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9月10日,合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巢湖市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6日,合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巢湖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切实筑牢巡察整改工作思想基础。召开市委常委会主题教育暨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深刻对照检查,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齐心协力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市委成立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跟踪分析汇总,定期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实行销号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强化成果运用,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过程,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错误、健全一套机制。
二、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关于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领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检视、深刻反思,全力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是完善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强化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按照《巢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合理布局造林空间,在融合相关数据之后,科学合理设定造林用地,通过补植补造、封山育林、中幼龄林抚育等措施,开展林地管理图斑落图,促进森林生态功能修复,确保森林覆盖率有序增长。
2.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城市绿地的日常监管。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动机制,实行城市绿化项目前置审批,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决策科学性、可行性。
3.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把握城市建设新要求,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提升市长热线办结率。全面梳理核查市长热线及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工作群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确需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公园健身器材维护力度,对公园内存在路面、桥面破损和电器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4.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提升办结满意率,认真研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明确牵头部门,严格办理要求,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5.优化项目移交管理。一是完善移交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移交流程和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有巢氏公园公厕已向市民免费开放。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依据移交规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移交职责,严格落实公园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确保公园建成及时移交使用。
6.推动文旅融合。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二是加强运维管理。57个城市公园绿地成功推向市场化管理,向市民免费开放。三是优化公园服务设施,加快数字化改造。有序推进洗耳池公园、有巢氏公园数字化改造,方便市民游客现场扫码解读,用数字化技术解读、传播本土文化。
7.科学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一是优化布局。在城西片区建成公园5座、新建二中绿地1处。二是开展宣传。积极开展城市绿化条例宣传活动,规范小区绿化修剪、移植流程。
8.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树牢安全意识。召开园林绿化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会议要求,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督查,严格要求安全员、驾驶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市区公园内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目前已在伴园二期箱式变压器周围安装隔离护栏。
9.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对全市公园病虫害情况进行摸排,对洗耳池红叶李虫害、仁巢园香樟白蚁开展防治及消杀,清理福寿螺等有害物种。二是加大乡土树种推广力度。提高乌桕、枫香补植,适当提高城区绿化乡土树种的应用占比。三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市78株古树名树开展摸底排查,对40株古树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更换原区政府院内古银杏树保护标牌。
10.坚持问题导向。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四小四大”、“四域四化”、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纠正并规范行业行为,确保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和效果。二是全面排查。对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进行摸排,重点核查招投标、苗木报验、甩项变更、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高,作风建设不扎实方面
11.扛牢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学习。市住建局、市林园中心、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金丝柳公司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省委《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以及合肥市贯彻落实任务分工制度规定,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和考核,推动领导干部在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成效。二是加强监管检查。围绕履行责任、行使权力等环节,强化对重点岗位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印发《巢湖市二级预算单位预算财务资产撤并工作方案的通知》(巢政办秘〔2023〕39号)。
12.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加强学习。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组认真学习把握“两个责任”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二是强化监督。发挥派驻“探头”作用,通过明查暗访、督查督办等形式加强对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三是落实责任。对派驻单位人、事、物等“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3.强化项目招标监管。一是加强学习。市林园中心园林处、金丝柳公司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巢湖市小微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专题学习,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增强管理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市林园中心制定《林园中心重大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制度》,金丝柳公司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三是建立机制。市林园中心制定《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工程类施工项目和服务项目采购制度》,金丝柳公司制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城市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进行严格监管。
14.强化施工环节监管。一是完善制度。巢湖市政府制定《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责任主体。二是全面排查。对在建城市绿化工程进行实地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5.加强工程验收监督管理。一是压实验收责任。巢湖市政府制定《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参验单位参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市住建局、市林园中心、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金丝柳公司分别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施工标准组织验收。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单位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在苗木进场、土方工程、种植土、种植穴、树木栽植等施工环节做好检验记录,强化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造价的管控。
16.健全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巢湖市政府制定《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市住建局制定《巢湖市住建局项目管理办法》,市林园中心制定《巢湖市园林管理处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金丝柳公司制定《苗木费结算流程》《绿化劳务费结算流程》《绿化养护费结算流程》,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工程管理。
17.夯实养护监管责任。一是强化巡查。市林园中心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并记录巡查日志,新签订的养护合同均附苗木清单。二是完善制度。市林园中心制定《巢湖市林园中心绿地管护考核办法》,组建督查考评人员库,考核时间和考评人员随机抽取。
18.民主科学决策。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金丝柳公司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三重一大”事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金丝柳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议事流程,工程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和决策,防范决策风险。
19.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市住建局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工作职责;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制定《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在设计、施工、验收、审计等环节全面加强监管,在设计阶段加强对图纸的专项审查、专家论证,在施工阶段组织业务科室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在验收阶段要求项目业主代表参加并监督,严格按验收规范对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在审计阶段严格执行《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办法(暂行)》。二是专题培训学习。市住建局、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等政策文件。
20.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一是组织培训。市林园中心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项目管理和审计知识专题培训,强化档案管理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市林园中心制定《巢湖市林园中心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整理。三是建立台账。制定《巢湖市园林管理处林木资产入库登记制度》,已建立树木移植电子台账,明确苗木信息、栽植位置和管护责任主体。
2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一是加强学习。市林园中心、金丝柳公司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共合肥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三十条规定》《中共巢湖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三十条规定》,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市林园中心、金丝柳公司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2.加强班子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市林园中心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自巡察反馈以来,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明确议事决策内容、规范议事范围和程序,共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5件。二是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市林园中心党组认真落实《巢湖市林园中心“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组织召开9次党组会议,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各抒己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三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学习《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等政策文件,邀请园林绿化专家进行培训,加强绿化人才培养。
23.增强党建引领发展能力。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市林园中心党组、市住建局党组、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二是压实党建责任。市林园中心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防火演练等,观看《榜样》《一路芳香》《新四军抗日第一仗》《寻道》,通过典型事迹学习、现场交流等,充分调动园林绿化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严格制度落实。市住建局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工作职责;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制定《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在设计、施工、验收、审计等环节全面加强监管,在设计阶段加强对图纸的专项审查、专家论证,在施工阶段组织业务科室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在验收阶段要求项目业主代表参加并监督严格按验收规范对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在审计阶段严格执行《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办法(暂行)》。
24.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市住建局、市林园中心、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金丝柳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市林园中心、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市住建局、金丝柳公司专题研究绿化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人岗相宜、人岗相适”的原则,新录用绿化专业技术人员5人,有效缓解绿化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提升业务水平。通过邀请园林专家授课、组织学习《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等形式,提高市住建局、市林园中心、市重点工程建管中心、金丝柳公司干部职工绿化业务能力。
(四)关于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5.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坚持常态长效。深入研究合肥市“十四五”林业和园林发展规划巢湖市落实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任务,明确节点。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科学合理设定造林用地,通过补植补造、封山育林、中幼龄林抚育等措施,开展森林绿化行动,促进森林生态功能修复,保证森林覆盖率有序增长。
26.推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项目管理和审计知识专题培训。二是健全制度。修订《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操作办法》,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问效,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
27.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工作。一是建立巡查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公园及作业车辆进行安全工作督查。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巢湖市林园中心绿地管护考核办法》,组建督查考评人员库,考核时间和考评人员随机抽取。三是规范流程。制定《巢湖市园林管理处林木资产入库登记制度》,建立树木移植电子台账,明确苗木信息、栽植位置和管护责任主体。
三、深入巩固整改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推动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巢湖加快建设新兴产业集聚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地和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2312327;邮政信箱:巢湖市姥山路1号中共巢湖市委(邮编:238000);电子邮箱:chslyzx@126.com。
中共巢湖市委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