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11 12:16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3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对反馈的问题主动认账,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紧盯存在的问题,强化措施抓整改、促落实,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着力提高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强大思想和组织动力。

二是加强领导,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为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扛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主动承担整改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负其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巡察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多次调度整改工作,深入剖析反馈意见,研讨制定整改方案,指导推进全面整改。

三是行动迅速,聚焦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巡察反馈会后,我局立即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印发了《中共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重点问题认真梳理分类,逐条分析整理,形成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将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整改任务时间表、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是动真碰硬,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就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要求和部署。巡察整改期间,多次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加强对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督促检查。局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凝聚了同频共振的合力,锤炼了严实过硬的作风,切实纠正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地见效有差距。

(1)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未能走深走实。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业学习。围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安全、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深入乡村一线开展调研学习,完整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本领。二是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

(2)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菜篮子”供应的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增耕地指标政策,充分挖掘耕地潜力。集中建设一批全市粮油生产“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创建片”,创建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开展5000亩以上连片示范,打造“按图索粮”升级版。建设省级精耕细作示范点,打造粮油作物周年均衡高产田。安排五县(市)全部申报参加全国粮(油)生产高产竞赛,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二是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重要论述,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集成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并作为《合肥市农业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运营管护。

(3)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助力打造巢湖最好名片的职能盯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度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绿色生产工作方案》已在联合会签阶段,苔用油菜、食用豆、紫云英纳入2023年度“绿肥+优质稻”奖补范围。二是全面推进“一站两体系”初步解决了农村“厕所革命”中存在的农民群众“不愿用、没法用、用不上”难题。目前全市有改厕任务的乡镇全部设立了改厕管护服务站,所属行政村实现了“一站两体系”全覆盖,切实做到市县有管护监督、乡镇有管护站所、村级有网格人员。三是完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微信平台,督促五县(市)启动下剩土样点检测,发放技术明白纸,推广配方肥。四是2023年市财政投入175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利用和土地深翻作业奖补。五是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合肥市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与管护技术指南》,指导基层做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设施管护。与市生态环境局、省巢管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畜禽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规模养殖场检查全覆盖,问题清单移交相关县(市)区,督促整改到位。

(4)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质效、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任务抓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合肥市上半年农业劳动生产率2.59万元/人,农业亩均产值3104元/亩,与南京、杭州差距进一步缩小。二是按照集成改革思维,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运营管护。2023年30万亩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已陆续招标建设。2024年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工作全面召开,比往年提前半年。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5)主动谋划、创新作为未能一以贯之。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开展大调研的工作方案》,每个班子成员承担一个调研课题,深入到基层一线、经营主体、农民群众中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开展解剖麻雀式深度调研,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政策举措。二是印发2023年度重点工作量化分解表,将10项重点任务、22项量化工作落实到处室、定期调度,抓好落实。

(6)牵头督导、统筹协调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市委农办牵头、涉农部门各负其责、合理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二是正在与市委编办对接协调,推动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对各处室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明确了责任分工。

(7)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与全市经济增长不合拍。

整改情况:上半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8.8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3.9%,总量居全省第3位。

(8)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体系强监管。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县均设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机构。全市涉农乡镇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覆盖,配备了检测实验室和快检设备。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工作常态化,重点监管对象全覆盖。二是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全方位深度开展“三品一标”品牌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展会契机,培植更多、更具影响力的农业品牌。2023年新增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50个。三是优化农产品监测参数。对2023年农产品监测参数进一步优化,把禁限用、易检出、易超标的禁限用、常规农兽药纳入监测范围,市检验中心已将种植业产品监测参数扩展到110多项,畜禽、水产品监测参数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进一步提高。

(9)解决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按照人岗相适、业务相符的原则调整干部,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强化了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二是协调执法支队驻地搬迁工作,推动解决执法反应不快、效率不高的问题。三是选拔聘任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优化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结构。四是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招录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注入新鲜血液,增强生机活力。五是已形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厘清了职责边界、明确了责任分工。

3.深化农村改革与推进产业振兴欠缺系统集成。

(10)改革与发展及两者之间的系统性协同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打造田园综合体、观光采摘园。大力发展采摘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二是打造乡村民宿、农家乐。依托农业、农事、农房和农家饭菜,开发乡村旅游集聚区和民宿村。三是打造农耕文化体验区。围绕农业生产、美丽乡村和文化资源,深度挖掘农耕文化,通过原乡原俗的农耕体验传承农耕文明。四是打造农业精品旅游线路。开展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省级、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等工作。五是全市农村常住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升。

(11)农业农村重点改革推进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基础信息全部纳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平台,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核对工作。二是稳妥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实施“三变”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推广红桥、大路等地典型实践模式。三是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机制制度。在去年长丰县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市五县市全面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四是进一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支撑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五是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重要论述,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集成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并作为《合肥市农业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运营管护。2024年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工作全面召开,比往年提前半年。

(12)都市现代农业不大不强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合肥市绿色食品及现代种业百亿重点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打造6个百亿绿色食品产业链,进一步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二是举办合肥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会,推进金融对接活动。三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组织全市重点农业企业参加上海农交会和第二届长三角绿色食品工业(小岗)大会,开展现场签约和招商推介活动。四是制定《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农业)》和《合肥市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五是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赴肥西县、长丰县基层调研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对全市农业产业园区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已筹划具备条件的3个园区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申报工作。

(13)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全市绿色食品及现代种业产链“双招双引”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二是截至6月底,全市绿色食品产业链招引项目数量、总投资金额和纳统率均居全省前列。

4.实施种业振兴、“两强一增”行动未能推深做实。

(14)打造“种业之都”亟待解决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种业专项政策资金、种业之都建设及科技强农发展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种业产业。二是聚焦全球十强、全国五强等目标,已形成以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蔬菜为代表的种业龙头企业方阵。三是推进生物育种创新平台建设。合肥智慧农业谷“农业传感器与智能感知”成功获批“安徽技术创新中心”;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创建“智能育种加速器”获批“新型研发机构”;“种粮一体化”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打造种子全产业链“合肥模式”。四是引进菌物领域院士团队,合作共建中国菌物谷,目前已正式运行。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作创建“合肥智慧农业谷”,建设一院(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一园(智慧农业装备与技术产业园)一基地(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引进全国头部种业企业,助力合肥建设生物育种创新平台。

(1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全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乡村人才百千万工程培训,培训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筹备新建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遴选发布市级农业主推技术。加强和规范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进一步发挥首席专家工作室作用。三是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建立示范展示基地。四是加大“四新”推广力度,推进科技人员“包村联户”“包企联社”服务。以农业新技术实验示范基地为依托,建立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合作社(企业)服务机制,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建设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发布农业主推技术。五是农业品牌培育持续强化,绿色有机地标认证持续推进。六是组织召开合肥市名优农特产品展销对接会,组织农业企业和百大合家福、生鲜传奇、邮乐农品、轨道集团、公交集团、驿达高速等展销对接,现场达成多份供销协议。

(16)农机化社会化服务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已批复10个示范区列入2023年度项目建设,有力提高了我市水稻机插率。二是全市实施水稻、小麦、玉米等“三大主粮”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庐江县、长丰县获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县”。三是争取省级购机补贴资金,加快农机更新换代,切实提高大型复试智能高效机械占比。四是今年全市新建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和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形成网络化。

(17)破解农民收入结构性矛盾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71元,同比增长8.9%,增速优于经济增长。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深入

5.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8)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深入。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分解落实全年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局机关纪委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发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示单,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处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督促检查。局分管领导召开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专题工作部署会。

(19)推进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长作廉政教育,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并对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推进支部品牌创建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20)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合肥市农业农村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成立局“四域四化”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已修订完善《合肥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6.监督责任落得不实。

(21)日常监督存在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参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赴巢湖市、肥东县和庐江县12个乡镇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竞争性项目分配进行全过程监督,赴肥西县花岗镇对省级农机推广样机验收进行监督。二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赴巢湖市、肥东县和庐江县对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评审会进行全过程监督。

(22)警示教育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以典型案件为警示案例,在市农业农村局以党课形式开展纪法宣讲,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在权力行使中知敬畏、守底线。

7.践行“一改两为”要求有差距。

(23)改进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进行中期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二是完成对1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监测工作。局领导分别赴肥西县、长丰县基层调研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对全市农业产业园区全面梳理和分析,谋划制定督查管理办法。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将项目绩效管理纳入制度范围。

(24)为民服务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农作物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春季农资市场执法互查活动的通知》,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执法互查行动,有力打击农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安全生产。二是在农药管理方面,建立局种植业处(局)牵头、农经总站指导落实、执法支队监管执法的良性机制。制作全市农药管理网格员手册,全部发放至网格员,全市农药安全进一步夯实。联动推进春季、夏季农药市场管理检查,维护市场秩序。三是出台《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对年加工产值500万元以上的预制菜企业,按企业当年经济指标增长情况分档给予奖励。四是市领导带队开展新春访农企活动,协调帮助重点龙头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见的相关问题。五是对群众递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给予办理答复。

(25)惠企助企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领导带队开展新春访农企活动,开展市级负责同志“访企解难”活动和局领导包保企业走访工作,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见的相关问题。协调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组赴长丰县开展“优环境、促发展”为企服务活动,现场接待企业,现地解决问题。二是制定《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农业)》和《合肥市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年加工产值500万元以上的预制菜企业,按企业当年经济指标增长情况分档给予奖励。三是从2023年起,将“支持开拓苏浙沪农产品市场”申请奖补门槛由在苏浙沪销售100万元降低为50万元,惠及范围进一步扩大。四是目前长丰草莓、大圩葡萄、水蜜桃、三十岗西瓜、庐江葡萄等水果产品已入驻盒马鲜生,下一步持续做好对接工作,扩大本地农产品入驻品种和范围。

8.整治“四小四大”问题欠缺力度。

(26)开展专项整治不深入。

整改情况:召开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长作廉政教育,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27)“工程小但利益大”问题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规范项目申报。二是组织各县(市)对2021-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

(28)“科室小但权力大”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问题整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合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二是推进调整建立与单位各项业务需要相适应的专家库,拟制了《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修改意见,进一步明确专家库建立、专家入库、项目评审专家抽取方法等,待征求意见、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正式印发。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29)预算编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年初编制采购预算项目资金参照上一年度采购中标价进行编制。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精准性,编制预算项目资金充分与各业务处室沟通,对预算资金进行详细测算,同时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核。三是加强资金支出调度,每季度局主要领导专门召开涉农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调度会,确保资金支出达序时进度。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

10.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30)敢于斗争精神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合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制度》,加强局内审管理工作,抽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二是督导局属各事业单位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抓好制度执行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整改工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三是制定出台了《合肥市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对相关社会团体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四是组织开展2023年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专项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11.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31)抓基层党建缺乏实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印发《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要点》,要求深化落实“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每年通过选树“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努力在局机关党组织中形成支部党建“创优、树优、学优”的良性循环局面,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促进“爱农 为农 惠农 兴农”党建品牌创建提质增效。

(32)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党建工作提示单,要求各位成员就廉洁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与分管处室、分管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同时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党支部建设等开展谈心谈话。

(33)基层党建基础比较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将效能考核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中,把党员遵守党的工作制度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季度效能考核。二是举办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和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均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为局系统党务干部、党员和联系党支部讲党课。四是机关第二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34)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已合署办公,进一步充实了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2023年以来,按照人岗相适、业务相符的原则调整干部,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强化了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三是选拔聘任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优化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结构。

(3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执行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文书材料,重新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选人用人工作严肃性,规范了选人用人程序。

(36)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干部思想状况。二是在局机关调整干部,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确保人岗匹配,提高了选人用人满意度和公信力。

13.落实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37)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整改长效机制未真正建立。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此轮巡察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个销号,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合肥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合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等采购行为。三是加强局内审管理工作,每年抽查项目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推进下,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市农业农村局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对照集中整改期内的工作,深挖细究,举一反三,查找不足,深入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已制定了规章制度的整改问题,狠抓制度落实,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指导、合理统筹、适时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抓下去。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项工作”的思路,在巩固机关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打造“一懂两爱”三农工作队伍,以更加从严的政治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深入。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即将开展的年度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整改,找准薄弱环节、补齐短板,进一步振奋精神、提升能力、改进作风、完善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3538454;邮政信箱: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1区B座2221室;电子邮箱:snw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