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庐城镇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庐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整改任务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庐城镇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根据市委的规定和巡察组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指出我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庐城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反馈的意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将需提请县委县政府帮助解决的3个问题提级整改,坚定不移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6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扩大)会议5次,领导组会议4次,领导组办公室会议9次,专题部署,重点研究,明确整改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4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进行了自我剖析,13名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自我剖析并形成了整改四清单,共收到相互批评意见156条。
三是明确整改责任,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我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把整改工作纳入党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对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4个方面,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督办督查,严肃追责问责。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2022年全镇重点工作内容,与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实时跟进,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在镇党委的带领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态度,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定期调度、跟踪督办,分3期下发27份任务单,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落细整改措施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思想政治建设存在不足
(1)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18日印发了《中共庐城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将交流研讨、专题调研等内容纳入到中心组学习计划之中,交流研讨每季度开展一次,每次安排两位负责人进行交流,7月26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期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为主题,分管负责人王盛松和吴青分别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中开展乡村振兴和意识形态工作交流研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和研讨;二是已制定《庐城镇党委会议题审定表》,党委会议题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定后规范召开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5月27日以来召开党委会11次,5月20日后召开党委扩大会7次;三是党委红头文件名称已规范为:中共庐江县庐城镇委员会文件。
2.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2)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8日,经研究通过《关于调整庐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庐城办﹝2022﹞28号文件),并上报至县安委办;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对重点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开展全面集中专项整治,现已排查安全隐患29条,督促经营主体单位整改到位,并建立整改台账;三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流程,严格按照县制定的烟花爆竹规范标准和措施执行检查,并持续保持;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为契机,开展全面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确保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严格、违法违规问题执法处罚到位;四是对三年发生的5起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按季度科学系统的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各项重点工作内容;提升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监管能力,全力压减各类事故;同时和57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五是县已对相关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并问责相关责任人。
3.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乏力
(3)村级经济总体薄弱。
整改情况:针对村集体经济逐年递减问题:一是已出台《庐城镇2022年发展壮大村居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充分调动村居发展壮大村居集体经济积极性,大力发展村级经济,1-9月,6个村居经营性收入由去年同期的152.67万元增至今年的260.34万元;二是帮助新桥村已申报2023年良种场项目,通过订单种子生产方式,推动当地水稻、小麦等生产,建成后年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35万元左右。帮助迎松村引进润生园电商产业园,村年创收30余万元。帮助迎松村已申报2023年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项目,通过订单生产方式,推动当地的蔬菜生产、畜禽养殖,建成后年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50万元左右。同时帮助迎松村正在引进长白山人参种植产业,种植大户计划投资50余万元,发展林下种参80余亩,村年收益5万元左右;三是帮助申山村正在申请绿苑小区门面房2000平方米产权,拟对外出租,预计实现集体年增收20余万元。帮助罗埠村准备利用罗埠公园实施“梦幻罗埠游”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打造几百亩的水上乐园,串联已有的籽莲园、苗木花卉基地等,形成一个新的文化旅游点,预计村年增收70万元左右;四是镇乡投公司将申山、迎松、塔山、方店4个村(涉农社区)扶贫资产资金234.40万元入股于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年获取分红14.064万元;将新桥村集体固有资金400万元投资入股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年获取分红21.5万元。
针对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问题:一是镇引进农业经营主体2家,新增流转土地1200亩,发展稻虾综合种养,全镇累计流转29405亩,规模发展优质水稻及其他特色种养产业;二是镇组织种、养殖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70人参加高素质农民专业技术培训;三是扶持我镇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安徽业统粮油有限公司”今年新建3000平米粮食烘干中心,该企业在我镇建立优质水稻订单生产面积达1万亩,帮助该企业成功入选安徽省第三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库。新培育2家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周边农民30多户发展现代农业。帮助2个家庭农场各申报1个有机农产品认证;四是镇争取省市县级项目资金,新建5000亩绿色水稻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成2个300亩以上的早稻再生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成300亩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
(4)镇域经济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6日,县长周天斌听取庐城都市产业园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8月2日和10月29日,副县长杨剑波两次组织发改、资规、经信等相关部门,主持召开庐城都市产业园建设工作调度会;二是加快推动符合园区定位招商项目入驻,近年来,庐城镇相继招引一批高质量工业项目入驻;三是积极协助服务市重点项目兆润电子公司年产1000万个电源适配器项目竣工投产,该企业2021年利税1700万元;四是利用园区五里路与金牛路东南、西南交口两块土地约188亩,与县工投公司合作,积极推进实施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五是积极推动老园区效益低下企业转型升级,近年来,庐城镇引导帮助企业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打造庐城都市产业园转型升级示范区、电子商务起步区;六是积极为企服务,行政区划调整后,庐城镇及时调整“四送一服”为企服务包保负责人26人,增设联络员16人,定期入企开展政策宣传,掌握生产经营情况,督查指导疫情防控等,今年来,共走访企业110余次。零距离为企服务,协调银企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1200余万元,帮助企业招工80多人,合法拍卖工业用地近30亩。充分利用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问题并予以解答和帮助,加大服务力度,提升企业满意度,现已办结问题留言16条。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彻底
4.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5)对全面从严治党研究部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7月2日,在党委会上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已成立领导小组,于7月2日经党委研究通过《关于成立庐城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庐城办﹝2022﹞18号);三是党委书记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7月28日,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上学习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四是结合实际,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庐城办﹝2022﹞23号)和《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庐城办﹝2022﹞24号);五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从严今后,2021年汇报材料已严格把关;六是对时任分管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一是8月8日,已修订完善年度考核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度村级(社区)岗位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庐城办〔2022〕30号),对村居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提升至45分占比5%;二是修订完善了2022年村居党风廉政件责任书内容;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与个人评先评优以及个人晋升挂钩。2022年6月以来,镇纪委对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上报前进行了审核把关。
(7)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庐城办﹝2022﹞24号)并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结合“四小四大”定期摸排镇机关、各村居存在问题;二是对各村居廉政风险防控进行摸排上报,摸排的4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9月3日对新入职5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5.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8)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7月8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庐城镇采取“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推广,截止11月9日,庐城镇所辖8个村居,共计注册量16817人,平均2102.1人/村。访问量共计303551人次,平均37943.9次/村;二是结合“四小四大”问题集中整治,加大宣传力度;三是结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一线为民办实事、党员活动日等活动,面对面、手把手教会党员干部群众使用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四是截至目前,庐城镇自收问题线索2件,收到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投诉件8件,均已办结。
(9)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7月15日,出台了《关于开展酒驾醉驾、赌博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加强对辖区内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签订了“杜绝酒驾醉驾、赌博从我做起”承诺书1230份,观看警示教育片121人次;二是2021年立案24件,涉及酒驾、赌博8件,占比33%;今年以来,立案8件,涉及酒驾、赌博2件,占比25%。同比下降8%。
(10)处分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以来,对4起案件立案向镇党委会报告;二是要求4个被调查人检查材料均由本人书写;三是经核查2019-2021年各村居案件的党支部会议录,具体表现为记录不规范,存在内容缺项,时间节点不准确;后补会议记录,存在代签字等情况;部分会议记录字迹模糊不清,且没有保存完好。根据存在的问题,11月10日,镇纪委通过召开专题工作培训会,规范在支部大会上执行处分决定和会议记录。
6.为民办实事短板缺项较多
(11)小区规范化建设差距大。
整改情况:一是有序推进红色业主委员会全覆盖工作,目前,庐城镇成立红色业主委员会18家,序时推进鲍井新村、幸福世家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其他小区根据业主的意愿适时开展;同时,督促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二是白岗安置房等16个政府统建回迁安置小区已申报为“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三是以社区为单位,对小区内非机动车充电桩需求进行梳理,积极对接中国铁塔公司,在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近百处;四是对庐城范围内所有小区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积极申报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正在改造11个,2023年拟改造45个;五是相关村居强化日常巡查,镇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40余场次,有效清理私拉电线,积极化解消防隐患风险。
(12)城镇管理矛盾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自今年以来,已建立控拆违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各个网格有人管理;二是各村居、镇城管大队各中队通过加强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通过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加大“违建治理”和“自建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两项工作的整治力度,违建做到拆除“零容忍”;三是8月份以来,城管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学习,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四是今年以来,共拆除违法建设49处6600余平方米,确保庐城规划区内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逐步消化,此方面投诉与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五是各城管中队结合我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加大市容市貌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力度,对文明创建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复举报投诉反映菜市场、学校周边、主次干道等重点场所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贩加强整治,确保整治成效不反弹,市容秩序明显好转。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3)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申山村购买洗发露为党建引领信用村兑换礼品。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范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三是已要求3名退休干部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退至财政账户。
(14)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工发﹝2018﹞3 号)文件规定。对指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已按要求将重复购买服装的费用退回财政账户。
(15)厉行节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份开始,机关各办公室已安装打印机或复印机,要求机关各办公室原则上自行打印复印文件、 纪要、报告等办公材料,减少外出打印费用,压缩印刷费用,并结合基层减负工作减少发文数量;二是已要求当时经办人员清退加班工作餐虚列人员费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8月12日,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机关管理制度》。
8.“三资”管理不规范
(16)财务报销审批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出差的审批日期与费用报销明细表日期相同是报账员对单据把关不严,对报账员开展批评教育谈话,要求报账员加强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学习,严把关、重审核;二是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核程序(分管负责人签字政府盖章,财政所审批资金并盖章,公管中心确认取号或盖章)规范执行;三是对无发票报销入账问题核查,从严今后,对报账员开展批评教育;四是责令当事人补开发票,对白条抵库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发现类似情况,并从严今后。
(17)未严格执行定点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非定点单位发生维修费用,已对相关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同时强化所有驾驶员的思想认识,杜绝在非定点维修单位发生汽车维修费用;二是镇财政所在非定点印刷单位印刷零星原始凭证、简报及手册,是负责人把关不严,对财政所长进行批评教育。
(18)公款私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5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财务知识学习;二是8月已完善食堂管理制度;三是已于6月,食堂不再单设科目,取消食堂账套,并入镇政府账户。对时任后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19)非税收入未入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严格落实将存款收入缴入财政专户,财政所于2021年9月22日将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利息全部缴至非税专户;二是2020年6月皖A92666车辆报废残值收入由巢湖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庐江分公司直拨财政账户。今后严格落实将车辆报废残值收入、办公用房租金缴入财政专户;三是9月21日,庐城镇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收到第三季度利息收入,于9月30日及时上交财政专户,并从严今后,严格落实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
9.征迁安置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多
(20)征迁安置政策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推动分级调度机制,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施工进度,挂图作战,确保早日竣工验收并交付分配,将庐城镇27个征迁项目按年度分解制定安置计划;二是申山绿苑安置房2318套,物业正在招标,房源需求已摸排,正在拟定分配方案,待县重点中心移交后立即组织分配;三是新出台的塔山公园项目拆迁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县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同意<庐城镇庐江高新区北拓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庐政秘〔2021〕107号)文件执行,与实际紧密结合,既坚持了政策,也适应了新形势和新变化;四是建章立制,在庐城办〔2021〕36号文件基础上,为规范征迁行为,保证公平、公正拆迁,制定了《关于建立征地拆迁领域常态化管理机制的通知》(庐城政〔2022〕51号)文件,建立征地拆迁领域常态化管理机制;五是今年以来,镇纪委收到信访类线索8条,反映征地拆迁类线索4条,均已办结。
(21)招投标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禁止后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2022年6月开展的“庐江县庐城镇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庐江县庐城镇2022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均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二是今年以来,我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基础设施管护项目,我们严格按招标程序招标,确定管护单位;三是现有的所有项目一律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招标;四是目前所有的征迁项目均交由村级合作社采取“四议两公开”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评估单位依规定采取招标方式确定,高新区北拓项目通过“四议两公开”方式确定施工人员;五是对时任经发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2)分散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招投标采购相关规定程序;二是经核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业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是工作不到位,烟花禁放物品采购项目因时间紧、任务重、宣传品数量大,未按照正常采购程序,马厂村景观及书屋改造与安徽禹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是工作不细致;三是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城管办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经发办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开展庐城镇2022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招标时,严格对投标单位进行了资格审查,确保竞标单位符合资质要求。
(2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8月9日组织工作线成员集中学习《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系列管理办法,从严今后,杜绝工期滞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决算审计等问题的发生,并对时任经办人经发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经查,汤池北路绿化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是因有委托说明,因此向个人转账,是工作人员对项目付款方式认识不足,对后续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在2022年庐江县庐城镇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等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扣除质保金,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对农环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经查,质保金未扣除是工作人员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力,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0.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4)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6月底完成123个村(社区)党支部,30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11个机关、镇直单位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二是在关于印发《2021年度村级岗制考评细则》的通知(庐城办〔2021〕48号)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党建引领信用村工作纳入村综合岗制考核结果运用;三是通过每月信用积分兑换商品的方式提高农户知晓率。入户宣传“1+10”项福利清单,张贴宣传画3000余张,制做宣传品4000余份。
(25)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庐城镇档案室档案移交接收、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并安排专人担任档案室管理员;二是已于8月6日组织8个村(社区)及机关党务工作者学习相关党务知识;三是责成经发办党支部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不真实情况做出书面检查;四是2022年全部拟发展对象33人已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全程跟踪到位,截至8月中旬已发展25人;五是通过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情况的系统梳理和排查,涉及相关责任人共计21人,属于镇处理的8人已处理到位。
(26)督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8月底,已完成督促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学习《关于做好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迎松村已更新宣传栏和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制度,在全镇范围内下发工作提示单,将村级活动场所制度牌更新情况纳入党务、村(居)务公开一起管理,并要求及时更新;三是镇组工办成立督查组,按季度开展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督查工作,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7月份已对村(社区)党务公开进行督查,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要求村(社区)立即整改到位。
11.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到位
(27)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6日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9月14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材料均经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召开会议;三是从严今后,按规定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四是在下次组织生活会召开过后,将不定期督查村(社区)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五是8月5日磙塘社区、罗埠村党委已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28)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检查“三会一课”记录本,6月份后班子成员签到情况已规范;二是3名班子成员已于7月份党员活动日在所在支部上党课;三是各支部书记精心谋划党课内容,经审核把关,已按规定高质量落实;四是7月14日塔山社区党委已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1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29)干部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16日党委会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7月27日镇组织委员带领镇组织工作线人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二是调整人员职务,8月8日党委会免去3名事业身份人员副职职务和1名事业身份主任职务,均不再担任公务员岗位职务;三是结合街道划分,已实现部分人员分流至街道,统筹谋划中层干部职务调整,规范副职人数:党政办副主任2名,社会事务办副主任1名,8月8日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对镇其他人员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其他混岗情况。
(30)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7月16日党委会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参会人数和谈话人数等相关规定;二是经自查其他环节未见不符合程序情况,同时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县相关工作提示制作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对全程纪实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三是8月23日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村居书记、中层干部共有26人参加谈话调研推荐,26人参加考察谈话,并规范记录并归档。
13.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31)上轮巡察等指出的重点问题,此轮巡察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7月2日,研究通过关于印发《中共庐江县庐城镇委员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8月底,已组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在专题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三是党委会研究巡察整改问题5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9次;四是巡察以来,镇纪委下发任务交办单和督办单3期27人次。
三、建立长效机制,谋深谋实整改成效
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离市委、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镇党委继续运用好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着力推进庐城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决推动整改落实卓有成效。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查检查,做到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以最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坚决保证整改成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继续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并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扎实构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是坚决做到整改成果长久有效。治标更要治本,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要注重源头管理,认真汲取教训,扎紧制度笼子。镇党委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章立制,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7301890;邮政信箱: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邮编:231500);电子邮箱:lchengzx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