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庐江县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17 14:57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5日至9月10日,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中共庐江县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5日,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向中共庐江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政治自觉。县委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市委部署要求,筑牢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成立庐江县绿化专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纪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5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分管副县长兼任整改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上下协同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举措,强化精准整改。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每个问题均明确县级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共明确整改措施77项,每条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被巡察责任单位建立各自巡察整改问题分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细化实化、精准有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效。将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全面排查园林绿化领域普遍性、系统性、典型性问题,结合实际制定长效机制,推动各类顽瘴痼疾整改到位。市委巡视以来,积极挽回经济损失,共追责问责11人次,建立健全制度16项。

二、具体措施及成效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

1. 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1)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3月28日理论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政府党组于2024年1月13日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民主生活会,县政府分管负责人针对巡察反馈有关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说明。二是县重点中心制定《中共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中心组2024年第一季度学习安排》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城市建设论述摘编》列入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县住建局制定2024年县住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城市建设论述摘编》等应学必学内容列入计划表,并严格执行;三是县重点中心于2023年11月16日、12月5日、12月28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县住建局党组中心组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10月13日、11月17日、12月7日、2024年元月18日、4月10日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四是县重点中心牢固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自2023年7月份以来,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工人文化宫等项目严格遵守适地适树的设计理念,优选本地树种,禁止过度设计、使用名贵苗木、胸径≥20cm及以上的大乔木,合理设计常绿、落叶乔木比例,合理设计灌木种植密度;新渡路(合铜路-湖岗路)、白山路(合铜路-移湖路)等市政项目速生行道树品种优先选用胸径12cm的规格,间距控制在6m以上,严格控制色带种植密度,优先选用易成活、好养护的本地品种。

(2)坚持理论指导实践

一是2024年1月18日,县住建局召开城市绿化工作专题研讨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撰写了调研报告,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县重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于2023年12月28日带头深入学习原文、原著,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东顾山街道将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列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第一季度学习计划,于2024年1月13日、2月23日先后二次召开东顾山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让城市绿化更好造福人民》《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成绩》《鹭岛蝶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厦门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交流研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东顾山街道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城市绿化建设专题研讨会,邀请县园林中心、村居书记、管养企业、相关单位及群众代表参加,就城市绿化建设工作进行交流研讨。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城市绿化工作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形成调研报告1份。县住建局结合全县大建设计划,制定《庐江县城市更新项目开工方案》《庐江县2022-2025年城市更新改造计划表》。分类推进片区改造、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改善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在“十四五”期间谋划建设环碧公园片区等九个城市更新项目,均衡提升城区整体绿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区形象,让高品质生态环境成为县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三是各责任单位于2024年1月召开民主生活会,将城市绿化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其中,东顾山街道通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做好城市绿化工作。例:回应群众关切,对恒大悦龙台小区围墙外毁绿种菜问题彻底解决,已建成3500余平方米口袋公园。实施碧桂园一、三期干渠绿化改造项目,改造6万余平方米绿化带。县重点中心自2023年7月份以来,中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中心项目绿化巡查工作,分别对黄庄家园三期、养老服务中心、岗湾小学、万山庞院等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7份,完成绿化补植面积5554平米,清理更换问题苗木共1867棵(其中补植枯死苗木654棵,种植前取消或变更大乔木(胸径≥20cm)共1213棵),节约工程造价。

2. 关于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

(3)健全绿地管护移交制度

一是县政府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制定了《庐江县园林绿化三个管理办法》,规范全县园林绿化工作;二是东顾山街道与县林园中心对接三次,明确代建绿化的移交流程、范围,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庐江中学、爱庐公园首座小区围墙外绿化移交,明确由街道接手管护,目前养护工作正常开展,绿地保持整洁。三是东顾山街道每年对移交的代建绿化管养经费进行一次核算,已经县林园中心核审,2024年4月19日经县财政局核准,统一纳入辖区内公共绿化日常管养承包经费中,确保养护工作正常开展。

(4)增强部门协作意识

一是县林园中心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城市绿化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查摆剖析,举一反三,从严落实《庐江县园林绿化三个管理办法》,今后在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严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关,充分采纳专家审查意见和上级意见;如,在2023年底县林园中心实施的小游园建设项目中,积极征求资规局、住建局、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充分采纳专家审查意见。二是县林园中心于2024年1月9日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了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设计、清单编制、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等业务知识,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庐城镇从严今后,要求项目实施前期对项目进行详细的摸排调研,对涉及土地性质对接自然规划部门,绿化项目积极对接林园中心等部门,取得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四是庐城镇对照上一轮城区绿化养护招标控制价标准控制养护成本。

(5)加强城区水系环境治理力度

一是县住建局党组中心组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10月13日、11月17日、12月7日、2024年元月18日、4月10日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县住建局2023年9月份实施庐城雨污分流改造4、5、6#片区工程时对中塘河区域内的康乔家园小区内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施工,现小区内已实现雨污分流;三是县住建局在组织实施中塘河上游的高新区附属设施维护改造工程时,采取以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清淤和生态补水等工程措施,河道生活污染物及河床底泥污染影响明显减小,水动力明显增强,河道断面水质及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四是县住建局通过全面排查,建立排水设施问题清单,并分类推进整改,确保有关问题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整改。

3. 关于履职尽责方面

(6)坚决完善项目前期手续

一是县重点中心组织人员对项目招投标程序、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版)等专业知识、指导文件进行学习,及时理解和把握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并熟练运用到实践中;东顾山街道2024年1月26日由街道分管领导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工作线人员学习《庐江县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庐江县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意见》《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掌握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掌握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庐城镇组织对项目招投标程序等专业知识进行学习;二是县重点中心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经研究已于2023年11月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自绿化巡察以来,均未再次发生上述问题;三是县重点中心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工程项目绿化工程均实行方案专家评审论证,征求县林园中心意见,切实把好源头设计关,避免绿化工程随意变更。目前招标项目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前期手续办理齐全后才会启动招标程序;东顾山街道今后严格执行设计、概算、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等相关规定要求,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庐城镇已与发改、林园等部门对接,明确立项、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具体程序落实步骤,确保程序审查到位。并从严今后,涉及项目必须按照程序,程序到位后报党委会研究后,再组织实施。

(7)确保绿化项目局部设计合理化

一是县重点中心常态化组织学习《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等行业技术指导文件,准确领会精神要义;二是2024年3月上旬县重点中心制定印发《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庐重建管〔2024〕65号)文件,强调绿化方案应科学合理适用,并采取专家评审论证,征求行业主管意见,严禁使用大树,加强绿化工程源头设计控制。在今后绿化项目建设设计阶段,主动联系交管、林园等相关部门指导,增加绿化专项设计及图纸联合会审,落实综合审查,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东顾山街道已移除遮挡视线的端头景观石,消除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举一反三,检查和督促绿化管养单位定时对端头花灌木针对性的修剪,有效控制其生长高度,确保不遮挡车辆和行人的视线。四是对五里南路、内环北路部分死亡的广玉兰更换为榉树和桂花。

(8)着力解决项目工期超期问

一是东顾山街道已要求该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加强绿化修剪、浇水、治虫等管养措施,确保养护效果,现已延长该施工单位质保期时间4个月,并要求项目移交时必须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县住建局市政中心于2024年1月5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工程招标、合同审核、现场管理等规章制度并责任到人,县住建局市政中心已按合同约定对康居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省太湖县晋熙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处以延误工期违约金,对监理单位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金;对皖中大市场C区及水厂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安徽龙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延误工期违约金,对监理单位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金;三是县住建局市政中心对正在施工的地上、地下停车场两个项目严格工期管理,制定工期倒排计划,目前两个工程均按照合同工期正常推进。

(9)严格项目竣工验收

一是县重点中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二是县重点中心对未按图栽植的2棵造型黑松和70棵香泡树取消栽植,施工单位在工程价款结算书报审中已扣除价款,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三是县重点中心为强化验收把关和绿化工程管理,县重点中心于2024年3月制定印发《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庐重建管〔2024〕64号)、《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庐重建管〔2024〕65号)、《关于印发<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庐重建管〔2024〕66号)共3份制度文件,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多科室联合参与”制度,规范和完善绿化工程从设计、招标、验收至移交关键环节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工程质量“预先控制、过程控制”,细化日常质量安全巡查工作要求,用制度“明责、堵漏、管人、管事”。

(10)着力解决绿化项目重建轻管问题

一是自庐江县自查后,庐城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30日和庐城镇方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2年绿化管护协议,管护期从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约定管护期内出现绿化树(苗)木死亡的,应按照原绿化规格尽快补植,养护质量必须达到约定标准;二是对市委专项巡察现场查看反馈问题后立行立改,2023年8月9日-9月20日,组织人员对绿化进行养护,对杂草进行清除;三是经庐江县林园中心现场指导,对长势较好的地块已经进行养护;对长势不好的地块,庐城镇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对其进行补植补种,将绿化品种调整为易养护的白三叶草、花灌木等品种,待管护期满后进行移交,确保绿化不缺失;四是针对移交后该区域的绿化养护失管失控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在镇村干部会议上检讨。

4. 关于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方面

(11)着力解决自查问题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加强绿化养护期管理,督促施工养护单位及时养护、定期养护,养护活动要临场监督,东顾山街道纪工委2024年1月开展监督检查1次,整改问题2个,参与项目评审1次。今后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评审、验收、养护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二是东顾山街道纪工委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对城市绿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县重点中心自我剖析,深入查找问题,对所有养护期内项目的苗木养护及枯死情况进行统计,并组织了补植,其中补植枯死苗木654棵。

(12)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县住建局对“四域四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针对绿化专项巡察反馈的9个问题,抓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县住建局2023年12月15日召开城市绿化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布置会,压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压实责任,深入分析原因,共确定问题症结原因共20条,整改措施24条,建立整改台账抓实整改;三是局党组向县纪委监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二)有力纠治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问题

5.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

(13)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立行立改。东顾山街道党工委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4年3月8日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县纪委全会精神,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住建局于2023年12月28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4年3月29日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布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听取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副组长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县重点中心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党组会议、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二是县住建局2023年12月11日在征收办、12月29日在市政中心、排管所、质安站四个廉政高风险单位召开专题廉政警示会议,对2023年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及县内一起征迁领域基层“微腐败”案例等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县重点中心在2024年4月10日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中通报两位同志项目保函到期未及时续保问题,全体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有了提高,责任有所强化,重点环节更加明确。东顾山街道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街道机关党支部会议上,通报高建社区鲍某某违反政治纪律、胡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个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县住建局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高质量发展大会,观看了《自我革命进行时2》警示教育片,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强调;东顾山街道于2024年1月10日观看中纪委警示教育片《榜样8》、2024年3月8日观看合肥市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自我革命进行时2》。县重点中心2023年12月26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前往义城监狱,利用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县重点中心修订完善《县重点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定《县重点中心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推动中心党风廉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14)坚决有力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提高派驻纪检组及镇(街道、园区)纪(工)委监督执纪能力。2024年2月,组织开展三比三创“擂台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干;2023年7月以来,累计开展季度重点工作调度会3次,消除个别派驻纪检组零立案、零执纪问题。另外,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机关业务“大讲堂”、抽调参与专案等方式,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2023年10月以来,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参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12次,监督执纪水平和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得到提升。2023年10月以来,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先后主动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问题9个,提出整改意见8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次;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主动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提出整改意见2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对县住建局、县重点中心分别立案查处1人,监督“探头”作用发挥较好;三是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县重点中心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党组会议,参与修订完善《县重点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县重点中心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四是东顾山街道纪工委严格落实“三转”工作要求,纪工委书记及副书记不再参与其他工作事项分工;五是东顾山街道纪工委强化监督执纪力度,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个,2023年12月以来,依托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和12345举报投诉平台,处理群众信访投诉42件。

6.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5)着力解决盲目追求“成景好看”问题

一是县重点中心常态化组织学习《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等行业技术指导文件,准确领会精神要义;二是重点中心出台《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庐重建管〔2024〕65号)文件;三是重点中心对未施工绿化的安置房和公共建筑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设计规格偏大的苗木进行了调整,种植前取消或变更大乔木(胸径≥20cm)共1213棵,及时避免损失浪费;

(16)扎实开展养护考评工作

一是东顾山街道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庐江县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庐江县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压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式;二是东顾山街道建立完善绿化巡查日记台账,坚持日巡查,严格落实县考评制度。

7. 关于重点环节廉洁风险方面

(17)杜绝工程项目拆解分标

一是加大对后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的监管力度,2024年3月8日庐城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2017年以来59个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表,暂未发现问题;二是现有所有项目一律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招标,2023年4月开展的“庐江县庐城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村庄整治工程”和2023年11月开展的“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均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三是2024年1月3日,召开重点岗位集体廉政谈话会,庐城镇招投标工作线全体人员接受教育;四是今后工程类项目必须经分管负责人把关签字后才实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8)严格工程变更制度

一是县林园中心于2024年1月31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今后在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严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关,充分采纳专家审查意见和上级意见,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东顾山街道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工作线人员学习《庐江县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意见》,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变更程序和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经县纪委核查,反馈问题属实,对主要领导给予谈话提醒;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19)从严把关项目实施

一是县住建局2023年12月15日将多支付的资金全额追回,2024年1月12日由局党组成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写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二是县住建局市政中心于2024年1月5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工程招标、合同审核、现场管理等规章制度并责任到人;三是县住建局于2023年10月19日研究制定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20)坚决按规定支付项目资金

一是东顾山街道街道党工委于2023年12月28日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东顾山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庐东办[2023]36号)文件,要求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县重点中心组织财务科人员学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财务人员行为规范》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县重点中心所有项目的工程款支付都已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流程履行支付手续,并及时做好工程款支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坚决杜绝以“白条”借款形式支付工程款的现象再发生;二是县纪委已对东顾山街道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待核查结论后,按规定进行问责处理;三是县重点中心文昌路一期一标段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4月30日从项目工程款中将借款全部予以扣回;四是县重点中心已同庐江县诚信审计事务所、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核实,拟追回多支付的工程结算费用,其中庐江县诚信审计事务所将于2024年5月下旬出具补充价款审核定案表,追回款项事宜同步推进。五是组织财务科人员学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财务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8. 关于提高群众满意度方面

(21)针对群众投诉反映涉及园林绿化的问题,积极主动解决群众诉求

一是东顾山街道对群众反映的绿化问题进行整改,已对恒大悦龙台围墙外种菜全部进行清理,并由县园林中心统一规划设计,目前已建成口袋公园3500余平方米。实施碧桂园一、三期干渠绿化改造项目,改造6万余平方米绿化带。对信访群众进行回访,告之整改进展情况,信访群众均表示理解,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二是东顾山街道加强绿化养护监督的指导,并加强巡查,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强化考核,加大处罚力度,按月与养护单位兑现;巡察后给予养护单位罚金处罚;三是县重点中心对2021-2023年20件涉及园林绿化的信访投诉,20封信访件中:有五封为同一个人,两封为同一个人,一封匿名无登记电话投诉。中心对来信人的开展信访“回访”并对绿化现场“回头看”,因匿名人未留联系方式外,其他14个信访人,均对信访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截止2024年4月,重点中心未收到关于绿化养护不到位的信访件;四是县重点中心对中心绿化未移交项目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责任落实到个人;常态化开展绿化问题自查,大大减少了投诉,自巡察反馈以来截止2024年4月,重点中心未收到关于绿化养护不到位的信访件。五是2024年3月制定印发《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庐重建管〔2024〕64号)、《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庐重建管〔2024〕6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化工程设计、栽植、养护、验收、移交工作规定。

(二)完善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

9.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方面

(22)着力解决原城东办部分“三重一大”事项问题

一是东顾山街道党工委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于2023年 11月27日研究制定了《东顾山街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庐东发[2023]31号)文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范围、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中规定工程款支出在50000元以上、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均经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后,才能审批支付。组织各村、社区党委和街道各部门认真学习《东顾山街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东顾山街道对该问题当时情况进行了核查,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0. 关于园林绿化管理队伍建设方面

(23)加强东顾山街道、县重点中心园林绿化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邀请园林绿化行业专家和专业能手至施工现场,进行绿化种植监督指导,提升专业技术、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二是调配人员,2024年1月,东顾山街道通过公开招考录用1名绿化园林专业事业单位人员,整合街道城乡建设部、城管中队人员7人,充实园林绿化管理队伍;县重点中心已于2024年3月13日发文至县委编办申请增加人员(计划至少增加1名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充实中心绿化管理力量;三是加强绿化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东顾山街道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培训1次,学习《庐江县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庐江县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庐江县城市绿化树木保护性移植实施办法》,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切实精准有效地监督和指导绿化养护工作。四是2024年4月底经重点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开始,分批次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赴县林园中心跟班学习、帮助工作,充实园林绿化专业知识,补齐短板,提升绿化管理工作能力。

11. 关于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方面

(24)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坚决避免党组织党建业务“两张皮”

一是巡察以来,东顾山街道机关党支部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均召开会议,开展组织生活,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东顾山街道对该问题当时情况进行了核查,反馈问题属实,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县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11月份至12月份到联系支部讲授专题党课,2024年1月份到会指导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3日对局属13个党支部开展党建检查督导并下发通报,2024年3月30日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及评议结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四是县重点中心制定《县重点中心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已于2024年1月份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明确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县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政治建设与政治担当。三是扛稳抓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抓早抓小”监督机制,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净化我县政治生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

一是结合我县园林绿化行业现状,坚持长期动态对现有规章制度逐步修改、完善,补齐制度短板、堵塞机制漏洞,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二是持续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园林绿化项目招投标、养护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能按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城市绿化队伍建设,推动我县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是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到位。二是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保持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三是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严格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四是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查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园林绿化发展的强劲动力,促进我县园林绿化水平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7308098;邮政信箱:合肥市庐江县(邮编:231500);电子邮箱:964848741@qq.com。

中共庐江县委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