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2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及局属各单位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及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做到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严格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提高认识,把握政治要求。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局属各单位逐级进行了整改落实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保证了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一体推进。同时,局党组通过中心组学习、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打牢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形成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步骤和整改措施。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牵头深化改革、绿色交通发展、安全隐患防范等16项重难点问题整改;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属各责任单位紧跟局党组工作步伐,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精准施策,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对能够立行立改的事项,实行逐项销号;对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整改措施分阶段推进。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见人见事见思想,进一步认清了差距和不足,推动了整改措施的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为88%,整改工作根据整改方案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统筹协调,注重标本兼治。整改过程中一方面紧盯具体人具体事,逐个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建立了巡察整改调度工作机制。另一方面着眼常态长效,注重健全“长久立”的机制,坚持把“点”上个性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各类共性问题的专项整治,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各类行业管理办法和内部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学深悟透不到位
(1)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结合上级学习安排,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每季度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了“基础项+附加项”的中心组学习模式,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对局党组及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
(2)学习时效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组织集中学习《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不断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二是制定印发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和任务清单,局党组及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认真组织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贯。局党组学习内容紧跟上级有关要求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学习时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增强。
(3)交流研讨不实
整改情况:推行交流研讨材料审核机制,局党组中心组讨论前对研讨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巡察反馈后开展了巡察整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交流研讨,党组成员均能够结合自身工作提出工作思路、研讨质量明显提升。在抓好自身交流研讨“质量关”的同时,指导局属各党委中心组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交通强国建设和本职工作任务开展交流研讨,并在党建督查中进行重点检查。
(4)学用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智慧交通、生态文明等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对TOCC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调研,加强工作培训,并选任专业人才充实TOCC项目建设;三是作为TOCC项目一期项目的合肥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平台(一期),已列入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备选项目计划,通过部门会审,TOCC项目二期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四是合肥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进入立项阶段,也纳入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备选项目。
2.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5)基础设施总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拟建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加速推进,其中G4222和襄高速肥西段已完成施工招标;S19淮桐高速合肥段已完成预制构件招标;G9912合肥都市圈环线南环段、S30铜商高速二期等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风景名胜区生态影响评价等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进展。同时积极谋划新项目,提前启动远期规划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S26无桐、S24合杭等(合杭二通道)共6条,约150公里高速项目目前已完成工可招标,路线方案研究工作已启动。2022年,合肥市高速公路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共8条,总里程248公里,已开工96公里,计划2023年开工111公里。二是在建高速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明巢高速(合肥段)、合六叶扩容、德上高速合纵段项目已建成通车;滁合高速全面开工;S92滁合高速合肥支线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合肥市在建高速(不含改扩建)240公里,目前已建成92公里,计划2023年建成48公里,至2025年通车及在建高速里程达1072公里,届时高速公路密度8.7公里/百平方公里。
(6)运输服务供给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我市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已覆盖铁水公空联运模式,第一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2个项目已完成省厅验收,第二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推进有序,并成功申报第四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二是支持合肥国际陆港创建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先后开行“江淮号”“美的号”“美菱号”等企业定制专列400余列,服务范围实现省内16个地市全覆盖;三是合肥国际陆港信息化平台完成与国家单一窗口、与95306对接,并通过95306完成与集装箱国际联运信息平台对接,平台目前已实现线上订舱、报关、结算、供应商招标等功能;四是积极协调相关航运公司,促进合肥至芜湖、合肥至南京支线和合肥至上海直达航线加密运行,针对生产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定制服务,加密“港航巴士”开行航次,推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稳定增长,提高水路运输运量,进一步优化我市运输结构。
(7)行业治理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加强市场协同监管,完成《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平台公司主体责任,继续推进合规化工作,目前我市网约车订单合规率居于全国中心城市前列,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秩序管理,持续做好网络货运数据上传工作,保障行业有序发展。
3.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8)深化改革推进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选人用人相关工作要求规定的学习,制定推行内部运行机制实施办法,理清局机关、支队与各个事业中心的权责利,解决改革后局机关内设机构和“一支队四中心”在实际工作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二是做好局属各单位定岗定责、培训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防止人浮于事等现象;三是督促局属相关单位落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包保责任,加大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市委编办已批准撤销相关事业机构。
(9)绿色交通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下达整改通知,现场督查整改情况,各相关单位全面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加大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力度,责令违规企业实行闭环管理;三是积极推动出台激励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支持政策;四是局属单位及企业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了《码头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生态环保工作制度》等,提高了绿色交通发展理念认识。
(10)乡村振兴战略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核定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梳理已纳入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并抓紧做好土地报批等相关工作;二是2022年10月,全市已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85.832公里,其中新建改建三级及以上农村公路116公里。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公路三级及以上公路占比达19%,2023年合肥市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30.8公里;三是庐枞路等3条农村公路被评为安徽省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四是肥东县拟确定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长丰县成功入选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命名5个市级示范乡镇;五是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基本建成,目前全市建成综合服务站18个,将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建设。
4.风险防范有盲点
(11)安全隐患防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制定《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的落实措施的通知》,全面压紧压实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不断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业务处室对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频度力度,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等创建工作;四是加强局属相关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安全生产专题会、在建项目协调会、质量安全专项活动等方式,组织执法支队、质管中心加强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管力度;五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加大薄弱项目、标段的执法检查频次,对长期性、倾向性的问题或存在的隐患坚决予以查处,进一步压实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信访事项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一案一策、一事一专班”要求成立了工作专班,积极化解信访积案,解决信访问题,处置涉稳隐患;二是2022年下半年以来,全系统信访总量和涉稳风险有所下降;三是党的二十大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排查重点、联系协调,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访维稳工作目标。
5.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3)思想认识缺位
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成立局机关纪委,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均配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布置。
(14)谋划部署缺失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本单位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局党组及驻局纪检组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方向;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常态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5)“一岗双责”空转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自己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开展了廉政教育,跟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相互提醒;二是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近年来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较多的相关单位党委进行了自我剖析和查摆、负责人做深刻反省;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
(16)对直属企业缺乏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直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并在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专题听取直属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问题;二是督促直属企业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管理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要求直属企业对现有僵尸企业和资产进行梳理并按规定进行注销,对未入账土地、房产进行招标、评估价值,完成了办理土地、房产入账登记工作。
(17)对直属事业单位缺乏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对直属事业单位违规行为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给予了处分;二是局党组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纪检部门对所属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三是督促指导执法支队开展了“执法工作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公路中心和海事中心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6.监督责任落得不实
(18)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项督查组,对监督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综合督查,对发现的作风效能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二是深入开展“四小四大”等专项整治,深入摸排问题线索,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三是对相关案件进行复盘研究,对需要调整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四是积极参与纪检干部全员培训,加强日常理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19)警示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系统2019年以来被处以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逐一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配合驻局纪检组,于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下发专门文件,对作风建设作出专项提醒,在全系统内形成了抓作风、守纪律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
7.“一改两为”抓得不力
(20)作风建设不扎实
整改情况:印发《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效能建设问责办法》等制度文件,改变了长期以来市交通运输系统缺乏效能建设制度规定导致效能建设无规可依、无据可究的情况,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不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工作检查,纠正作风方面问题多起。
(21)工作实招、真招少
整改情况:一是交通运输局等六部门出台“两权统一”实施意见。个体巡游车“两权合一”改革落实顺利,目前已转入常态化办理;二是完成《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了“两权统一”改革,也明确了经营者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和要求,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22)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精准实施各项纾困政策,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的特困企业,给予各项纾困补贴;二是在充分考虑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普遍服务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企业积分考核结果,为下一步改善全市客运市场营商环境、为民为企办实事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疫情期间及时科学保障城市交通运力,有序熔断高风险地区客运班线,积极协调调动客运车辆,做好人员转运;四是加强对12345投诉件和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
(23)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研究直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并在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专题听取直属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问题;二是督促直属企业做好历史遗漏问题的处置,同时,依据企业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人员岗位、资产资金等日常管理工作。
(24)信访回复工作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妥善解决了信访举报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单位责任人;二是加强对信访相关规定的学习,提升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人员的信访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对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的督导,各单位按照要求对重复访、多次访问题,由部门负责同志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并关注回复情况。
8.“四小四大”问题突出
(25)专项整治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再次召开“四小四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再部署再要求;二是在全部问题的整治工作中,局系统各级党组织注重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采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相关问题责任人,另对涉及违规违纪的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26)有“工程小但利益大”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相关单位、部门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类似情况;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不严谨、办事不认真的作风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四是加强对合同签订工作的管理,合同签订、变更、补签等具体经办工作实行双人负责制,经复核无误后再履行领导签批程序。
(27)有“科室小但权力大”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给予了处分;二是在全系统范围内,对类似问题进行普遍排查;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通报了相关违规违纪案件及处分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明确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四是常态化开展查纠整改、优化改进工作方式,制定和落实行政执法、合同管理、行风监督等工作规程;五是督促指导执法支队开展了“执法工作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公路中心和海事中心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28)有“干部小但胆子大、年纪小但欲望大”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二是开展“四小四大”专项整治,对排查出问题逐一整改销号,持续做好问题线索摸排;三是督促指导执法支队开展了“执法工作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公路中心和海事中心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四是印发了《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资金支出审批办法》《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制度上堵塞工作漏洞。
9.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29)项目管理不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路中心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了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熟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增强规矩意识;二是市公路中心组织各现场办、监理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在建养护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工程变更未审批先行实施;三是在建项目需要变更的事项,严格履行变更程序,严格按照会审意见组织实施项目变更。
(30)招标程序未履行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制定印发《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工作程序;二是督促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工程流程;三是通过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制度的理解更加清晰,程序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印发了《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资金支出审批办法》《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堵塞工作漏洞。
(31)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程序完善相关合同内容,补充清单凭证,对经办人进行了批评;二是督促局属各单位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加强支出审核,杜绝不规范报销现象出现;三是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印发了《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资金支出审批办法》《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堵塞工作漏洞。
(32)合同约定不合理
整改情况:针对项目资金拨付问题,与财政局、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按照项目服务期满后再付清全部款项,并与供应商完成补充协议签订,作出了款项拨付调整;要求局属各单位、部门对所属合同事项进行了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33)采购制服不合规
整改情况:严肃履行财经工作规定,完成制服费用清退工作,原运管处分管领导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制服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健全招标采购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34)企业经营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直属企业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相关事项,作出取消相关业务的决定;二是对经营不规范业务进行了全面终止;三是结合“四小四大”专项整治,修订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
(35)顶风违纪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批评教育、监督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二是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于违规接收吃请等违规违纪案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积极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6)违规领取加班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相关问题线索;二是对违规领取的补助进行了退回处理;三是强化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规定;四是印发了《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资金支出审批办法》《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制度上堵塞工作漏洞。
(37)教育活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教育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相关人员给予了追责;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合同管理等相关业务理论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管控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的备案报批程序,在事前加强对活动内容及相关细节的审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1.党建工作有差距
(38)表率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工作、交流思想,团结氛围明显增强、工作推进力度有效提升;二是班子成员积极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学习、谈心、指导帮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三是重新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四是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事程序进入科学常态。
(39)议事规则不清
整改情况: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保证各项决策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严格、权责更加明确。局党组议事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40)党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了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二是经过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党建工作已全部由党员具体负责;三是完成了全系统星级党支部的申报、审核和评定工作,各基层党支部细化了基层党建工作标准,按要求对党建情况进行了梳理,及时做好了补缺补差;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党务工作有关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局属各级党组织对党务工作者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和整改。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4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就相关问题作出了书面检查;二是修订完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了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内容;三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局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局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
(42)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全系统星级党支部的申报、审核和评定工作,各基层党支部细化了基层党建工作标准,按要求对党建情况进行了梳理,及时做好了补缺补差;二是指导督促支部、党小组严格落实学习、会议、活动等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学情况作为重点要加以落实;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按季度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13.选人用人不规范
(43)干部培养锻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系统组工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二是制定完成《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加强全系统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局机关推进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单位完善优化绩效考评方案;四是做好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干部任职定级、选拔任用。
(44)干部交流使用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系统组工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加强“一支队四中心”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在系统内各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了干部交流使用。
(45)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原则,切实把专业素养好、领导能力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和活力;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全系统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具体举措的通知》,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战略性培养,多渠道物色人选、多岗位培养锻炼,为今后使用提供充足储备;三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统筹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让整个干部队伍都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四是根据岗位需求的编制实际,加大招考力度;五是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和管理,完善人员绩效考核方案,杜绝机关人员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等现象。
(46)干部推荐考察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对组织人事处全员开展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素质的谈心交流;二是组织全系统组工干部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理解和运用;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荐考察时多方、逐级进行审核确认;四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14.巡察整改不彻底
(47)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各单位压实责任,及时调度掌握整改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针对上轮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严格按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完成选举,选优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班子;三是以星级党支部创评、“一支部一品牌”创建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格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了规范和提升;四是对于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梳理,针对个别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加以补缺补差;五是已将宏大物业公司划转至合肥客运公司管理,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安置。
(48)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做到改彻底、彻底改;二是深入细致、坚决彻底做好涉及事项的办理和人员的清退工作。
(49)举一反三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巡察整改调度工作制度,局党组成员定期对牵头的整改任务进行一次调度分析,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二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局属各单位对一些个性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和整改,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对于基层党建、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一些共性问题,在解决单个单位、部门存在问题的同时,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处室均要对照相关规定、标准严格落实;四是下一步拟根据集中整改阶段的情况,在全系统重点对招标采购、津补贴发放、教育培训等问题进行专项排查;五是拟在巡察整改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的梳理和修订。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研究可行性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坚持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动作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持续完善落实党建制度、机关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避免改后又犯、边改边犯。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和追责问责保障各项制度机制执行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在强化督导上下功夫。发挥好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既督战也参战,既挂帅也出征。发挥好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的作用,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做好对原则方向的把关指导、重点工作的跟进指导、整改问题的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将适时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在统筹融合上下功夫。坚持巡察整改与交通运输工作“两手抓”,将巡察整改要求和成效融入到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属各单位考核等方方面面,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交通运输干部队伍,为推动实现交通运输事业提质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2755615;通信地址:蜀山区潜山路550号;电子邮箱:jtjjgdw6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