正在草拟《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目前已形成初稿;二是正在修订《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三是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管、养护纳入市林园局二级机构考核范围。

9.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29)严格养护考核。一是严格执行《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考核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考核奖补;二是加强2023年度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绩效跟踪,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完成《关于2023年度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奖补资金清算的函》《2023年市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奖补项目部门评价报告》;三是监管中心通过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月度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城区(包括环城公园)进行绿化养管巡查和月度考核工作,形成月度督查通报。

(30)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二是及时交办督办好各类信访投诉事项。上半年市林园局办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转办单543件。其中,咨询类52件,投诉类414件,建议类77件;三是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上半年信访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完善措施;四是蜀山公园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五是蜀山公园组织学习《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合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31)提升项目成本管控能力。一是2024年7月23日植物园邀请绿化专家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垂直绿化新材料、新工艺、新品种的应用的培训;二是制定《合肥植物园加强项目管理的规定》,该规定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新建项目审核等内容。

10、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32)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一是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10月完成了画册制作;三是已清退违规支付的专家费;四是做好修复保护过程监督、项目验收工作,规范专项资金使用。2024年已对庐江、巢湖、庐阳古树修复进行验收,并严格按合同要求支付资金。

(33)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厘清责任,对项目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植物园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四是制定了《合肥植物园加强项目管理的规定》。

11.加强项目廉洁风险管控

(34)提高工程管理能力。一是相关问题已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二是已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更换不合格苗木。已完成补植和更换茶梅、红山茶、巨紫荆等苗木共计174株;三是2024年7月13日-14日,会同市重点局,组织合肥植物园及项目监理单位、审计事务所、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工程量复核工作;四是会同发改、资规、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新建项目的前期论证。2024年以来,组织园林绿化方案审核论证10余次,参加市发改委、资规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会议20余次;五是植物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三)持续推动党组织和队伍建设

12.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35)切实加强党组织对项目建设的领导。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二是2024年7月13日-14日,牵头组织市重点局、合肥植物园及项目监理单位、审计事务所、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工程量复核工作;三是督促局属单位党组织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今年以来,植物园、蜀山公园、监管中心分别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项目建设4次、3次和3次;四是植物园党总支组织学习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党总支会议12次,涉及项目建设4次;五是施工单位完成了茶园苗木补植工作;六是市林园局会同发改、资规、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新建项目的前期论证。2024年以来,组织园林绿化方案审核论证10余次,参加市发改委、资规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会议20余次。

13.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

(36)规范项目决策和管理。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议事规则》《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文件,规范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二是监管中心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学习《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确保今后严格依规开展工程变更;三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泥炭土购买清单和日期,并对该项目的泥炭土实施了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营养元素和微量元素等符合本项目设计要求;四是督促监理单位对土方外运量等进行再次核实,对原地拌和未外运的土方在后期审计过程中已据实扣除;五是督促施工单位更换不达标和枯死苗木,后期继续加强枯死树木排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更换。目前不达标和枯死苗木已更换完毕,进入工程常态化养护期,总体景观良好。

14.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7)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配置和培训。一是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2023年以来通过考录、遴选等招录5名专业人才,其中4人为林业园林相关专业。目前,局机关园林规划相关专业达9人,专业力量进一步得到加强,其中局规划建设处共配备5人;二是今年以来开展绿化方面培训辅导4次。组织开展全市病虫害防治培训、全市园林花灌木整形修剪技术专题培训、全市秋季园林绿化病害防治技术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风景园林高质量发展论坛培训,不断提高专业人员能力水平。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巡察监督的政治属性,不断深化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市林业和园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进一步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是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动林业园林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力推进园林绿化提升,助力我市“生态名城”建设,续写合肥林园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538513;邮政信箱: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三区B512(邮编:230031);电子邮箱:hflyjzgb@163.com。

中共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