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6日至9月1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高刘街道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7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高刘街道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一抓到底全面聚力,推进整改落细问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自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综合调度、注重成果运用,以坚定的态度对待整改,以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夯实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街道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街道党委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主持召开党委会议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动认领问题6个。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严格对标对表,加强调度推进。对照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街道党委制定出台了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构建“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整改工作机制,按月调度,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
(四)深化成果运用,健全工作机制。街道党委坚持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把整改落脚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建章立制。注重发现和总结规律性措施,结合高刘街道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各类制度机制,做到整改对症下药、工作提质增效,通过规范标准、充实档案资料、加强督查印证,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能检验、见成效”。
二、一往无前精准发力,推进整改见底显效
(一)聚焦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完善考核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党务水平。一是完善了街道绩效考核方案,增加了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已完成2次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并印发通报,机关各支部均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截至2024年4月底,街道共召开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会3次,有效提升各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水平。
2.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形式。一是经街道党委研究,修订完善了街道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研讨,明确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担任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二是制定了2024年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研讨课题、时间和具体发言要求并严格执行;三是已于2024年3月邀请党校老师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上开展理论宣讲。
3.转变社区治理模式,完善城市配套设施。一是制定了2024年度高刘街道党建引领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的责任清单,按照《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提升建立“月点评、季考评、年比评”工作机制的通知》(合组通字〔2023〕9号)文件,共开展“月初分类点评”3期、“书记擂台比拼”1期,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二是已完成《高刘街道生活服务业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华侨城2号地块商业街和硕金大街已于2023年12月投入使用;三是已建成长岗体育公园、宝教寺湖公园、悦书房等文化体育设施,群众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4.进一步重视西部农业区域发展,促进特色产业培育,提高农民收入。一是街道会同区农发中心开展白露寺、沛西、沿河等村(居)中心村规划工作,已通过最终审批,目前完成市专家评审阶段;二是持续壮大蔬菜水果、苗木花卉等高刘特色农业的规模。已培育新桥都市、坚果派、三生缘、合肥铭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型农业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三是通过举办“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2023年全年共与95家企业对接,自整改以来,实现家门口就业人数新增500人;四是积极指导各村居对闲置资产资源进行整合,采取多种形式盘活资产资源,实现村居资源资产保值增值。2023年13个农业村(居)经济强村占比达84.6%,集体经济总收入达901.5万元。
5.加快整改污水排放,美化居住环境。一是经排查,污水系新桥家园西区地下管道流入导致。目前正在对该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整治,方案已评审,计划于2024年6月前通过验收;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截至目前共排查入河排口14处(后期又新增10处生态滤池排口),并对各排口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制定问题台账、排查清单和分类整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
6.维修水利设施,保障农业灌溉用水。一是经梳理,街道现有12.5km渠道、98口当家塘需要优先维修维护,已于2024年1月19日完成水利冬修招标工作,涉及3.5km渠道清淤硬化及农业片区54口当家塘清淤改造,计划投入521万元,目前进度90%,涉及渠道清淤硬化已完成3.1千米,当家塘清淤整修已完成46口,计划2024年7月竣工;二是已完成小Ⅱ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新桥西湖清淤等建设,发挥了较好的调蓄效果;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年按计划推进其他项目的维修工作。
7.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一是在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次,进一步明确了长岗百货市场、连环小吃广场等场所属地村(居)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管理单位确定了2名专职安全员,强化其监督责任;二是已约谈第三方公司管理单位,明确其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并给予700元罚款处分;三是在连环小吃广场“气改电”专项行动中,全部设备均完成了改造升级,彻底消除了燃气安全隐患。
8.降警情,反电诈。一是结合“六情”“安满参”活动循环在小区、工地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在居民较少、居住分散的农村片区将反电诈宣传工作和秸秆禁烧相结合,利用流动宣传车,全年全域开展反电诈宣传。2023年度街道全年电诈警情为157起,同比下降了29.91%;二是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密集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入户发放反电诈一封信1.4万余份、宣传折页6千余份、线下集中宣传100余场、推送线上宣传300余条,反诈APP下载量约15000人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9.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一是已于2024年2月4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学习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已开展党委书记对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的谈心谈话;三是已于3月底前开展述职述廉工作。
10.严格党员管理,提升队伍素质。是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单的形式要求各党组织在“三会一课”中常态化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通过政务短信、会议部署等方式,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党员干部注意廉政纪律,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已开展参观义城监狱、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街、村干部集中传达学习合经开纪监通〔2023〕3号《关于1起“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合经开纪监通〔2023〕4号《关于5名城管执法队员违法问题的通报》、合经开纪监通〔2023〕5号《关于合肥海恒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主管徐新立工作失职问题的通报》,要求街村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执行意识,严格履职尽责,严格纪律要求。
11.规范开展年度考核。一是修订了错误的年度考核等次,修正了相关档案材料,已退还奖励性绩效24950元;二是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强化部门联审。
12.进一步壮大纪检队伍。一是纪委书记现已从区纪委返岗;二是为街道纪委配备了纪检专职工作人员2名,副书记1名。
13.规范纪检案件卷宗内容。一是已开展纪检委员专项培训,学习了《经开区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材料清单和表格文书规范》中的模板文书格式;二是严格执行审核制度,提升案件卷宗质量;三是对于卷宗内容不规范的,已完成修改。
14.精准使用“四种形态”。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政策把握、形态适用、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等进行规范,特别是将案情分析判断和权衡处理过程文字化、可视化,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将定性量纪量法说明内容融入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环节,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定性准确、宽严有据、不枉不纵。
15.规范运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是已重新修订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明确职责;二是已于2024年3月开展村(居)务监督委成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了履职能力;三是各村(居)已明确专人负责村(居)务监督委的会议记录及公章管理。
16.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研。一是已于2023年11月18日和2024年2月21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修订《关于高刘街道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及联系村(居)工作的通知(上会稿)》,调整充实了街道党委班子基层联系点,形成班子成员常态化下基层工作机制,自执行以来,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不少于3次,工作指导更加深入,街村联系更加紧密,征迁、信访、图斑整改等重点工作推进速度加快。在2023年度社区(街道)重难点工作考核中高刘街道荣获全区第一名。
17.精简发文流程,落实基层减负。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发文流程,新增分管党政办领导审核环节,发文数量明显减少,2024年1月发文量环比下降10%,发文质量逐步提高;二是通过科室例会对党政办工作人员开展了教育培训,要求进一步提高办文能力,加强审核。
18.规范发放民政补贴。一是街道民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工作,规范审批流程,根据申请审批、人员死亡、户籍变更等情况,加强津贴发放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对津贴资金进行发放、停发和追缴。对新审批通过人员及时进行发放,对不符合发放条件(死亡、户口迁出)的及时进行停发,并对相关多发资金予以追缴;二是针对错误发放的津补贴,已于2023年9月向去世居民家属追回误发的津补贴48317.2元。
19.严格发文审批流程。一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发文审签程序,切实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经核查,出现发文时间错误的原因是工作人员错误提供了方案的审核稿,实际发文时间无误,现已将正确版本发文进行了归档。
2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全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精心策划,用心组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强化内宣、外宣工作。壮大宣传工作队伍,已调整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工作,严格执行考核方案,每季度通报1次。
21.加快征地补偿款发放速度。一是街道分管领导及分工村干部全员深入村居,与村居“两委”共同宣传引导,积极引导推进征地补偿款发放方案的制定。2023年12月至今,已有24个村民组形成分配方案,发放土地补偿款8864万元;二是已将此项工作纳入2024年度街道重点工作,强力推进。
22.加强安置小区管理,持续推进改水改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一是约谈提醒物业公司,按要求履行合同,结合文明创建整治工作,每月开展督查,按月通报,截至目前共印发通报2期,发现问题145个,均已完成整改;二是根据《经开区2022年深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任务清单》《经开区红色小管家管理办法(试行)》(合经区党建〔2022〕23号)文件要求,计划于2024年6月前在城市小区招募红色小管家,夯实基层治理力量;三是根据2022年高刘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计划,其他未通自来水区域的改水工程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
23.持续加强街村道先锋网工作。一是已完善街道先锋网领导班子模块,现已将班子成员信息全部公示,修复了沛西村链接显示问题,目前高刘街道管辖的25个先锋网均正常运行;二是已修订完善《高刘街道先锋网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先锋网管理人员要对内容审核把关,及时维护网站,修复问题。
24.加强财务业务培训,规范零星工程建设。一是组织街村三资财务人员学习《高刘街道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提升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制度;二是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法制广场景观工程、五星村九龙湾电站维修等6个未验收项目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25.严格规范执行征迁领域政策。一是在新桥雅园、红卫南、北苑等项目中均认真落实“分级审核、三榜公示”,征迁工作均按照规范流程开展;二是已通过科室例会、项目组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了对拆迁政策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心,提高履职能力;三是联合区拆管中心、新桥指挥部编制征迁文件手册,强化政策执行;四是已编印《征迁工作手册》并下发,计划于6月底前对街村参与征迁的工作人员召开1次政策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26.严格杜绝发放有偿新闻费。已通过科室例会的形式开展了培训,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日后工作中规范开展宣传工作,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发放有偿新闻费。
27.严格财务管理,规范报销流程。一是已追回超额报销费用8590元。具体包括豆某某超额报销伙食费补助400元、河东居委会超额发放误工费1950元、宝教寺居委会超额发放劳务费2280元、洪店居委会超额发放车费3000元、五星村超额发放炊事员工资960元;二是已修订完善《合肥经济开发区高刘街道村居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村(居)小食堂费用按人头限额管理,每人每餐不超过35元”;三是组织街村三资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28.规范政府采购流程。2022年1月前,街道使用“徽采商城”账号为街道及村(居)采购固定资产。后“徽采商城”平台下线,更改为“徽彩云”平台,该平台新增了“平台物资需财政部门下达财政资金用款预算计划后进行采购”的要求,但由于村(居)性质为集体组织,非财政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为自有资金,安徽省财政厅已停止对非预算单位开设新的账户,无法使用“徽采云”平台,街道也无法代为采购,因此村(居)2022年1月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均为自行采购。
29.规范列支党建工作经费。一是已组织街道、新桥社区工作站财务人员学习《合肥市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对专项资金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对党建工作经费列支不规范内容进行调账,将不属于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列至其他项目支出。
30.规范使用预算资金。一是加强街道预算支出调度,提前制定支出计划,把控支出进度,自2024年起按月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已通报4次;二是完善了三资账套科目设置,要求对秸秆禁烧、农环整治等街道转移支付工作经费单设科目,专项核算;三是已通过科室例会的形式,进行了制度学习。
31.认真梳理集体资产,建立资产台账登记。一是街道农发部已完成2023年度农经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排查了辖区内集体资产,财务部已按清查结果对前期漏登的集体资产进行了补充登记;二是已开展房屋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更正了家属区用房、天河村高台学校的用途登记。
32.加大集体资产监管力度。一是根据《关于高刘社区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意见》(高社管〔2015〕102号)文件要求,对已在校舍借住且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教师(含已退休),可在办理借住手续后暂住。经核实,沛西村借住人未享受安置且无宅基地,可在完善手续后继续借住。五星村借住人已于2023年10月分配得安置房1套,目前装修中,计划2024年年底搬出校舍。下一步将规范管理,对于借住者签署合同明确维修维护、安全责任,杜绝转租;二是街道已委托法律顾问,对康皖川停车场违规占用国有土地行为进行法律诉讼,目前起诉相关材料律师正在准备中,待相关诉讼材料梳理完毕后将正式依法提起诉讼。
33.盘活闲置集体资产。积极盘活闲置固定资产,根据合肥新桥科创示范区建设指挥部会议研究,已将河东教学点(教室)出租至安徽虹达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青山居委会西拐小学已按规定对外挂网招租。
34.加强对连环小吃广场、长岗百货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经协调,改进配套项目及长岗农贸市场改造工作已启动,施工方已进场;二是加快推进商业街等项目落地,目前已申报自规局,计划开始招标;三是已对第三方运营单位进行了约谈,规范经营管理,督促其完善财务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台账;四是进一步明确属地村(居)责任,加强监管。
35.规范村居公务租车业务。一是修订完善《合肥经济开发区高刘街道村(居)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居)用车审批制度,规定村(居)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用车时,需提前填报用车审批单,审批单需附相关会议及工作通知,经村(居)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车,杜绝出现私车私用报销费用情况;二是已追回超额报销车费600元,具体包括高刘居委会徐某某秸秆禁烧车费400元、河东居委会豆某某秸秆禁烧车费200元。
36.严格街道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节省开支。制定《关于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定点租车用车管理,并通过街道工作例会学习强调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
37.规范街道新购入公车的管理。经核实,涉嫌“私车公养”车辆为单位从4S店新购车辆,尚未办理油卡,也未安装定位系统,因此没有行车轨迹,并非“私车公养”。已组织召开党政办工作人员、驾驶员工作会议,明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杜绝私车公养的现象,公车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3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在2024年2月21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要求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集体决策意识,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确保严格执行末位表态;二是已安排专人负责党委会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督查,提高会议记录质量。
39.完善会议记录规章制度。一是出台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对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规范;二是强化了督促检查,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记录完整规范。
40.严肃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已于2024年1月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学习研讨、谈心谈话、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各个环节规范开展工作;二是会前发放工作提示单,对材料开展2轮严格审核,党委书记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逐个把关。
41.积极谋划党建工作。一是通过民主生活会,在从严治党方面,班子及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9条,全部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已初步拟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结合,进一步提升街道各方面工作,待区级党建要点下发后正式印发;三是反馈后已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5次。
42.规范党费收缴流程。一是街道现已通过党费专户收缴党费,由专人负责,党群工作部和财务部分管领导指导监管;二是已通过党建工作例会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工作手册》,要求党务工作者进一步严肃对待党费收缴工作。
43.严格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一是2024年1月已重新调整各党组织党务工作者,明确了人员备案制度,确保定人定岗,要求建立“传帮带”机制,街道定期开展培训会,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力量;二是已修订完善《高刘街道村(居)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三是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单,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印发考核通报,督促党组织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下发提示单3期;四是自整改期以来,村居基层党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党建工作材料归档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更加丰富。
44.推进党委升格工作。一是已对辖区党组织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的摸排,建立党员底数和结构清单,调研了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初步研判符合升格党委条件的党组织共11个;二是经请示区党建工作部,党委升格工作拟定与2026年“两委”换届工作统筹开展。
45.杜绝主题党日活动外包现象。一是已制定《高刘街道202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活动日的开展;二是要求各村(居)每季度报送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对于活动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党建活动质量。
46.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规范流程。制定了《高刘街道发展党员流程全纪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过程,禁止违规,自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发展党员核查工作2次,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巩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成果。
47.进一步强化群团推优在发展党员中的作用。已通过党建工作例会进一步强调了群团推优在发展党员中的作用,2023年度共发展28岁及以下党员9名,全部通过群团推优,28周岁以下团员全部开展积极分子推优。
48.规范党员档案材料。已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材料开展了全面排查,解决党员档案“归档不及时、档案资料缺失、资料不规范”等现象,从强化制度建设、优化服务管理、细化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着力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带来的党员档案转递工作。
49.加强干部培养,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强化政治历练,建立健全干部政治素质培养体系。大力选用从严从实、遵规守纪、清正廉洁、踏实干事的好干部,突出从一线选拔任用干部的用人导向;二是拓宽用人渠道,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体系。坚持严把政策关、程序关,通过民主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的方式,真正选出那些群众基础扎实、综合表现优秀的中层干部,确保了选人的公正性、民主性、科学性;三是加强培养锻炼,建立健全干部综合素质锻炼体系。坚持小步快进,多岗位锻炼,人岗相适,多角度使用的原则。通过让干部经历多岗位、多层次的锻炼,进一步丰富干部的工作阅历,促进干部全面成长。
50.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凝聚力,降低人才流失率。一是提升待遇,已初步完成社区工作者工资调整材料审核工作,待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调资;二是2023年共招聘储备人才33名,制定了考核及培养方案,为充实村干部队伍打好了基础,截至目前已开展考核和培训会议5期,提高后备干部综合素质,开展团建活动2次,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截至目前全部在岗,无人离职。
51.明确街道跟班学习制度。一是明确了村(居)“两委”干部跟班学习制度,要求每次跟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且要求人岗适配;二是7名抽调人员中,1名已返回村(居)工作,1名已辞去“两委”职务,其他3名兼任街道信访工作专班成员,下剩2名为街道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工作人员,兼任其他职务,计划待储备干部培养成熟后,取消退役军人“两委”身份,补充其他人选。
52.慎终如始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改彻底。一是已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5次,专题研究部署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情况;二是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倒排时间,全面推动问题整改;三是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53.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清零不反弹。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明确目标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三是认真督导检查。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四是强化成果运用。认真梳理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三、一以贯之持续推进,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把整改工作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持续强化统筹调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无一放过、整改措施逐项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整改成效。对照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三)进一步提炼总结,形成长效机制。注重治本与制度建设,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同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持续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8661981;邮政信箱:合肥市河滨路11号高刘街道办事处(邮编:230093);电子邮箱:gaoliudangjian@qq.com。
中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街道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