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对庐江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巡察。2024年4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向庐江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
(一)全面统筹部署。省委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传达贯彻,全委上下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以高标准、严举措切实抓好整改。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推进、督促检查。
(二)抓实责任分解。对照省委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交办的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庐江县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强化整改推进。加强整改调度,县纪委先后召开常委会、领导小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具体问题,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走深走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1.深入全面开展政治学习。一是2024年以来,共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2024年以来,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委班子成员就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履职尽责进行交流研讨。三是下发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工作提示,今年以来,县纪委常委会上23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室(部)集中学习的通知》,以室部为单位组建学习小组开展集中学习,截至目前,以室部为单位组建8支学习小组,开展学习64次。二是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中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专题培训并学习相关内容。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抽调骨干力量25名,组建宣讲专班,赴全县各地各单位开展《条例》解读,促进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条例》宣讲,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反腐败斗争各项举措。截至目前,共开展22次《条例》宣讲,受教党员干部1600余人。五是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对《中共庐江县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强富美”现代化庐江新篇章的决定》进行学习,制定《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六是修订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监督任务清单,将《决定》落实情况列入任务清单,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县委任务分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县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举措见实见效。
3.深入践行“国之大者”。一是县纪委常委会坚持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耕地保护、巢湖禁捕退捕、林地保护等重要论述。举办2024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导就政治监督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监督能力水平。二是持续推进违规占地建房、巢湖禁捕退捕、生态环保专项监督,护航“国之大者”。三是将生态环保、耕地保护、巢湖禁捕退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国之大者”纳入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监督任务清单,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
4.协助县委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协助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是组织对全县各单位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向县委进行书面检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年中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年中检查,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一是在县纪委常委会上学习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度政治生态研判的通知》。二是已开展全县政治生态研判,起草形成报告。三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县各单位政治生态研判,委机关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和各派驻纪检组按照联系分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研判工作。四是制定《关于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通知》,规定每年开展一次政治生态研判,提出措施、改进防范。
6.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一是召开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等制度规定。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责任单位对照相关任务清单分工,梳理全面从严治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持续压实对“一把手”监督责任。三是组织工程项目较多的15个单位“一把手”旁听庭审,深化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印发《庐江县廉情抄告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7.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一是在县委常委会上,县纪委监委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公开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二是加大通报力度,2024年以来,已累计发布11起我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三是今年以来,保持严的主基调,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是制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制度,将通报曝光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通报曝光工作。
8.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协助县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举办县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相关领导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二是先后下发2期工作提示,组织开展“新形象工程”排查,督促各单位排查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民生、基建等项目,坚决纠治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三是2024年以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是先后印发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是先后开展改进作风二十八条、“三八六”专项督查,强化警示提醒、保持震慑常在。
9.加大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一是选取近年来我县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的典型案例,组织拍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二是2024年以来,先后开展2轮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三是2024年以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是2024年以来,先后印发3期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0.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督促职能部门高效办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投诉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已向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交通道路建设专项治理。三是组织开展惠民惠企政策上平台活动,督促县直各单位公示惠民惠企政策。四是定期梳理未办结信访件,建立整改台账,逐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整改时限,通过周统计、月通报等方式逐件督办。五是通过统筹协调办案人员,通过“室组地”联动,协作区协调配合,集中办案力量。六是印发《庐江县纪委监委聚焦“四个服务”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实施意见》,不断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
11.多措并举为企优环境。一是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专项督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题调研,督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向重点项目选派营商环境护航员的通知》,向25个重点项目选派25名纪检监察干部,护航企业营商环境。三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四是2024年以来,印发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2.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委机关相关室部职责,制发并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抄送制度,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二是建成庐江县党风廉政教育馆,组织全县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赴馆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共有107个单位119批次28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了党风廉政教育馆。三是已向全县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印发《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一起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一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两起年轻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13.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先后4次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视频讲堂”、“年轻干部共享课”培训,认真学习审查调查业务知识。二是印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至2023年第一种形态处理的线索梳理汇总自查自纠并互查,持续落实整改。三是印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建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纪检监察建议专项监督,及时督促承办部门落实整改。
14.严格执纪审查。一是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提升执纪审查水平。同时以协作区为单位,围绕新《条例》解读等内容向各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举办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围绕审查调查等开设课程,累计培训130余人次。二是今年以来,加强镇案县审工作,逐案制作审核建议书,提出建议落实整改。三是印发工作提示单《关于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常见行政处罚类案件时需要把握的问题》,并在协作区例会上传达学习,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15.严肃纪律处分执行。一是将处分执行情况纳入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处分执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2023年度已办结的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县直各单位2020年至2023年度已办结的党纪政务处分案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已督促各单位整改。同时,要求县直机关纪工委和各派驻纪检组每年对联系单位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
16.提升主动发现线索能力。一是组织开展纪律学习教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监督能力。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视频讲堂”,学习政治监督等内容。二是五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分别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调度各镇(街道、园区)纪(工)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情况。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调度会,督促各镇(街道、园区)纪(工)委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靠前监督,深挖线索。三是强化考核导向,出台《庐江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将各镇(街道、园区)纪(工)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情况纳入镇(街道、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范围,压实工作责任。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7.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是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总结当前反腐败整体形势并就当前形势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违法犯罪党员、公职人员信息比对和线索移送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加大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力度。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对各成员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督促承办部门办理。
18.巩固深化“四域四化”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起底自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下发《工作交办单》,结合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等工作。三是紧盯“四域四化”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
19.巩固深化“四小四大”专项整治。一是紧盯村级“三资”管理等基层微腐败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回头看”,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二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三是紧盯“四小四大”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
20.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2024年度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廉政风险岗位人员警示教育活动,相关领导作《干成事、不出事》反腐倡廉专题授课。2024年以来,共组织107家单位到县党风廉政教育馆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通知》,明确每年开展一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提出措施、改进防范。
21.压实案件查办责任。一是进一步增强治理腐败效能,印发《庐江县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办案、治理、监督、教育闭环管理的任务清单》等文件,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常态化的领导。二是印发《庐江县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建议闭环管理工作办法》,严格纪检监察建议的制发、送达、反馈、督办回访以及责任追究。三是印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建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承办部门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
22.深入治理基层“微腐败”。一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干部的信访件,采取协作区统筹力量集中办理或联系室直接查办等方式进行提级办理。二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排查起底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三是公开通报曝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应。组织征地拆迁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到县法院,现场旁听庭审,让党员干部“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四是持续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创新实施平台建设二十条举措,动态更新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推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3.严格落实“风腐同查”。一是在县纪委常委会上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关于风腐同查相关要求。二是坚持风腐同查同治,针对相关问题线索,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2024年“视频讲堂”,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解读中关于风腐同查内容,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教育培训班,围绕作风监督进行讲解,提升“风腐同查”的能力。
(五)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24.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配备。一是召开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加强对派驻监督的调研。针对性组织派驻机构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8期,累计培训100余人次。二是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渠道,通过县内选调、内部轮岗交流等方式,选优配强5名人员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队伍。三是加强人员力量统筹,深化派驻机构的改革。强化“组组”共建,围绕巡视整改部署落实整改情况、作风建设等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制发《强化“室组地”联动持续推进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力量统筹。成立国有企业、卫健系统纪检监察协作区,与第一、第四协作区合署办公,加强协作配合。
25.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能力。一是今年以来,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以案代训,推动其在学中干、干中学。举办培训班,对派驻机构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围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业务知识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调度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对口联系室每月加强调度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线索情况。三是将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情况纳入季度重点工作调度考核,提升履职能力。
26.落实协作区工作制度。一是第二、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协作区完成改造升级,优化硬件设施。二是制发协作区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协作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驻点办公、周例会、月调度会等制度,协作区要规范谈话方式,充分利用谈话室开展谈话,提高谈话室使用频次。三是通过深学习、实调研,建机制方式,制发《强化“室组地”联动持续推进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协作区规范化建设。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对协作区工作开展调研,加强指导检查。分别召开第一、第二季度全县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调度会,督促协作区提升日常监督执纪质效。
27.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一是对县属国企全部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在全县范围内选优配强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已配备4名县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二是县监察委员会向县属国企派驻监察专员,由县监察委员会赋予监察权限,监察专员由国企纪委书记兼任,目前已向县属国企派驻监察专员4人。三是将县属国有企业纳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建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协作区,有效整合县属国有企业监督力量。组织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纪律教育培训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升专业素养。
28.加强各项监督有效衔接。一是县纪委监委审核相关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问题台账,分析整改存在的难点。召开相关单位巡察整改未完成问题调度会,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二是印发相关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12次。三是对第六至第七轮巡察建立整改监督台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自问题反馈以来,共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3次。四是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能力素质大提升活动,着力开展以案代训,提升办案能力。五是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意见》,增强监督合力。
(六)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29.严格落实巡视问题整改监督责任。一是县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巡察整改的相关文件,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印发《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的方案》,对省委巡视涉改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下发提示单,督促落实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关于对2018年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的方案》,开展抽查,督促落实整改。三是修订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监督任务清单,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列入任务清单。
30.及时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一是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能力素质大提升活动,开展全员办案,目前已抽调3名综合室(部)人员参与全员办案。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围绕审查调查等课程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作用,统筹协作区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对巡察移交的线索优先办理。四是严格加强督促办理力度,充分运用红黄蓝三色预警催办督办制度,针对巡察问题线索办理不及时的,共下发线索催办单5份,案件督办单2份。
31.建立监督长效机制。一是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4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学促干、以知促行。二是已督促县生态环境分局下发《庐江县防范人为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机制》,提高部门防范意识。三是印发相关加强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落实各部门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12次。
(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32.认真开展学习教育。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党支部、党小组累计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25次。加强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开展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6次。二是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每名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围绕“三问”开展交流发言。形成“三问”研讨材料90余份。三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紧扣中心任务,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将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机关干部谈工作思路、提意见建议、撰写心得体会。汇总3期纪检监察干部大家谈,共计133篇。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在县纪委常委会上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二是县纪委常委会审议新修订的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机关“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25项需要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明确。
3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在县纪委常委会上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023年11月,主要负责人与每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开展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省委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巡察县纪委监委机关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剖析查摆问题。
35.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集中学习党章,深入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二是县纪委常委会听取机关党委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党建工作“八个一”工作计划。三是制定印发《2024年县纪委监委党建工作计划》,抓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示范带动,各支部根据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支部特色积极开展星级创评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36.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累计学习16次。二是组织机关党委、党支部委员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5次。机关党委制发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提示单。三是召开机关党委民主生活会,会上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7.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一是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参加省纪委监委2024年第九期“视频讲堂”,学习审查调查业务知识。相关领导带头上讲台,围绕准确把握几类常见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授课。二是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能力素质大提升活动,举办“三比三创”擂台赛,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三是督促各纪检监察室规范使用各类措施文书,建立措施使用情况台账并动态更新。召开措施使用汇报会,严格介绍信审批机制,措施使用进一步规范化。四是严格监督检查,组织对各科室向上报告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履行报告手续。
38.加强办案安全意识。一是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安全文明办案的有关规定。向各纪检监察协作区下发《工作提示单》,进一步明确“走读式”谈话范围,要求各纪检监察协作区充分利用谈话室开展谈话,提高谈话室使用频次。向各纪检监察组织下发有关提示,要求及时组织学习,切实开展办案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二是印发《庐江县纪检监察协作区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压实“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
三、持续巩固深化,提升工作质效
(一)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思想不松懈、行动不松劲、责任不松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分管负责人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深化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强力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年度整改任务落实,确保相关问题事项按计划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查漏补缺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长效制度体系,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7322314。来信请寄:合肥市庐江县塔山路266号县纪委监委(邮编:231500)。电子邮箱:hfljjwxx@163.com。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