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槐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25 16:45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槐林镇进行了巡察。6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槐林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槐林镇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合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巢湖市委工作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来抓。

一是思想上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槐林镇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制度是党内监督有效管用的制度,要发挥好利剑作用,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发挥标本兼治作用,作为推动槐林镇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协同发展的重大举措。6月16日反馈会后,镇党委4次召开专题党委会,成立组织、认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槐林镇落实合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洪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认真办的工作格局。严格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原镇党委书记王成满主持召开了2次专题党委会、1次巡察整改动员会。鉴于人事变动,7月15日后,及时调整以李安洲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9次,按照市委巡察办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对整改进展及成效逐项逐条审核把关,深入整改施工现场督办问题整改6次。党委书记李安洲牵头联系槐林水厂和巢湖市水务局,调度解决山张村供水难题。经实地勘察后,确定了供水方案,解决了山张村和其周边类似情况村的持续供水问题,该方案纳入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党委书记李安洲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对土地复垦项目进行整改,同时强调加强后期管理。8月13日,党委书记李安洲主持召开槐林镇下半年党风廉政会议,并做专题汇报,会上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工分管重要事项。8月27日,党委书记李安洲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免除信访办2名副主任,保留信访办1正1副配备。

二是行动上落实,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对巡察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出实效;党政班子其他同志结合分管工作,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整改;责任部门深挖问题症结原因,深刻查摆问题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措施。6月30日,印发《关于合肥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等。同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担当到位、部门任务细化到位、整改安排部署到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为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贯彻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槐林镇于2022年8月21日上午召开两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巢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成满同志到会指导工作并点评。镇党委书记、镇长李安洲志同志主持会议,代表镇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深入查摆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依次进行。每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批评,每位班子成员针对批评意见作表态发言,在表态发言中大家表示,针对接收到的相互批评意见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会上,大家紧扣会议主题,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相互批评坦诚相见,触动了思想灵魂,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指出了领导班子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等三方面存在的问题。此次民主生活会形式严肃、程序规范、内容务实、成效较好。

三是成效上坚持,建立长效机制。槐林镇党委坚持从自身看问题,多从主观找原因,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以主动认领的自觉、敢于担当的品格,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改立行。合肥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51条,镇党委对照查找症结原因107条,制定整改举措151条,对项目经理、监理处罚4000元,追回超审费1960.35元,追责问责28人次,立案审查2人,复垦补充耕地129.91亩,整治环保问题1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槐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19个,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巩固整改成果。

二、聚焦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举措落严落实落细

对照合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镇党委书记专题调度9次,制定整改方案,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对照问题,按照逐一整改、限期完成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集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问题

1、理论学习学思践悟不够。

(1)深学细悟“五大发展”理念不到位。

整改情况:1.发挥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作用,全镇34名学员全员全部完成年度学习计划。2.于7月21日开展“强国复兴有我 喜迎党的二十大知识竞赛”,镇全体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各村书记等共49人参加,竞赛内容聚焦理论联系实际,涵盖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百年奋斗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意识形态、从严治党等多方面内容。3.持续增强巢湖及兆河环境治理,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巡查力度。截至9月15日,辖区内共有拉丝企业68家。其中完成环评手续、自主验收企业33家;完成环评手续且正在开展自主验收企业30家;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的3家;2家停产。7月20日,邀请市环保局对10家染色企业进行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配合市环保局进行执法检查巡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年1-5月兆河沐集大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投资近4亿元的兆河小流域治理项目已于今年十月开工,石茨河省级幸福河湖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持续落实河长制,加大巡河力度,集中力量对沉船、废旧渔网进行打捞。严格落实巢湖禁渔行动,严厉打击偷渔行为。

(2)学懂弄通做实转化不够。

整改情况:1.结合重点工作,拟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2.出台槐林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更加规范。开展研讨2次,共收到研讨材料24份。3.于8月班子成员以“渔网产业转型升级我该怎么办”为主题,在各自分工分管领域开展调研,围绕渔网产业转型升级提出看法,目前已收到调研报告10份。4.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充实槐林镇“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招商队伍,印制招商手册。2019年以来引进项目中,5个项目已全部投产;6个在建项目。2022年意向性招商项目4个。落地企业中,金顺达主要生产复丝渔网,宝瑞尼龙主要生产高强度丝渔网,填补产业链空白。增强招才引智,与巢湖学院签订《产学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渔网渔具新材料研发中心成立协议》,金猴渔业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签订《协同创新合作协议》,鸿辰网具与巢湖学院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加强产业技术攻关与知识产权协同联动,渔网企业已有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386项,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

2、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升不够。

(3)创新发展紧迫性不强。

整改情况:1.通过“优环境 稳发展”集中办公活动,领导班子包保走访企业等方式,对辖区内66个“五上”企业和重要样本点进行包联,2022年7-10月走访包保企业381次,发放《惠企政策文件摘编》和《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十问十答》宣传册143份,大力宣传优惠政策。2.落实“五进”活动,走访企业148家,个体户1293家。2022年帮助解决企业融资4200万元,助力企业做大做强。3.2022年4月5日抽调10人成立货车闭环管理工作专班,结合“合运通”平台,对全镇渔网企业原材料、渔网产品进出运输提供全力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目前,已完成“合运通”备案企业53家,共闭环接送货车252辆。4.抓实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度,做好6个在建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工作,保障招商项目尽快投产,促进经济快速发展。5.督促指导申报新增规上企业,实现新增经济产值。2022年拟培育规上企业4家。6.与市场监督局知识产权中心梳理“槐林渔网”地标申报流程和方案,正在准备过程中。7.壮大市场主体。2022年1-10月新增市场主体568个,其中企业90家,个体户478家。8.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巢湖渔网渔具特色产业基地配套项目总投资65367.84万元,主要建设园区配套设施工程和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2021年9月首批1亿元专项债已发债。其中园区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总投资6076.7万元,建筑面积18983.53平方米,已于2022年8月进场施工。

(4)集聚效应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1.加快园区建设。巢湖渔网渔具特色产业基地配套项目总投资65367.84万元。正在建设的起步区用地面积1.1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1.07平方公里。配套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工程(一期)8月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0月份完工,建成后园区产业集聚度将进一步提升,选优选强项目入驻。园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标段)中4条新建道路竣工验收;4条白改黑道路初设审查已完成,园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2.聚焦重点项目建设。紧盯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园区项目尽快投产,增强园区集聚度。目前园区招商项目中3家已竣工投产;在建项目中2家预计2022年11月全部投产,1家预计2022年11月竣工投产,1家预计2023年8月竣工投产。园区扩建企业项目2家中1家已投产1家主体封顶。3.指导企业升规入统。2022年拟培育规上企业4家。4.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已做好12家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目前正在做占地5亩及以上的规下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5)“双招双引”成效不高。

整改情况:1.抓实抓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投产。槐林镇2019年以年来引进项目中5个已全部投产。6个在建项目。2.增强招才引智。加强人才引入,服务槐林经济发展。与巢湖学院签订《产学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渔网渔具新材料研发中心成立协议》,为渔网渔具生产过程中工艺改进、产品性能提升、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等提供技术支持,助力槐林镇产业转型升级。3.用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技术攻关与知识产权协同联动,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槐林镇渔网企业已有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386项,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4.通过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形成ABCD四类,按政策区分优惠,倒逼企业规范税收,提高亩均效益综合分类,目前已完成12家规上企业分类,其中A类4家,B类7家,D类1家。5.招商项目入驻前提供投资明细,精准压实投资,进一步论证研判,减少误差率。6.2022年意向性招商项目4个。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落户园区,若条件不允许,统筹考虑“飞地经济”,享受成效。7.调整充实槐林镇“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招商队伍,联合多部门形成项目签约开工投产闭环服务。印制招商手册,精准发力,推动项目招商、落地。

3、乡村振兴发展聚力不够。

(6)农业现代化发展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1.科技强农:种植业方面,通过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流转一级保护区土地9300亩,推广水稻绿色种植;建立测土配方施肥万亩示范区;建立环湖南岸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皖中有米公共品牌;成功申报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巢湖市环湖南岸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推进三品认证工作,全镇现有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共11个;2022年以来共注册26家;2021年认定巢湖市级、合肥市级龙头企业各1家,2022年申报巢湖市级龙头企业1家,2021年认定合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2022年认定巢湖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申报合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2022年成功申报合肥市“支持数字农业建设”农业主体1家。畜牧业方面,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达到100%。渔业方面,渔业机械化率逐步提高、加强新品种的引进、扶持水产养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2.机械强农:今年以来,全镇新增100马力以上拖拉机12台、高性能稻麦联合收割机1台、高效植保机械9台。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切实解决农机户在春耕备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小麦收获减损技术指导,保证机具在麦收前落实到位。推进水稻生产主要环节全程机械化。以环湖一公里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大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无人机飞防、适度深耕等机械化技术。截至目前,9300亩水稻已全程进行了机耕、机插和机械化植保。3.增加农民收入:2022年度,槐林镇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流转5个项目,流转面积7439亩,农民每亩耕地增收300元左右。4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5年内共增加收入509.4455万元。

(7)村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1.2022年4月17日,槐林镇召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80%以上村居年度收入达50万元,其中20%的村居年度收入超过100万元。2.完善了《槐林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将土地统一集中流转;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3.结合星级党支部创评,村集体经济达50万元可创评4星级党支部,评星成功后村两委干部绩效可上浮80%,激发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内生动力。4.2022年九峰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用于联合其他乡镇村居购买居巢经开区标准化厂房,垅山村和大汪村各50万元用于入股投资平安标准化厂房。5.10月末已有3个村居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100万元,7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50万元,全镇1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超10万元。6.目前全镇8个正在运营的扶贫标准化厂房,年均租金总收益148万元,带动脱贫户1393人,人均增收1063元。官塘、惠峰2个村集体光伏电站年均总收益约3.6万元,带动脱贫户300人,人均增收600元。7.2022年度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流转5个项目,流转面积7439亩,农民每亩耕地增收300元左右,农民每年总增收额近193万元。4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5年内共增加收入509.4455万元。

(8)扶贫资金投入未取得应有效益。

整改情况:1.2020年龙王村与翔宇渔具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于2021年11月6日到期后收回资金85万元,委托由镇统一管理,槐林镇于2021年3月19日集体研究,将历年有关扶贫资金整合新建平安标准化厂房,已挂网招租,收益情况将按照有关要求量化至村。2.2022年6月25日组织学习了《巢湖市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关于切实加强扶贫资产资金管理力促保值增值,统筹谋划好2021年扶贫项目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扶贫项目的资产收益管理。3.关注现有资金项目运营情况。目前全镇8个正在运营的扶贫标准化厂房,年均租金总收益148万元,带动脱贫户1393人,人均增收1063元。

4、落实上级决策力度不够。

(9)法治政府建设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1.2022年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方面学习5次,参学人数221人次。2.先后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10余次。截至目前槐林镇已有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合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件,排查不稳定因素8件次,依法化解群众难题3件次,调解矛盾纠纷100余件次,调解成功率达100%。3.镇规划建设分局(执法中队)七月份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培训2次,学习《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做到行政许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规范。4.2021年市人社局公开招考执法队员,槐林镇3名执法队员8月上旬已全部到岗,为全财政供给事业单位。近期已与市司法局联系为新到岗执法队员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5.做好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创建,目前我镇已上报法律明白人111名。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16个村(社区)全覆盖。发放“四员一律”联系卡,镇政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在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时参与会商。镇司法所常年配合政府参与信访问题的化解。

(10)控违拆违形势严峻。

整改情况:1.积极向群众宣传农民建房政策,村级利用巡逻车、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镇综合执法中队定期到各村巡查,并引导群众建房主动申报,避免违建发生,以控为主、以拆为辅。切实增强了拆违控违意识,强化了守土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巡查及验线验槽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违法行为。2.严格按照《槐林镇拆违控违考评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方案,2021年至2022年拆违控违共通报批评5人,立案审查调查2人,责令检查1人。3.对2019年以来8个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已经全部办理了合法的用地手续。

(11)耕地保护意识减弱。

整改情况:1.在槐林镇石茨河公园设立的保护耕地宣传台1次,发放了宣传品125份,接受群众咨询36人次。2.在各村居办公场所旁及集镇以及主干道两侧刷写了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标语32条。3.镇政府于2022年7月21日和2022年7月30日组织了镇村干部学习国务院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政策,参加人员150人次;村居利用“两委会”,组织村组网格员学习国务院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政策,参加人员180人次。4.对2019年以来复垦的1126.46亩土地进行了排查,对129.91亩抛荒的土地进行了旋耕、耕种。5.为落实长效管护机制,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了土地复垦项目管护协议12份。6.结合“田长制”工作的开展,加大了保护耕地和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巡查力度,2022年以来,全镇镇村两级田长共开展了巡查620次,有力地保护了耕地和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7.2022年以来,我镇没有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行为。

5、保护生态环境理念不够。

(12)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1.成立了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领导组,35名包保帮联干部,对全镇144户禁捕退捕渔民每月至少开展2次上门服务工作。为341名渔民建立一人一档就业安置保障材料,已就业335人,退出劳动力市场8人。组织参加招聘会1场;开展创业就业帮扶,帮助办理创业贷款6人;帮助办理低保13户28人。禁捕退捕渔民补贴592600元。2.开展经常性地巡逻执法活动,招聘专职护渔员4名。治安处罚4名非法捕鱼者,没收钓竿、电瓶20台套。3.上门登记宣传就业政策500多人次,发放就业宣传材料2000多份;重点宣传“33人巢湖非法捕捞水产行为”定罪量刑的典型案例。4.截至目前,所有的居民生产生活自用船等均已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其中,蓝藻打捞船1艘、河道保洁3艘、水产养殖专用8艘、居民生产生活自用船99艘。

(13)环保责任制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1.共有拉丝企业68家,其中完成环评手续并自主验收企业33家,正在开展自主验收企业30家,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的3家,2家停产。8月23日下午召开拉丝企业环保整治推进会,督促企业试运行期间加快开展自主验收。镇环保部门与委托验收的第三方公司积极沟通,要求入驻企业指导,尽快验收。2.进一步提升10家染色企业主要负责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7月20日,邀请市环境分局土壤科对10家企业负责人开展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10家渔网染色企业出水口均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在厂区(出水口、危废库等)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均联网。目前固体废物管理已按要求落实到位(其中2021年9月槐林渔网商会代表相关企业与安徽芥紫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锦纶6切片外包装锡皮纸固体废物处置合同,解决多年来企业固废乱扔乱放的顽疾),在环保日常巡查及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检查中未发现固废处理不达标、露天存放的现象。同时巢湖市生态环境检测站对我镇10家染色企业废水采样检测中未发现超标现象。3.根据环保局反馈数据来看,兆河水质2021年只有1月份数值超标,其中2月、10月、12月达到二类水质,全年均值是达标的。2022年1-5月份水质均达标。4.投资近4亿元的兆河小流域治理项目于2022年7月份陆续进场施工。5.石茨河省级幸福河湖项目10月份已进场施工。6.全镇11个养殖场和规模养殖户,其中养猪户2户,养羊户1户,养禽户8户,均完成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验收,基本完成了全镇资源化利用三年规划任务,确保了我镇畜禽养殖安全和环保。

(1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1.化肥农药减量。全镇在非农业生产领域不得使用除草剂等农药。落实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2022年农业绿色生产工作,宣传培训有机肥替代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镇范围内宣传培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禁限用农药名录,宣传关注“巢湖农业”微信公众号;投资2.06亿元的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2022年7月施工单位已经进场,该项目包括农田面源治理工程。项目范围覆盖槐林镇13个村居,项目建成后,槐林镇农田面源污染排放量将显著减少,生态效益明显。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巡查指导力度,确保禁养区关闭的养殖户不反弹复养,确保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设施运行,保证实施清洁养殖科学养殖,对新发展的养殖户必须环保优先,资源化利用优先。到目前为止,全镇11个养殖场和规模养殖户,其中养猪户2户,养羊户1户,养禽户8户,均完成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验收,基本完成了全镇资源化利用三年规划任务,确保了我镇畜禽养殖安全和环保。3.渔业养殖污染治理。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进一步落实。4.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推进秸秆收集加工利用。引进相关企业进行秸秆收集打捆离田。全镇种植作物面积9.665万亩,可收集秸秆量为3.8万吨。五化共利用近3.4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1.82万吨,能源化1.51万吨,饲料化2100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2022年午季油菜小麦种植面积10024.4亩,已完成离田还田及综合利用。5.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率。2021年14家回收点共回收农药包装物2157142袋(瓶),补助支出金额475959元。

(二)全面从严治党,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主体责任落实不深入。

(15)“三个以案”警示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1.2022年7月21日针对镇党委原书记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参加警示教育49人,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今年以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4次,受警示教育183人次。2.2022年8月13日,召开槐林镇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党风廉政要求,提出党风廉政工作要点,11名党政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在分管领域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3.针对10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镇纪委、镇组织办于2022年7月下旬开展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自查自纠专项整顿工作,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自查自纠200余人。4.2022年1-8月槐林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人员进行廉政谈话35人,完成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40人,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118个,有力地预防了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16)“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1.2022年8月13日,召开槐林镇下半年党风廉政会议,传达党风廉政要求,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11名党政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做了专题汇报,会上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工分管重要事项,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层层传导从严治党压力;3.2022年1-8月槐林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人员进行廉政谈话35人,完成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40人,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118个。4.将“一岗双责”纳入党委工作计划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同时镇党委要求各部门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的同时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工作,做好预防。

(17)存在“科室小但权力大”现象。

整改情况:1.制定《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槐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组织学习《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学习覆盖50人次。3.排查2022年的养护工程项目没有变更情况。4.对武山大道擅自变更、监理监管不力的两家公司分别给予了经济处罚。5.镇纪委督促各部门、村(居)开展自查自纠,聚焦“四小四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为民为企服务履职用权、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等方面,认真查摆本部门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填写自查自纠表39份。

7、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18)监督责任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1.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槐林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纪法规5次,在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党员大会上各学习党纪法规1次,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5次。2.2022年7月在党政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村(居)书记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摸排,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40份。3.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15件,其中立案8件,结案7件,了结7件。

(19)“一案双查”没开展。

整改情况:1.2022年7-8月由分村负责人对2019年以来立案查处所涉及的7个村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1名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书记对1名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海如村一名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2年6月立案,7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8月由分村负责人对海如村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0)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1.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增强理论学习,提升工作方法。2.制定《槐林镇2022年节假日期间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细化工作方案,截至8月26日,已深入村(居)、饭店、商超、娱乐场所等开展明察暗访88次,涉及作风检查、疫情防控督查、重点工作推进、安置房办理、防火禁烧等工作。3.做好基层小微权力公开工作。“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线以来,已召开镇级推进会3次,村级业务培训会2次,到村指导业务6次,截至9月15日,平台总体访问量已达72万余次,录入各类信息3588条,平台注册用户6098人。7月9日,对平台信息录入落后村以及访问量较低村在全镇范围通报。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1)财务管理混乱,财政资金流失。

整改情况:1.组织对《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槐林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累计20人次。2.梳理了2019年以来振兴办负责的33个重点工程项目,没有发现此类问题。3.加强监督,严格按照镇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部门负责记录好工程项目台账,记录好每一笔工程款,对工程款拨付、超审计费由槐林镇振兴办进行经办把关,对资金实际拨付时再由财政所最后审核把关。

(22)质保金扣减不及时。

整改情况:1.2020年海如新建公厕工程进行了再次验收,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出具复验报告。2.开展了对《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部门自学,累计参学50余人次。3.对这两个项目的部门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4.梳理了2019年以来振兴办负责的重点工程项目33个,没有发现此类问题。5.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执行,质保金的支付须提供工程项目合同、质保期的质量验收表、支付质保金申请书和最后一次扣减质保金的收款收据,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6.加强监督,严格按照镇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对工程款拨付、质保金扣减由槐林镇振兴办进行经办把关,对资金实际拨付时再由财政所最后把关。

(23)违反“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

整改情况:1.结合《关于印发槐林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通知》,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切实财务核算科目收支明细化,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常态化规范财务管理。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财务经办人和审核人加强管理,侧重项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科目明细记账、依据程序规范项目资金支出,规范收支环节,确保收支两条线。

(24)应收应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1、结合《关于印发槐林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通知》,集中组织学习及业务培训达2班50人次,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2.结合年度财务专项审计计划,经2022年8月13日镇党委扩大会研究,询价确定专项审计单位,全面落实镇本级财务专项审计,彻底厘清往来账务。3.全面加大清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规范财务管理。

9、工程管理机制不健全。

(25)小额工程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1.组织《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2.槐林镇实施的询价项目均编制了工程量清单,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施工方,并进行公示。3.询价方式:成立询价小组,实施该项目的镇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镇纪委、财政所、建设分局、项目实施部门各一人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4.项目实施部门专班专人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协调解决现场施工问题,检查施工、监理等各项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大型机械设备到位,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的,项目实施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同步反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同时将违法违规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5.工程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如为代建工程,则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其行业主管部门。6.项目竣工后,在镇审计库中抽取审计单位进行规范审计。

(26)存在“工程小但利益大”倾向。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各项目实施部门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村(居)拟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报镇审核。2.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做好项目立项后均需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暂估价为一万元以上的小额工程的招标方式:1万元-5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报请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询价确定中标单位。5万元-1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报镇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询价确定中标单位;加强标后监管,规范竣工验收程序。3.造价单位及其造价专业人员按照规范和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依据,出具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误差率应当小于5%,达到5%以上的应当追究造价单位的违约责任,同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前,由招标人送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镇审计库中抽取审计单位进行规范审计。4.根据合肥市委统一部署,镇纪委督促各部门、村(居)开展自查自纠,聚焦“四小四大”,认真查摆本部门、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填写自查自纠表39份,未发现其他问题。

(27)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组织了对《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省级美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的学习培训,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部门自学,累计参学50人次。2.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工程开工前,项目实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实施部门是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第一责任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的,项目实施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工程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3.目前正在实施的工程,组织设计单位、村包片干部对所实施项目进行了多轮现场勘查,最终形成规划设计的定稿。标中,由招标代理单位对规划设计图纸和项目现场再次现场勘查,无异议后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形成成果交由业主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标后,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把关,发现违约或者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出具监理告知书。施工结束及时组织设计、施工、镇财政、人大、纪检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报审。

(28)村级工程“透明度”不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各项目实施部门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在项目发包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做好立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1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的招标方式及监管工作。并明确财政、建设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镇人大、纪委加强监督执纪。2.项目实施部门专班专人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协调解决现场施工问题,检查施工、监理等各项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大型机械设备到位,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的,项目实施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同步反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3.工程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如为代建工程,则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其行业主管部门。4.项目竣工后,在镇审计库中抽取审计单位进行规范审计。

10、三资管理不到位。

(29)“村财镇管”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1.结合《关于印发槐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槐政〔2022〕33号),集中组织学习及业务培训2班90余人次,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2.对村级收支票据严格把关,强化村级非生产性等各类支出单据的审核,做到“七不入账”。3.属于管理费用单笔支出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还需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报包村干部审签后予以报销列支。4.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常态化执行财务制度,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30)职能部门监督“碎片化”。

整改情况:1.2022年11月4日,万年村委会与承包人协商适当增加租金,待租赁期满后,委托镇“三资”办公开挂网招租。2.2021年度以来,巢湖市槐林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共挂网招租15个项目,其中土地流转项目8个,厂房及房屋出租项目7个.全面从严加强“三资”规范管理。

11、“一改两为”不严不实。

(31)漠视群众利益。

整改情况:1.2019年开始取消了农户改厕奖补政策,为提高群众参与度,农户须提供具备条件的厕屋才能申报改厕。2.在镇党委扩大会、村民代表会以及村两委会上对改厕政策、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宣传。3.经摸排,共摸排出2021年以来的改厕问题12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4.2019年以来共改厕3032户,并对已改厕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交由第三方进行清掏、维修管护服务。

(32)用心用情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1.镇下辖两个自来水厂始建于2000年左右,覆盖15个村居、7.5万人,均为民营,资金投入有限,供水规模跟不上镇村发展速度,与需求有差距。巢湖市政府2020年启动供水企业收购方案,均已移交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目前没有集中供水的有32个自然村,分布在5个村委会,共5379人,均地处边远山区,地势较高,供水水压不够;供水企业规模较小,管网覆盖距离延伸不足,水量不能满足全覆盖要求。2.没有集中供水的人口目前均饮用地下水,镇政府每年对其水源进行抽样检测,保障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投入25万元对饮用水源进行了改造,开挖4口深井,对4处山泉进行了环境隔离改造,为25户取用水不方便户安装了电动取水设备。同时,争取上级资金370余万元,为垅山村10个自然村实施了小型集中供水项目。3.没有集中供水的村发生饮水困难,镇政府组织租车送水。2022年7月1日起,租用2台送水车辆,购买了11个储水桶,为饮用水困难的6个村民组运送水59车次354吨,缓解了446人的饮水困难。4.已聘请规划设计单位,对未通水自然村进行管网建设规划设计,制定方案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通过2023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分批进行管网覆盖;对收购的供水企业加大财政投入,扩大供水规模,加快管网延伸改造,逐步解决集中供水没有全覆盖难题。

(33)回应群众关切不够。

整改情况:1.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悬挂横幅标语25幅,各村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4条/天,散发宣传材料1300份,集中开展服务咨询2次,专题培训2场。制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职责;建立领导包案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工作机制;制定包案化解稳控方案,落实化解稳控责任;建立信访维稳日常工作机制和接访劝返应急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展维稳工作;健全党政领导会商研判调度信访工作会议机制;今年以来,召开会商研判和工作调度会议达41次;建立了领导值班接待信访群众工作机制;实行领导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每日至少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坐镇接访;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槐林镇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推动信访矛盾的及时有效化解。3.全面梳理槐林镇各类重点信访矛盾和隐患。落实领导包案化解稳控专班。4.及时化解初信初访;强化信访问题处理跟踪督查。对每个信访件实行受理、办结、回复全过程监督,保证信访事项办理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5.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材料2份,及时总结信访工作经验。

(34)服务发展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1.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对槐林镇万新路延误工期处罚施工单位 6000元。2.增强服务意识,项目在招标前做好各项审批。前期上报项目建设计划主动加大与村居协调,了解新建道路的性质,提前解决地方性工作,做好前期服务。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优质服务,保障工程顺利推进。3.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新建工程服务与监管,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要按合同工期完成。4.在省重点工程铜商高速建设中,多次邀请市指挥部组织开展征地及房屋拆迁协调会,市指挥部组织镇村干部开展4次铜商高速调度会及地上附着物问题协调会,并且入户上门宣传政策5次。5.镇分管负责人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征地及地上附着物登记协调会3次。

(35)履职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1.在槐林镇石茨河公园设立的保护耕地宣传台1次,发放了宣传品125份,接受群众咨询36人次。2.在各村居办公场所旁及集镇以及主干道两侧刷写了标语62条;张贴乱占耕地建房宣传画51份。3.镇政府于2022年7月21日和2022年7月30日组织了镇村干部学习保护耕地、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政策,参加人员150人次;出动宣传车30车次。4.我镇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之间发生的93宗乱占耕地建房,根据《安徽省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公司整治实施方案》规定,进行分类处理,与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调整槐林镇国土空间规划后完善用地手续。5.实行分工负责,加强动态巡查。严格执行巢湖市局制定的动态巡查制度,严格落实“片长制”,划片包干负责,每周不定期对全镇至少巡查2-3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汇报。6.2022年以来,我镇未发生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

(3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1.2022年7月21日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明确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对党政班子12名成员开展了议事规则专题培训。3.今后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要求,坚持落实会前议题申报,严格落实党委会参会人员和表态要求,规范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

(37)民主生活会“形式化”。

整改情况:1.组织办已对近两年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了比对梳理,尤其是对讲话稿、强调发言进行了比对梳理。2.组织办在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准备工作前发出提醒,要求必须本人亲自撰写,要求撰写内容必须见事见人,深刻剖析,符合实际,不得照抄照搬往年材料;组织办、党政办着重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发言材料进行了审稿复核。3.2022年8月21日召开槐林镇两级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准确把握会议主题,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紧扣主线、聚焦主题,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党委班子和每一位同志都实事求是地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检视剖析,开展了积极、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系列的整改措施。

(38)党委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议事边界不清。

整改情况:1.2022年7月21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明确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对党政班子12名成员开展了议事规则专题培训,详细解读了议事规则。3.2022年7月21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按照《槐林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中提到的酝酿、决策、执行流程来执行相关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39)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1.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非公党建指导员业务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安排工作任务,做好当前重点工作,提醒各位党建指导员熟知各自工作职责,做到兼职党建指导员每周至少联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1次,每月至少实地走访1次;专职党建指导员每月至少实地走访2次。截至2022年8月,槐林镇8名非公党建指导员已走访联系企业330余次。2.二季度槐林镇召开非公党建指导员业务综合互评会,各党建指导员汇报分管企业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相关情况。3.2022年7月底已完成第四批非公党建指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初步选拔出第五批非公党建指导员意向人员,保留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3人,兼职非公党建指导员5人,同时增加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1名,兼职非公党建指导员1人,进一步加强非公党建力量。

13、支部建设有待提升。

(40)凝聚力不强。

整改情况:1.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前,提前做好通知工作,要求党支部各党小组组长不漏1人,通知到位,因故不能参加的同志在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递交请假条,严格履行党员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请假制度,对未参会且未履行请假手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不达党员总数一半以上要求,不召开会议。2.加强机关党支部党员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教育,严肃处置无故不参加党组织活动和政治生活的党员,对其进行谈话提醒,落实好机关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机关一支部召开3次党员大会,参会党员均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符合相关要求。

(41)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1.2022年槐林镇机关一支部“三会一课”均正常开展,年初制定了机关一支部全年工作计划,3月31日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1-8月主题党日活动均组织开展。2.在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对党员进行了思想教育,要求机关党员不断提高党性觉悟,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履行好党员义务,切实改变工作作风。3.通过智慧党建云平台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加强督查指导,于2022年3月30日、6月29日分别就一、二季度发现的红黄灯党支部予以及时提醒,各支部已及时进行整改。

(42)党员发展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2022年6月与7月分别对党建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讲解工作程序和要求。2.对2021年41份党员发展材料逐一排查,严格把关,对2022年6份新发展党员材料层层过筛,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3.2022年8月26-27日,组织槐林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25人参加巢湖市线上培训,重点学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并组织考试。4.明确各村党建业务员为党员发展直接责任人,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发展程序,不得违规发展党员。

14、选人用人存在不足。

(43)执行政策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1.2022年7月21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明确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对党政班子12名成员开展了议事规则专题培训。3.2022年8月13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干部任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议事相关要求,非党委委员不参会,党委会会议记录已规范记录。

(44)执行编制职数管理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1.2022年8月13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明确编制职数规定,落实相关要求。2.经2022年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免除两名同志信访办副主任职务,保留信访办1正1副人员配备。3.排查梳理全镇内设机构,未发现超职数配备副职情况。

(45)劳动人事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1.经2022年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决定,解除2名工作人员的劳动聘用关系。2.全面梳理全镇镇聘人员,分年度整理拟退休人员情况,做好提前通知准备,其中2022年退休3人均已通知。

15.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46)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1.在2022年1月份的村级纪检委员工作例会上提出“打造清廉村居,促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在3月份的村级纪检委员工作例会上部署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要求,在4月份的村级纪检委员工作例会上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等。2.建立槐林镇纪委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截至8月26日,已深入村(居)、饭店、商超、娱乐场所等开展明察暗访88次,涉及作风检查、疫情防控督查、重点工作推进、安置房办理、防火禁烧等工作;探索运用新的监督方式,利用安徽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实现对村务的全面监督,2022年7月9日,对安徽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信息录入落后惠峰村、平安村以及访问量较低的周庄村、万年村、惠峰村在全镇范围通报。3.结合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一案双查”已给予9人提醒谈话处理;通过“四小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给予4人提醒谈话处理。2022年已处置问题线索15个,其中立案8件,结案7件,了结7件。

(47)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1.上轮巡察指出“万年庄中心村提升零星工程拆分项目自行招标”等问题,给予当时项目负责同志书面检查处理。2.各项目实施部门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3.规范了村级项目实施的程序,村(居)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并报镇审核,财政、建设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镇人大、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项目实施部门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的,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同步反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同时将违约违规行为如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4.十一届合肥市委第七轮巡察对槐林镇党委巡察反馈问题63个,已完成60个,基本完成3个,分别是集群优势不强、产业结构单一、配套服务滞后,我镇将纳入此次巡察反馈“集群效应发挥不明显”问题一并进一步深入推进整改,增强实效。

(48)整改自查不深入。

整改情况:1.于2022年7月21日组织镇村干部集体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工作方案》、《关于调整巢湖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强化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2.2022年全镇公务接待费用截至7月31日,同期同比下降62%,并规范使用“公务接待”中需要的公函、审批及人数就餐等要求。3.十一届合肥市委第七轮巡察对槐林镇党委巡察反馈问题63个,已完成60个,基本完成3个,分别是集群优势不强、产业结构单一、配套服务滞后,我镇将纳入此次巡察反馈“集群效应发挥不明显”问题一并进一步深入推进整改。

三、聚焦常态长效机制,注重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总结前期巡察的整改工作,槐林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下一步,槐林镇党委将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自增压力,不等不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槐林经济社会全面向好发展。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守初心。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教育人,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根本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理论学习,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紧迫。镇党委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提升干部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从槐林实际出发,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抓项目、谋发展、促经济,推动渔网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决心。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工分管重要事项,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层层传导从严治党压力。切实把整改当作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契机,以巡促改,用坚定的整改决心直面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坚持常态长效立恒心。建章立制管长远,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槐林实际,共性问题分类建章立制,个性问题“一点一策”,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的内容,全盘梳理佐证材料,一项一项抓整改、逐条逐项推进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在整改具体问题中以点带面、全面举一反三,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方法。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8722528;邮政信箱: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huailinzf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