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30 15:34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市民政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局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从严管党治党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标本兼治、全面整改,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直接领导、全程推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职责,认真推动和解决整改任务,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三)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局主要负责人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3次党组会、4次工作调度会,就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跟进落实;和班子成员、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一起,对反馈的问题先后4次集体讨论研究,逐条分析问题症结原因、拟定整改举措。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题调度会,多次调度牵头的问题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与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商会,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局党组会,有力监督和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注重建章立制,提升整改成效。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从严管党治党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制度政策62个,形成了一批管长远的治本之策。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

(1)学以致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有关民政工作论述,2022年全年开展5次研讨。二是长丰县成立“长相助”社会救助专项基金,巢湖市将服务救助纳入2023年预算资金申报,高新区成立社会救助专项基金。三是与上海市民政局就国际化社区建设进行沟通交流,指导我市6家养老机构入选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提升跨区域养老的便捷度。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已完成对《合肥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021年度监测评估。三是已出台《合肥市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共享细则》,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四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实地督导。五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农村困难留守儿童。

(3)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听取民政服务设施综合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2022年8月,公益性公墓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三是印发《关于建立重点项目调度机制的通知》,加强对民政项目建设的现场调度。

2.党组履行职责职能不到位

(4)兜住民生底线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出台《合肥市特困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实施方案》。二是已印发《关于调整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完成2022年度提标工作。三是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采取信息比对和上门核实等举措,及时更新人员信息。

(5)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多种举措,积极推进建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运营。二是针对个别老年助餐点运营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已完成重新选址。三是依托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完成老年人就餐补贴申报模块开发。四是印发《关于建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信息通报和联查联处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机制、相关职责和处置程序。

(6)基层治理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部署整改任务。二是高新区农业工作局、蜀山区民政局约谈相关村委会班子成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的通知》,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四是高新区郑岗村对旱厕进行硬化改造,更换村里老旧制度牌和宣传栏,对村部环境美化改造;蜀山区小蜀山村制定村干部值班、坐班、包组联户等制度。

(7)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围绕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行业协会筹建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二是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组织参与“双招双引”实施意见的拟定。四是加强对直管协会的工作指导。

3.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有短板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二是印发《市民政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材料会前审核制度》。三是已召开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指导组到会指导。四是出台《关于调整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9)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局属单位消防维修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再优化、再完善。二是修订完善《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开展消防应急维修改造。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4.依法行政有欠缺

(10)履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审议通过《合肥市民政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已编制完成市民政局2022年版权责清单。三是在全市社会组织领域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工作、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动、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范化解等四个专项行动。

(11)依法行政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提高执法业务能力。二是对“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卷宗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将有关社会组织领域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根据会议研究结果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完善行政处罚送达程序。

5.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

(12)受助对象有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听取有关局属单位风险防范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风险防范工作。二是制定《合肥市救助管理站加强受助区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合肥市救助管理站临时救助区日常巡查办法》,提高救助工作风险防范管理水平。三是有关局属单位每年开展供养人员体检。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13)物资存储管理有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物资发放手续,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二是有关局属单位已制定和完善仓库管理制度,物资仓储室已安装空调等基本设施。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反映强烈问题纠治不够有力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4)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印发《市民政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三是2022年初,已印发《合肥市民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15)“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形式,带头学习和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二是组织局相关业务处室学习《合肥市民政局内部控制规范手册》,按相关规定实行大额资金上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议题审议。

(16)抓工作整改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调度,给相关县民政局发工作提示函,明确提出整改事项和时间节点。二是严格落实殡葬领域有关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

7.“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17)对局属单位管理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局属7家单位开展2022年度综合考核。二是已印发《合肥市民政局局属单位2022年度“党建+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18)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审核过程中,加强相近业务预算编制的交流和沟通,并落实对局属单位预算分管领导、财务部门审核制。

(19)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市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总体规划。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对公墓建设标准作出规定。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常态化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20)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党小组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已通过集中观看开幕式、交流研讨发言等方式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多次参加市民政局党组会,会同第三纪检监察室召开会商会,参加巡察整改培训会。三是督促市民政局“四小四大”专项工作开展,深入民政领域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调研督导。

(21)对监督部门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会商会解答业务知识,指导市民政局按要求落实人员处理。二是按照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操作手册》等规定,规范第一种形态的处理方式、运用程序。三是联合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多次对民政局党组和二级机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反馈问题整改逐一提出建议要求。四是指导市民政局开展纪检业务培训。

(2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党小组、组务会的形式集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是组织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范>的通知》,纪检监察组日常处理问题线索均按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9.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有差距

(23)形式主义尚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印发《市民政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材料会前审核制度》。三是有关局属单位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24)监督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督作用发挥的通知》,对招投标和合同履约加强监管。二是有关局属单位已细化满意度测评。三是有关局属单位出台《劳务派遣人员奖惩实施细则》,对外包服务项目2022年度服务情况开展测评。

10.“四小四大”专项整治未触底

(25)存在“干部小但胆子大、工程小但利益大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开展“四小四大”专项整治谈心谈话,局党组成员分赴局属单位上廉政党课。二是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四小四大”专项整治工作谈心谈话的通知》《关于对廉政风险点再梳理再排查的通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干部廉政档案。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26)执行有关财政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有关局属单位立行立改,已按规定制卡。二是有关局属单位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准确把握和落实政策要求。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27)厉行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到有关局属单位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讲授廉政党课。二是修订出台《合肥市救助管理站接送受助人员返乡管理办法》,健全审核机制。三是有关局属单位加强仓管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28)公车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市民政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局属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强调和要求。二是已修订出台《合肥市民政局车辆管理制度》。三是有关局属单位修订出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12.廉洁用权风险防范不足

(29)费用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审核程序,已完善报账凭证填写内容。二是局相关处室对反馈问题进行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

(30)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有关规定的通知》,规范工会会员会费缴纳。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公务卡管理。

13.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31)合同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作用发挥的通知》,启用《合肥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和标准审批表》。二是有关局属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执行。

(32)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机关往来款项清理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按照清理方案,及时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33)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有关局属单位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房产进行审计决算,现正进行资料核对。二是有关局属单位已完成房屋资产入账。

(34)资产处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有关局属单位已按规定完成了车辆的资产处置。二是有关协会已召开理事会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

(三)党建工作不规范,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4.党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35)局党组政治功能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印发《市民政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三是已印发《合肥市民政局星级党支部创评工作方案》,截止2022年底,我局共有8个党支部完成星级党支部创评,星级党支部数量占比为80%。

(36)对下级党组织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了党建工作培训。二是编制《党支部实务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发至各党支部学习。三是印发《关于建立合肥市民政局党建调研督查制度的通知》,明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

(37)局机关党委工作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四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印发书面通报。二是截至2022年12月底,机关3个党支部,局属单位5个党支部均已建立党建品牌。

15.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38)“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建培训,加强对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的学习和培训。二是开展了四季度党建督查,着重检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局属单位对反馈问题均整改到位。四是社会组织党建办加强对直管协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

(39)评先评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了党建培训。二是编印《党支部实务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发至各党支部学习。三是印发《市民政局局属单位2022年度“党建+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管。

(40)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合肥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纳入党支部学习单和党建培训内容。二是印发《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调研的通知》,对局属单位开展党日活动情况开展督查。

16.党员教育管理有短板

(41)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各党支部学习单。二是编制《党支部实务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发至各党支部学习。

(42)党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购买《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怎样做好党支部书记》等党务书籍,发至各党支部学习。二是局党组成员根据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已分别召开调度会,对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再次强调和部署。

(43)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有关局属单位已完成党费补交。二是已将《合肥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纳入党支部学习单和党建培训内容。三是对局属单位党支部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开展督查。

17.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44)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合肥市民政局系统青年干部人才储备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二是采取提拔使用、遴选、选调等方式,选拔和招录年轻干部加入民政队伍,加强局属单位年轻干部的储备培养。

(45)干部日常监管和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以局属单位综合考核为抓手,从党建、发展方面细化考核指标,对局属单位开展年度考核。二是按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注重实绩导向。

(46)干部交流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任职时间,按规定组织开展了干部交流轮岗。二是已印发《市民政局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办法》。

(47)人员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合肥市民政局系统干部双向学习锻炼管理办法》,做到规范管理。二是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加强人员管理。三是指导局属单位对照“三定方案”,梳理内设部门。

18.对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48)对上一轮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集中研究解决各类问题。二是修订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建立物资出入库台账。三是常态化实施局系统干部交流轮岗。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局党组坚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推动“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一岗双责”,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巡察整改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实践中,为全市民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在前期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局党组将持续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把当前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持续用力,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围绕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提升,对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注重巩固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限时完成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2755507;邮政信箱:潜山南路550号市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hfmzjgd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