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市总工会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市总工会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研究整改方案、听取工作汇报、督促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市总工会党组制定《合肥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查找症结原因136条,细化整改措施192项,列出任务、责任和进度“三清单”,形成整改台账,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三)全面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坚持“开门”整改,市总党组主要领导牵头整改6个问题,就户外劳动者幸福驿站、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班子成员依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责任部门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务实的整改举措坚决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7月18日以来,市总工会党组会“第一议题”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关于工匠精神重要论述等;二是制定了《合肥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三是市总工会2023年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交流研讨。
2.持续强化学习作风。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等5个集中学习研讨专题内容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严格落实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3.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先进性”。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二是承办第二届大国工匠安徽分论坛,推介我市“‘科里科气’的工匠”评选工作经验;三是认真做好2023年合肥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彰工作,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名额4个;四是大力弘扬“三种精神”,利用户外显示屏、“合肥工会”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先进事迹;在全市工会幸福驿站、地铁站点张贴“三个精神”宣传海报;开展劳模工匠精神“进校园”活动,帮助青少年传承新时代劳模工匠精神,树立正确人生观。
4.不断加强工会组织“群众性”。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工会法》《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安徽省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实施办法》《安徽省工会资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二是2023年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支出占年度预算15.4%,比2022年提高6.2%;三是扎实开展2023年“工会送岗位、乐业在江淮”行动、公交普惠充值、一线职工疗休养、劳模疗休养等职工服务活动;四是充分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广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20余场;五是实施预算执行情况季度通报制度,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
5.严格落实产改工作计划。一是召开2023年合肥市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厂务公开工作会议;二是会同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实施方案》;三是举办2023年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题培训班,省总工会有关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四是召开2023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劳动和技能竞赛会议,进一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劳动技能竞赛工作。
6.认真做好劳动技能竞赛与重点产业链接。一是制定2023年合肥市劳动和技能竞赛计划,拟举办市级示范性战新产业竞赛12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战新产业竞赛17项;二是派员赴肥东县、肥西县、庐阳区、经开区,指导推进县级劳动和技能竞赛,战新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场次比往年提高。
7.有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要论述精神;二是成立合肥工匠学院,指导建成肥西工匠学院,积极向企业和职工宣传新八级工制度,做好技能等级提升政策解答工作;三是下发《合肥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单位工作清单》,分级分类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四是印发《合肥市总工会关于职工职业技能等级提升激励暂行办法》。
8.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精神;二是承办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技能竞赛,沪苏浙皖21支参赛队同台竞技;三是加强与长三角先发城市沟通交流,2023年以来,先后派员赴杭州、金华、嘉兴、温州等地学习考察;四是2023年我市4人荣获“长三角大工匠”。
9.不断提升困难职工帮扶成效。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分解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任务到各县(市)区,推动帮扶举措全面落实;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将困难职工帮扶政策解读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课程,对乡镇、街道、企业、社区工会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开展轮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开展走访调查,全面细致摸排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信息,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学子进行登记,规范材料收集工作;四是坚持精准施策,根据不同帮扶对象的致困原因、脱困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分层分类开展生活、医疗、助学救助。
10.加强工会服务阵地管理。一是出台《合肥工会幸福驿站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试行)》《合肥市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合肥工会幸福驿站)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建设1000家合肥市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合肥工会幸福驿站)的通知》。召开全市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合肥工会幸福驿站)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二是加快合肥工会幸福驿站建设步伐,全市已建驿站1300余家,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三是加强检查督导,实地检查职工之家创建和运行管理情况,定期跟踪检查;四是修订《合肥市示范女工家园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女工家园建设。
11.持续做实“绿色服务”品牌。一是开展“绿色出行”普惠关爱行动问卷调研,收到反馈问卷58466份;二是拓宽充值渠道,线下充值网点增至96个,增加线上领取补贴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提高补贴金额,实施“多充多补”,为工会会员提供三种普惠充值模式,2023年参与充值会员超过42万人,同比增加约4万人。
12.不断提高“橙色关爱”成色。一是修订完善“农民工免费上大学”长效措施,制定中长期工作目标;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合肥市农村劳动者“提素质、强技能”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提素质、强技能”培训班,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三是持续开展“农民工免费上大学”活动,2023年取得学历证书355人,比2022年增加118人。
13.持续加大职工疗休养工作力度。一是出台《2023年全市工会职工疗休养活动方案》,举办合肥市职工疗休养基地推介座谈会,重点推介10家疗休养基地;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微疗养、微休养券,鼓励引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短途一日游、两天一晚精品游等活动,6000人参加;三是出台《“合肥市职工疗休养基地”认定工作方案》,服务和保障疗休养工作高质量开展;四是积极开展长三角地区城市职工疗休养互换工作;五是出台《关于合肥市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基层工会开展好职工疗休养工作。
14.充分发挥职工阵地作用。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全总、省总关于职工服务阵地“两性”“两化”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职工服务意识,切实履行好职工阵地运营管理职责;二是增加工会会员健身普惠活动、职工体育赛事频次,推动工人文化宫训练馆扩大对职工和工会会员服务面;三是职工体育活动中心每月1天向公众免费开放,部分场地在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对外开放;四是开展“工惠快乐健身”活动,发放健身券5万张。
15.切实发挥职工剧院作用。一是制定职工剧院年度活动计划,吸引多家单位前来接洽,今年以来已举办20余场演出活动;二是加强对外宣传,在市总网站刊登了职工剧院简介,加大宣传力度。8月27日,安徽省首部原创红色主题儿童舞剧《十忆·青山》在职工剧院首演,安徽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媒体给予深度报道,合肥职工剧院影响力和知晓度不断提升。
16.加强职工培训阵地建设。一是认真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深刻领会上级工会关于职工服务阵地“两性”“两化”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职工服务意识;二是制定了《合肥市工人文化宫管理暂行办法》,调整优化管理模式,实现以保障职工大学教学培训为主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职工培训阵地主责主业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工会干部培训31班次2169人次、职工技能培训8班次445人次、职业等级认定5批次331人;四是上线“微课堂”20期,累积浏览量超4.3万人次。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7.压实主体责任。一是成立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市总工会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了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
18.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党组班子成员通过部署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支部联系点制度等方式,调度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印发《合肥市总工会2023年度党员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列入其中,组织开展3次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9.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凡涉及出台重大决策、制定重要文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二是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集中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熟悉掌握监督内容和要求,自巡察整改以来,市总工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酝酿前均及时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并征求意见;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均有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且会议相关材料提前报送派驻纪检组。
20.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列入《合肥市总工会2023年度党员学习计划》,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自我革命进行时》和反诈宣传影片《孤注一掷》;二是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提醒全体人员引以为戒;三是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各党组织同步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21.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一是加大发现问题线索力度。巩固深化“四小四大”专项整治成效,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开展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个别谈话,摸排梳理廉政风险点;三是对专项经费使用、基层工会会费使用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22.认真做好线索查办。一是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二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不敢较真碰硬、缺乏斗争精神等方面问题进行检视整治,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报告》,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三是健全和完善线索排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线索管理处置工作流程图”等线索排查制度规范。
23. 规范执纪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要论述,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领会,提升纪检监督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二是机关纪委负责人积极参加派驻纪检组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经常性同派驻纪检组保持沟通对接,加强工作配合,接受业务指导。
24.推动落实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制度。一是全面梳理摸排,下发《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配备测算表》;二是开展社会化工作者配备和需求情况调研,按程序尽快推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配备方案制订、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三是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配额使用现状,精准优化配置。
25.提高为民办实事意识。一是制定了《合肥市总工会官方网站长期未更新栏目整改方案》;二是依据《合肥市总工会网站管理办法》,按流程已及时更新、归档或清除有关栏目;三是及时收集、研究、回应农民工学员及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安排专人引导报名、缴费等工作;四是市工人文化宫线上报名小程序已完成开发。
26.认真落实惠民惠企政策。一是为11692名新业态劳动者购买2023年度互助保险,并发送告知短信;二是通过市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工会经费返还政策;三是科学制定2023-2024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方案,明确对因账户有误等造成经费无法返还的企业,全年内可以给予返还。
27.不断加强工会干部作风建设。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合肥市总工会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效能建设,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提高遵章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8月21日,市总工会效能办以突击检查形式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了全面的效能督查,机关各部门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落实规范,5家直属事业单位均已制定考勤制度;三是传达市效能办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和最新要求,对上下班迟到早退和“拎早点”上班现象进行及时提醒,要求严格落实效能建设制度规定;四是截至目前,在内部自查和市效能监督员每月暗访检查中,未出现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的情形。
28.规范工会会费收缴工作。一是2023年8月8日组织市总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市总五家直属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学习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收缴政策,要求足额计提工会经费和缴纳会员会费;二是结合巡察整改、经审办同级审计,组织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会开展经费拨缴和工会会员缴纳情况检查,以后每年作为审计和财务监督重点。
29.完善机关采购制度规定。一是修订印发《合肥市总工会机关集中采购办法》,机关集中采购采取挂网招标或徽采商城比价采购方式;二是2023年以来,采购过程由机关纪委和经审办进行全程监督,对机关采购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
30.严格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增强按规矩办事意识;二是立行立改,加强审核把关,市总工会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物品采购、续签合同等涉及经费使用事项,一律先审批后使用;三是修订完善《合肥市总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各项经费使用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把关审核。
31.加强工会资产运营管理。一是认真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学深悟透上级政策要求,切实增强管好工会资产的责任意识;二是通过公开招标,南七金江大厦3楼、曙光影院综合楼2、3楼两处房产已完成出租,要素大市场部分房产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招标。
32.严格落实经费收缴监督。一是举办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学习会议,学习《安徽省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增强工会经费收缴责任意识;二是已发函对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寻求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应缴费单位信息;三是积极对接税务部门,对2020-2022年税务代收数据进行核实。
33.规范专项补助经费使用。一是修订完善《合肥市总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增加对基层工会工作补助的相关条款,明确政策要求;二是今后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困难职工慰问活动;三是2023年10月份开展了劳模待遇落实情况和劳模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34.规范存放大额资金。一是与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对接调查核实,确认四大银行最高利率一致;二是深入学习《安徽省工会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向省总工会和省内其他市学习大额资金存放经验做法;三是制定了《合肥市总工会资金存放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市总工会大额资金存放程序;四是自2023年9月起,所有大额资金存放都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存放银行。
35.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一是2020年以来每年除对帮扶、送温暖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外,共对14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督查;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三是今后下达专项资金审计通知时要求县区工会同步开展审计;四是对2022年开展的审计项目,已督导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36.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一是举办机关和事业单位预算暨部署培训会,对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业务培训,部署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开展了预算季度通报工作,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三是举办全市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会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37.认真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一是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重点课题调研81次;二是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长期检视内容,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任务和责任三项清单》。
38.巩固拓展“四小四大”专项整治。一是印发《合肥市总工会“四域四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四域四化”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市总党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报送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注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四是以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为抓手,将专项整治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9.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一是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研讨,交流心得体会;二是集中观看普法宣传教育影片《孤注一掷》,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强党性。
(三)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40.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是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点学习领会“三重一大”事项规定精神;二是修订《合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和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
41.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一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中共合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和会议记录规范性;二是建立党组议题会前审批制度,制定议题审批表,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征求相关意见后提交上会,加强材料把关,提高决策效率;三是举办机关公文写作培训班,加强公文写作学习,切实提高上会材料质量。
42.加强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一是召开市总工会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季度党建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各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指导;二是持续加强工作指导,每季度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进行问题通报,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43.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在党组会议上多次研究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在日常工作和党委会上加强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二是推荐15人次分批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对各党组织前三个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指导。
44.强化党建活动阵地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党建阵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积极推进党建阵地建设工作,为市职工大学、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建设党员活动室;市工人文化宫党员活动室建设事宜,将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进程落实;三是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活动阵地管理,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在加强党员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党员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
45.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召开市总工会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党建工作常规任务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强调,压紧压实支部工作责任;二是下发工作提示,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好党建常规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思想状态和心理状态分析,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个人党性分析,落实好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
46.规范机构部门设置。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二是对市总机关机构部门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其他违规设置机构部门的情况。
47.加强机关人才梯队建设。一是申报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公开遴选岗位3个、定向选调生2名;二是2023年以来,提拔1名“85后”正科级干部、1名“90后”干部晋升职级,调整2名“90后”副科级干部轮岗锻炼,加快培养提拔年轻干部;三是制定了《市总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方案》。
48.严格落实干部提拔监督制度。一是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二是加强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业务学习,集中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市直机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操作规程(试行)》;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涉及研究干部提拔事项的市总党组会议,均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四是2023年以来,市总工会干部提拔、晋升职级工作,均严格履行程序,在接收到派驻纪检组党风廉政意见后,再上党组会议研究。
49.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是强化业务学习,集中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二是制定了《合肥市总工会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50.加强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一是调整4名同志到产业工会,产业工会空编率从70%降低到50%;二是印发《关于在全市各级工会开展财务资产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梳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逐条逐步整改;三是开展3次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自我革命进行时》和反诈宣传影片《孤注一掷》;四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对“四风”问题密切监督检查,配合派驻纪检组,“五一”前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节日作风建设督查走访,“十一”假期后对本单位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五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三十条规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三、强化巩固拓展,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工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总党组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一)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二)保持整改力度。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加强作风建设。围绕加强政治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发挥党组职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等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同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做好职工“娘家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3532501;邮政信箱: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东合肥市总工会大楼;电子邮箱:gh635325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