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2月15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中共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26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中共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7次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带头整改重难点问题3个;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率先垂范带领党组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以上率下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局各分管领导按照整改方案分工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并牵头整改重难点问题共11个。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8类25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8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以严明责任倒逼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三)注重标本兼治,全面彻底抓好整改。坚持严、实标准,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特别是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问题产生。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将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查短板、补漏洞、建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全局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绿化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整改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1)深化理论学习。一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局党组已进行绿化工程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并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三是各项目处已通过处务会、专题学习等方式学习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等制度文件。
(2)加强统筹谋划。一是根据4月29日印发的《市重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各项目处同步组织学习;二是局党组对标对表长三角先发城市,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关于推进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市重点局工程建设管理“打招呼”登记报告暂行规定》《市重点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等制度文件。
(3)提升精品意识。一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处已同步组织学习;二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邀请专家对新建绿化项目方案论证把关;三是研究制定《市重点局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热线答复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提高回复质效;四是已对涉及道路绿化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涉及管理范围内的已整改完毕,移交的已函告相关管养单位,建议及时调整,消除隐患;五是对涉及绿化带枯萎苗木全部更换,同时加强后期养护管理。
2.持续发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4)提升绿化景观效果。一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赴杭州、苏州考察学习;二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新建项目设计方案中扩大观花、观果、色叶或季相变化明显树种的种植比例,增花添彩;三是已邀请园林绿化专家授课,组织优秀设计单位召开高品质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座谈会;四是已对4个重点景观工程项目开展“回头看”,进行跟踪检查和回访并形成总结材料,指导后续绿化项目建设。
(5)加强绿化质量管控。一是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创新推动大建设提质增效”进行了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二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三是已研究制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对各在建绿化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过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各项目处已组织绿化施工导则学习,已重新制定招标条件及范本,加强招标文件编制审查工作;五是局机关纪委已介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六是对不达标乔木已全部更换,合理补植地被。
(6)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强调围绕局中心工作,强化作风建设;二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规范工期设置,科学制定绿化项目合同工期,加强日常工期调度;三是加强协调调度,涉及逾期未竣工验收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7)加强绿化过程监管。一是已对在建绿化项目分包单位选择进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合规选择分包;二是已将合同履约情况纳入项目履约评价内容;三是已对绿化变更事项组织专家论证。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关于市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规定》和《市重点局小额工程变更内部会审暂行规定》并严格执行;四是已将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要求纳入招标文件;五是已完善土方工程管理审批手续;六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市重点局工程建设管理“打招呼”登记报告暂行规定》,强化工程招投标及分包、转包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七是局机关纪委已介入,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3.认真落实政策要求。
(8)严格落实绿化工程专业监督。一是已研究制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履职尽责、按章办事的意识;二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流程的通知》等文件;三是严格落实绿化工程专业监管要求,对新建绿化工程均报质量监督中心进行监管。
(9)加强绿化项目监管。一是已研究制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人员教育培训,研究制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并完善绿化专项考核指标;二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规范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三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关于市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规定》和《市重点局小额工程变更内部会审暂行规定》等文件;四是已结合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已发现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五是涉及绿化项目不合格苗木已全部更换;六是局机关纪委已介入,给予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10)严格规范验收移交。一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二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合肥市关于市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规定》和《市重点局小额工程变更内部会审暂行规定》等文件;三是已对在建绿化项目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履约管理,及时督促整改。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4.坚决扛牢主体责任。
(11)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一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绿化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二是已对各在建绿化项目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履约管理;三是已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并进行系统总结的通知》精神,结合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12)研究制定相关制度。一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学习教育;二是已结合市政道路、房建工程等项目特点,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三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将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移交等事项纳入单位内部考核体系,对《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中的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四是各项目处已组织规章制度学习。
(13)加强项目监管。一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二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关于市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规定》和《市重点局小额工程变更内部会审暂行规定》等文件;三是已对各在建绿化项目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四是已对无市场信息价的材料进行市场询价比较,强化招标控制价审核管理;五是局机关纪委已介入,给予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5.突出重点环节监管。
(14)加强前期设计把关。一是局党组会议强调用足“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绿化项目建设管理水平,邀请绿化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的专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城市绿化项目“绣花功夫”建设管理思想认识;二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等规范文件;三是对新建项目设计阶段已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绿化设计方案论证,加强设计源头审查;四是对某绿化工程因设计问题导致现场无法实施的部分,结算审计申报时已予以扣除。
(15)加强现场管理。一是已对新建绿化项目设计方案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审;二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规范绿化工程管理;三是已编制招标文件模板,加强招标前期工作的审查与论证,科学设置招标条款。
(16)严格落实施工规范。一是已邀请绿化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的专家进行专业培训,讲解绿化工程全过程管理;二是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到园博园、包公大道等优秀绿化项目交流学习;三是对新建项目设计阶段已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绿化设计方案论证,加强设计源头审查。
(17)加强项目监督。一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等规范文件;二是已对涉及绿化工程设计单位进行约谈及通报,并按合同约定对相应设计费在审计结算时进行扣除;三是已邀请园林绿化专家对乔木及地被栽植进行方案论证,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方案进行整改。涉及绿化项目已于2023年12月通过绿化竣工验收。目前现场栽植绿化苗木长势良好,施工单位已按照合同要求和《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制定养护计划,正常开展绿化养护工作。
(18)积极推进项目移交。一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将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移交等事项纳入单位内部考核体系,对《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中的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二是已发函至各接收单位,加强对接,协调解决移交问题;三是对14个养护期满未移交绿化项目移交情况进行跟踪推进,均已完成移交;四是对新建项目设计阶段已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绿化设计方案论证,加强绿化设计方案把关;五是已对各养护期绿化项目进行巡查检查,及时督促整改。
(19)不断提升绿化养护水平。一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等规范文件;二是已对涉及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通报批评,并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死亡苗木补植和养护,并扣减对应费用;三是对各绿化项目养护进行技术交底,确保养护质量;四是局机关纪委已介入,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五是督促施工单位于2024年5月对死亡苗木补植完成,并加强对日常养护的检查,确保养护到位。
6.狠抓作风建设。
(20)提升作风成效。一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规范绿化工程管理;三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针对市民反映的各类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科学处置。
(21)提升为民服务理念。一是对反复出现、群众反馈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相关事项,在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妥善解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针对市民反映的各类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科学处置;三是各项目处已组织绿化专项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22)杜绝苗木贪大求洋。一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处已同步组织学习;二是对新建项目设计阶段已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绿化设计方案论证,加强绿化设计方案把关。按期对设计苗木价格做市场调研;三是已对新建绿化项目设计方案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审。
(23)严把材料价格。一是各项目处已组织学习《合肥市进一步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若干措施》文件,严格执行限额设计要求,严防过度设计;二是已对无市场信息价的材料进行市场询价比较,强化招标控制价审核管理;三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试行)》,规范绿化工程管理。
(三)关于党组织和队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7.强化党建引领效果。
(24)一是已研究制定《中共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机关委员会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二是已研究制定《市重点局“党建+”工作方案》,引导现场工作人员在推进项目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已督促各临时党支部常态开展学习;四是开展了“微党课微经验”评选活动,已总结临时党支部微经验作品5篇,微视频作品4个,示范带动氛围浓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8.加强专业培训。
(25)一是已研究制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好全局年度绿化业务培训计划;二是已邀请绿化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的专家进行专业培训,讲解绿化工程全过程管理;三是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到园博园、包公大道等优秀绿化项目进行学习交流。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市重点局落地见效。
(二)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从具体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在制度上、流程上查漏补缺,消除风险和隐患。
(三)深化成果运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持续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2673806,62648891;邮政信箱: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50号政务第二办公区A1单元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邮编:230031);电子邮箱:1781763758@qq.com。
中共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