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1 09:28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对庐江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对庐江县委组织部反馈整改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第一巡视组同步巡察小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庐江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认领问题,带头研究整改方案,及时调度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部班子成员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按照分管科室,分头领办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采取召开推进会、深入调研、约谈提醒等方式抓好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三)细化整改任务,加强调度推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深入落实“四个融入”整改工作要求,部主要负责人牵头领办3个方面12个重点难点问题,每周过问巡察整改情况、半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坚持全程调度推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四)优化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注重将巡察反馈问题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统筹结合,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制度理论,发挥组织保证作用方面

1. 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

(1)加强对“第一议题”政治要求、制度内容等方面学习把握。提高对“第一议题”制度的思想认识,加强对“第一议题”的政治要求、重要意义、制度内容等方面学习把握,严格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规范化、常态化。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新时代人才工作等方面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作为部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2024年以来,12次部务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扎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是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五个持续”重要要求。二是做好主题教育总结评估,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共印发工作提示单8期,要求全县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规范制定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三是制发每月党员活动日提示单,对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内容进行强调规范,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落实学习任务。

(3)学习贯彻全国及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一是在全县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要求研究落实。二是及时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部机关集中学习会上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相关工作举措,谋划全年组织工作要点。三是举办全县组工干部暨人才工作者培训班,将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四是联合县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对全县各镇(街道、园区)、县直单位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导,适时进行“回头看”,推动传达学习落到实处。

2. 推动组织优势向事业发展的制胜优势转化

(4)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在部机关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及市委书记张红文在庐江县开展“四下基层”调研现场办公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践行“融入大合肥、对接沪苏浙”活动。二是围绕县委提出“学习松江、对接松江”新的工作要求,6月中旬,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带队前往上海、南通、常熟等地对接学习人才工作。7月上旬,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前往苏州、杭州、上海等地学习公务员管理经验做法。三是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将“融入大合肥、对接沪苏浙”16条举措优化调整为学习浙江杭州等地加强村党组织建设、选派干部跟班学习等7项举措,每季度调度推进抓好落实问效。

(5)提振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攻坚克难精神。一是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强考核考察,完善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及时了解班子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班子成员现实表现、担当作为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上,优先向基层一线倾斜。三是注重实践锻炼,分批选派干部到沪苏浙地区跟班学习、到镇村挂职;组织开展干部择优比选,发现并培养了一批优秀科级年轻干部。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进“强富美”现代化庐江建设中敢闯善为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工作机制。

(6)科学高效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列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认识。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党委(党组)集体决策程序情况“回头看”,督导各单位党委(党组)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三是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议事规则,规范集体议事程序,制定《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调研评估建议方案》,每年对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指导评估,8月份已组织开展调研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3. 强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7)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抓党建促乡村治理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分析研究,优化调整乡村治理网格,整合“多网”为“一网”,共划分网格6375个。三是持续深化“一线为民办实事”和“板凳会”工作,鼓励镇村将网格员与包联干部混合编组,切实发挥网格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村干部常态化入户走访,宣传政策、宣讲村里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帮助化解矛盾,解决难题。已累计开展“板凳会”3600多场次,参与群众4.1万余人次,化解矛盾297起,解决问题1475件。

(8)强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一是组织学习传达《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二是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片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小区党组织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三是持续加大社区工作者配备招录力度,因地制宜解决党组织阵地面积未达标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阵地均纳入县级项目规划,并有序推进。

(9)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等,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二是推深做实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五大工程”,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正常增长机制。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制定《庐江县村(社区)干部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班、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村干部队伍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在干部队伍统筹谋划,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方面

4. 科学谋划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0)科学开展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一是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等文件精神。二是结合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分析县管领导班子运行、整体结构、现实表现、职数底数等情况,完善“三案”资料。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

(11)加强干部队伍梯次建设。一是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二是制定《庐江县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三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工作举措。组织开展干部择优比选,发现并储备了一批优秀科级年轻干部。三是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年轻干部调研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建立“两单三册五台账”。四是加大一线历练力度,先后选派47名县镇村干部赴沪苏浙等地跟班学习,1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镇挂任副职,提高年轻干部工作能力。

5.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2)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修改完善考察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延伸考察制度。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每次人事调整启动考察程序之前,及时召开干部考察业务培训会,对考察组全体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考察组组长、分管干部工作副部长逐级审核把关工作机制,通过以老带新等方式,对考察过程从严要求。

(13)科学设置配备党内职务。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上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实行“一人一策”消化,对未兼任行政职务的县直单位党组副书记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消化计划,逐步消化到位。三是对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梳理,对排查出的县直单位党组成员未兼任单位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14)加强对县管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一是举办全县组工干部暨人才工作者培训班,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及时反馈,并督促抓好整改。三是制定《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示意图》,规范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工作程序。

6. 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干部

(15)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持续开展干部任前谈话,对“一把手”、35岁以下新提拔使用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任前谈话,增强年轻干部廉政意识。坚持“一把手”谈心谈话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制定《庐江县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的工作提示》,将纪法教育纳入新任职科级干部培训班、经济专题干部培训班等班次学习内容,年轻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

(16)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一是加大学习力度,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规定。二是加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每月收集汇总信息。三是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组织处理力度。

(三)在党建责任压力,抓牢基层夯实基础方面

7. 从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17)拧紧责任链条抓党建。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二是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2023年度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测评结果并研究确定评价等次,对述职评议考核中“自己查、上级点”的问题,坚持“一跟到底”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充分运用2023年度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8)抓实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一是深入学习《关于建立健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印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各单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对全县243个村(社区)全面开展走访摸排,逐村排查底数,组织开展分析研判,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对象。三是印发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通知,督促各党(工)委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形成“一村一策”整顿方案,并采取县干联系、镇干包保、县直单位结对、第一书记驻村措施,限期解决问题。

(19)深入各领域开展党建督促指导。一是督促各级机关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时提醒党组织按期换届。二是健全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讨论等议事决策制度,每半年至少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指导评估调研,已组织开展调研并形成报告。三是扎实开展“三新”领域党建品牌建设行动,2023年度成功创评市级“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打造一批党建“微品牌”。四是严格落实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上级党组织及时对任期届满的支部提前提醒。

8. 推动党的组织制度落实

(20)规范党组织设置。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印发工作提示单,督促规范设置党支部。二是对全县超人数党总支(党支部)逐一分析研判,采取增设、拆分、升格党组织和转出党员等方式,分别进行优化调整,全部规范设置到位。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针对2024年全县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采取单位自查、县级抽查等方式系统梳理,着力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质效。

(22)加大民主生活会指导督促力度。一是结合机关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科室业务会等,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完善落实民主生活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审、指导组复审、上级部门终审的“三审”把关制度,督促领导班子严肃开展检视剖析。对县管单位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全覆盖督导指导,从严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

9. 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3)从严抓实发展党员工作。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二是从严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今年对所有新发展党员开展县级集中联审,征询纪检监察、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

(24)规范党费收缴。一是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升党费管理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收缴工作有关规定,年初依规完成全县党费测算,从严核定农村普通党员党费,并要求各党(工)委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5)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一是结合“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32场次,组织109批次2353名党员干部参观县党风廉政教育馆,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上纪律党课1960场次。三是通过庐江先锋平台推送学习专栏《党纪小课堂》22期,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拍摄《你让党徽更闪亮》等微视频,发挥榜样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制作《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等警示教育片,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在牵头抓总作用,人才引育留用方面

10.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6)压实县管单位“一把手”抓“第一资源”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人才工作“赛马”指标座谈会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人才重点工作。二是印发工作提示单,明确“一把手”抓“第一资源”重点责任事项。三是将人才工作纳入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四是与县委巡察部门对接,将人才重点工作纳入巡察重要内容。

(27)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印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7项重点工作、28项落实举措。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挂牌成立县委人才工作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全县专兼职工作人员力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全县组工干部暨人才工作者培训班,分期召开2人才政策宣讲会,分批对100余家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工作者开展政策辅导、自主认定等业务指导。

(28)落实党委联系专家制度。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有关人才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全县各级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二是印发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提示单,更新县四大班子成员包联名单,明确服务内容、工作要求,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难、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34个问题。

11. 严格落实人才政策

(29)落实人才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县人才资金增长20%,强化重点人才项目资金保障。二是开展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检查,对17个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三是会同相关单位认真谋划年度人才项目,从严审核项目资金,明确27个专项资金项目,目前已完成5个,正在实施16个,其余项目年底前完成。

(30)提高人才项目落地率。一是科学编制人才项目,2024年项目初始申报数量共30个,核减执行效率不高、绩效评价较低项目5个,新增落实“人才安徽行”项目2个,确定年度可实施项目27个。二是根据县人才专项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定期调度资金项目执行情况,企业家高校求知行、高层次人才体检等项目均已正常开展。

(31)落实人才补贴。一是通过庐江就业公众号、校园招聘会、人才政策宣讲会等渠道,广泛宣传一次性就业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对未兑现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信息进行梳理,整理形成台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并认真做好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政策兑现工作。

12. 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32)加大人才工作创新力度。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认定力度,今年以来新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40人,已申报省级高层次人才610人,目前,全县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已达267人。二是帮助辰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院士工作站,动员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培养,举办10期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培养乡土人才500人。协助8名人才申报“合肥工匠”,2人拟被认定为2024年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对15名非遗传承人进行补助,1人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四是拓宽引才渠道,举办25场招聘活动,为企业达成就业意愿1000余人。开展云上探企,对县内部分重点用工企业创新开展直播探厂活动,目前已推送4期。

(33)强化“拴心留人”举措。一是做实“拴心留人”服务,召开现场办公会,推动解决教师队伍力量薄弱、办公条件改善等问题。组织教育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开展体检、国情研修等活动,举办3场青年人才联谊活动。二是加大人才培育力度,选派27名教育、卫生领域人才赴长三角等先发地区开展学习交流。加大名师名医培育力度,选评庐江名师名医9人,获评合肥市领军人才4人。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今年以来为教育卫生领域招引76人。

(34)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人才驿站1个,明确2名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开展入企调研。会同相关单位点对点走访22家重点企业,积极宣传人才政策,听取并收集人才需求和意见建议。三是加强人才宣传,今年以来在人民网、安徽日报等各级媒体刊登人才工作经验做法12篇。开展“才聚庐江”系列活动7场次,初步形成“才聚庐江 青春筑梦”青年人才工作品牌。

(五)在激励担当作为,干部严管厚爱机制方面

13. 持续优化干部年度考核

(35)高质量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二是优化考核方式,结合2023年度考核,对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采取总结述职、个别谈话、实地调研、专项调研、政治素质测评、业绩采集、逆向测评等方式进行多维度考核。三是组建考核组,对县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年度考核,及时形成考核结果,提请研究并实时反馈,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14. 充分发挥职级晋升激励作用

(36)抓实公务员职级晋升。一是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上传达学习《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规定。二是用好用活职级政策,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数分析表》,坚持“注重实绩、兼顾资历、择优晋升、持续激励、相对平衡”原则,做好职级晋升工作。三是坚持在基层一线和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重要领域、重点工作中发现干部,对表现优秀的及时晋升职级,职级激励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六)在政治机关建设,制度执行基础管理方面

15. 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37)强化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举办全县组工干部暨人才工作者培训班,重点强化基层党建、干部业务、人才工作、组工信息等业务培训,共140人参训。同时强化部机关集中学习,交流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强部机关队伍建设,及时选优补强3名中层干部,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增强部机关队伍力量。三是通过部门统筹安排和征求个人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岗位交流,提升综合能力。

16. 加强部机关党建工作

(38)压紧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部务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文件,严格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二是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对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具体布置,持续推进星级党支部创建,对照“两优一先”标准强化部机关支部和队伍建设,成功创评五星级党组织。三是加强部机关党务工作者力量,调整补充机关党支部委员2人。四是部机关全体业务人员先后参加全县组工干部暨人才工作者培训班、党建工作培训班,党务工作者累计参训200余人次。

17. 严格执行部机关管理制度

(39)规范公务用车定点租赁行为。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部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合肥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和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晰把握公务租车的适用情形、租车的标准、期限和租金及监督管理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和加强车辆租赁管理。

(40)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开展财务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专业培训。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2024年财务情况进行复查,并邀请县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推动财务制度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贯通、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体贯通、与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体贯通,在推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过程中多谋划、想办法,以党的政治理论统领基层党建、干部人才等各项工作。

(二)持续深化问题整改,以更实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实效。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上率下,持续压实各方责任,全方位统筹调度,全周期跟踪问效,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定期“回头看”形式检验其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尽快推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完善的事项,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努力实现以“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更强担当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进工作的具体成效,自觉把巡察问题整改与抓好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和创新项目结合起来,更加精准科学地做好选干部配班子、抓基层打基础、建队伍聚人才、优作风提效能等各项工作,努力把巡察整改意见建议转化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对策,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7322792;邮政信箱:合肥市庐江县塔山路266号县政府综合楼3楼县委组织部(邮编:231500);电子邮箱:ljzgxx@163.com。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