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长丰县进行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1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长丰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推进整改
收到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县委及时研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2月16日上午,由县委书记批示,县纪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县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征求意见会,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把全县思想统一到市委涉粮专项巡察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坚决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强化一岗双责,党政带头齐抓整改
一是县委总揽全局,带头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县委书记及时召集相关单位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具体整改措施。为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长丰县涉粮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工负责。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县委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31个具体问题逐个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确保一抓到底。同时,县委书记带头领办整改事项,其他分管县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87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对照时间节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整改。县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县粮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落实县委全面加强对全县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种粮大户徐淙祥的重要回信,多种粮种好粮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安徽更大贡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粮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县委书记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7日、1月20日、2月21日、4月11日、5月30日、7月6日共7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3次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听取关于落实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长丰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深刻把握“三农”发展形势,深入推进“两强一增”,着力打造现代化粮油生产示范基地。并于6月28日专题听取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汇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县委书记分别于2月15日、2月19日、4月30日、5月26日、6月28日5次听取粮食巡察整改专题汇报。同时在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及时研究解决粮食安全工作重大问题。2021年10月11日,县委书记带领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深入朱巷等基层粮站及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对近年来粮食安全及巡察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强调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守好群众“米袋子”。2022年1月7日,县委书记再次调研省储库县级储备稻谷轮入工作。2月28日,县委书记调研长丰小麦生产及春耕备耕相关工作情况,指出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3月18日,县委书记调研种子种业发展工作。6月8日,县委书记深入安徽省溢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裕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宏水农业专业合作社,实地了解小麦销售等情况。7月4日上午,县委书记现场督导造甲乡流失耕地整改工作,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粮食安全工作。
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全县粮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县委领导下,组织落实县政府承担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具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将粮食安全工作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具体部署并组织推动粮食安全工作;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政府工作重点,并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粮食安全重点工作职责和县政府相关部门粮食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2021年11月15日、2022年2月22日、2月7日、4月8日、7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共5次在县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其中,4月29日召开县政府粮食工作专题会议,有效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合作建仓回收、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移交等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工作调研,2022年1月1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调研农业农村、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指出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的重要举措。7月4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上听取了《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7月5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赴双墩镇、下塘镇、朱巷镇,调研流失耕地整改、种业振兴等粮食安全工作。
三是其他县领导负专责、具体抓整改。县委副书记统筹抓好“三农”工作,多次听取粮食生产等工作汇报,组织研究解决粮食生产等重大问题。深入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各乡镇,积极指导夏收夏种工作,强调全力加快夏收夏种工作进度,为稳定全年粮食安全夯实基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积极组织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同志亲临一线,落实日常监督联系人制度,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调研、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巡察整改全过程的监督,依纪依规依法组织开展粮食安全问责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置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共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立案通知书1份、移送处理函1份,要求全系统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有效增添动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积极主动抓整改,多次听取县整改办的工作汇报。2022年1月18日,深入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督导县级储备粮轮入工作。5月12日,实地调度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收购仓容准备、高产示范田小麦生长质量、检化验器材设备检修等情况,督导涉企为农服务水平,听取我县夏粮收购有关工作汇报。6月16日召开相关单位专题会议,针对合肥市纪委《关于长丰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报告审核意见的函》指出的问题和意见,督促整改从严从细从实。
(三)加强督察督办,建立长效机制
长丰县涉粮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调度和问题定点调度,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数量,让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实起来、可操作、能见效。各工作组在综合协调组的协调下共同推进整改工作,编制了《长丰县“十四五”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长丰县扶持粮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改革改制组全面实施《长丰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实行“一县一企”,“合作建仓”规范清理组对投资人形成的全部资产完成评估清算,党建工作组和宣传工作组各司其职,为粮食企业各支部铺路搭桥、引领发展、凝心聚力筑牢粮食安全阵地。
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县委抓动员发动、责任分解、方案制定、举措谋划、统筹协调、督查调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按期按质按量推进,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3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0项,1项正在推进中。共制定了整改措施87项,完善制度9个,问责追责16人。
二、反馈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不深入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中心组2021年度分别在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15次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2年县委中心组继续对习总书记讲话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粮食安全方面要求的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务员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等进行了学习。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县政府党组会议等会议学习“三农”领域相关内容23次,进一步明确了“两强一增”目标,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构建“产购储加销”体系,将粮食安全衔接工作要求贯穿到各领域中,从而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二是在围绕粮食安全工作宣传上,2021年,我县积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县融媒体中心宣传平台的作用,共播发各类稿件51条。组织开展了“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周”等宣传,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食品安全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爱粮节粮的社会风气。秋粮收购期间印发了60套12325海报,张贴在粮库显著位置。2022年对提高政策性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等进行了宣传,促进“关心和支持粮食安全”的和谐环境的形成。三是“生产、储备、流通”三个安全贯通落实上,各部门配合,增加了工作的融合度,促进了粮食安全,提升了企业粮食安全意识,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2)县发改委党组学习次数不足,研讨不充分不全面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学习上。2022年以来,县发改委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贯彻粮食安全重要性,1次粮食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学习。1月24日,发改委中心组学习了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报告。3月10日,县发改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了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题:《习近平谈粮食安全: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省委郑栅洁书记接受光明日报专访《加快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等有关粮食安全方面的专题学习。4月19日,县发改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分别传达学习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2年全市粮食工作要点》文件精神。3月3日召开了机关人员及委属企业负责人会议,学习了《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同时督促各库点组织学习,按时报送学习相关信息。6月30日,县发改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粮食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和部署,会后继续召开中心组学习,各班子成员围绕加强粮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专题研讨情况。6月2日,县发改委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造甲乡等相关单位及基层粮站负责人、种粮大户就粮食安全工作开展专题研讨。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粮食生产种植情况、粮安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监管等方面作了交流,为扛稳区域粮食安全重任,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学习指导上。3月3日、3月16日县发改委分别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各中心库负责人会议,观看专题片及专题文件学习。发改委督促各库点组织学习20次,按时报送学习相关信息。县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4月22日、4月26日到委属企业站点开展学习督导2次。4月27日,组织发改委涉粮工作人员及县级粮食专家库成员参加全市2022年度粮食流通领域相关培训(长丰县分会场),专题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县粮食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4月28日,发改委组织委属企业负责人参加全省粮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专题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长丰县分会场)进行专题学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系统基层延伸。6月23日,发改委组织涉粮科室、委属企业负责人参加全市粮食系统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长丰县分会场)。围绕粮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2.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
(3)对“十四五”规划的补充未跟上,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一是《长丰县“十四五”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长发改〔2022〕95号),从“健全粮食流通调控体系”、“建立现代粮食物流体系”、“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粮食管理体系”等方面确定了我县粮食发展的主要任务。二是印发了《长丰县扶持粮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长发改〔2022〕99号),从12个方面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适当奖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扩大产能效能,推动我县粮食产业发展。在产值上,我县合肥傲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实行一次技改,2021年度产值较2020年度增长了60%。合肥正大有限公司、嘉吉饲料(合肥)有限公司今年一季度也都比上年同期产值增加40%以上。在助企发展上。2021年,长丰县积极走访粮食企业,争取政策、牵线银行,帮助衡威饲料等企业成功取得了银行贷款额度并成功加入安徽省粮食经济学会,2022年为九牛粮贸解决500万信用贷款,着力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在产销合作上。组织企业参加“粮交会”、“福洽会”等各类交易大会,对接宁波市发改委谋求粮食代储业务,与海南屯昌县发改委深入沟通推进产销合作,提升本地粮油品牌行业影响力。继续推动新一轮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2021投入48.9万元、2022年度还将投入20余万元用于中国好粮油宣传,扩大长丰好粮油在外的影响力。品牌竞争上,2021年度引导我县两家示范企业参加“安徽好粮油”遴选并获得品牌称号(其中:安徽省丰沛米业有限公司获得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称号);鼓励安徽省丰沛米业有限公司参加长丰县第四届稻米评比大赛并获得优质籼米奖。三是社会责任感培育上,及时向全县3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25家供应网点发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要求各企业(网点)适当增加储备,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预防和消除疫情带来的粮油市场不稳定因素。
(4)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和省实施意见不够彻底,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长丰县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长粮安〔2022〕1号)已研究印发。二是出台了《长丰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长政秘〔2022〕26号),明确县发改委(粮食局)只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职责。目前已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成了资产清查,合并所属企业的财务,建立了董事会,明确其组成人员,县发改委领导退出金谷公司法人代表,实现“一县一企”和政企分开。县金谷公司法人及营业执照已变更,明确四个职能科室及其负责人设置,做好定员定岗和业务衔接,健全管理体制,同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聘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新企业正常运营。三是经营性业务及产业链融入建设方面。目前金谷公司对烘干房租赁价格进行测算,已对具备出租条件的钱集烘干房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租赁;同时引进种粮大户来盘活资源,赴造甲、杜集等乡镇与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等现场交流,已与六家单位签订粮食烘干房使用意向协议。四是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学习上。2022年3月3日县发改委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各中心库负责人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学习。4月27日,组织发改委涉粮工作人员及县级粮食专家库成员参加合肥市2022年度粮食流通领域相关培训(长丰县分会场),专题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县粮食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五是全属地适时开展了综合监管。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5)粮食企业党支部换届不及时,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
整改成效:一是省储库2021年度已经完成支部换届。二是全企业党支部已建立,已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准,同意成立左店中心库、杜集中心库、造甲中心库、涂郢中心库、徐庙中心库5个中心库支部委员会。三是5月下旬对企业党员再进行摸底登记,将分散在其他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按工作地转入各所属支部(含造甲中心库)。6月上旬,原隶属于杨庙镇党委管理的省储库党支部10名党员已转到发改委党总支更名为杨庙粮库党支部。6月底,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新支部班子,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四是在企业党员发展方面,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目前全企业35岁以下非党员有11人,已经有7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各支部将按专业、年龄、特长等情况,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加强平时的培养与锻炼,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积极与县直机关工委对接,争取将素质较高的企业职工早日列入培养计划中,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增添生机与活力。
(6)国有粮食企业及基层粮站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企业制定了相关制度,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印发《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县金谷公司资产清查委托第三方开展,现场工作全部完成,清查37个点,清查报告已出。三是责令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2021年度发改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对资产监管执行上的不足进行自我批评。
(7)基层粮站存在资产被侵占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对企业资产委托第三方配合开展清查,明确了资产地点、数量等产权信息。二是基层粮站占用公房已主动清退,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开展 “举一反三推进涉粮问题全面整改”工作。经调查摸排,其他粮站未发现。
(8)部分拆迁款长期未收。
整改成效:一是金谷公司已收回补偿资金,所欠资金已结清。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推进涉粮问题全面整改”工作,没有其他此类欠交款项。
(9)部分租金长期未收。
整改成效:一是协调税务部门,在省储库税务登记证上增加了经营范围——租赁业务。二是省储库收回所欠租金,并为其开具发票。三是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相关负责人已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解除了劳动关系。
(10)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对乡镇(区)粮安考核梳理出问题清单,发出《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对乡粮食安全目标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二是各乡镇(区)在整改过程中落实了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三是县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已全部完成整改。提高了粮食安全保障质量和水平。
(11)粮食仓储设施布局不优。
整改成效:一是编制了《长丰县“十四五”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长发改〔2022〕95号),逐步淘汰岗集、罗塘等基层粮站,回购四个合作建仓库点,选择地点新建一至两个较大粮库,改善仓储布局,提升我县仓库能力。二是在2021年秋粮收购期间印发了60套12325海报,张贴在粮库显著位置;利用网站等媒体对今年粮食收购相关政策(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等)进行了宣传,同时加大了“一规定两守则”、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等,确保农户和粮食经营者知晓政策,卖放心粮。三是县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粮食收购期间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库点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对不承担收购任务的库点,要求“要以主人翁的责任和担当,提前谋划,主动宣传收购政策,做好售粮群众的引导和解释,避免因服务不到位而损害农民利益、引起舆情事件。”
(12)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不快。
整改成效:经县政府粮食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参照合肥市做法,将县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整体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长丰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管理及运行,及时解决了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问题,切实发挥中心作用。
(13)日常监管不够,对流通环节监管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县发改委积极组织涉粮科室以外人员参加粮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多部门联合开展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6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提升企业粮食安全意识,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三是我县建立了由8名人员组成的粮食监督检查专家库,出台了《长丰县粮食监督检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和日常监管力量。四是目前陶楼、朱巷、杜集、土山、左店5个粮站中央事权粮食已出库完毕。五是2月份,县发改委主动作为,到中储粮合肥直属库和省粮食交易市场协调了出库相关事宜,逾期出库是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并非粮站管理不到位和人为因素造成。
(14)金谷公司“政企不分”。
整改成效:我县出台了粮食企业改革方案:《长丰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长政秘〔2022〕26号),明确实行政企分开,县发改委(粮食局)只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职责,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按《公司法》要求开展企业经营业务,并将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法人单位并入,改变过去金谷公司只负责粮食系统老人、老粮、老账管理,未围绕“六大主业”谋发展现状,切实加强政策性经营和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实现“一县一企”。目前已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成了资产清查,合并所属企业的财务,建立了董事会,明确其组成人员,县发改委领导退出金谷公司法人代表,实现“一县一企”和政企分开。县金谷公司法人及营业执照已变更,明确四个职能科室及其负责人设置,做好定员定岗和业务衔接,健全管理体制,同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聘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新企业正常运营。
(15)省储库及基层粮站现代企业制度未建立。
整改成效:一是我县出台了《长丰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长政秘〔2022〕26号),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金谷公司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建立了《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办法》,对基层粮站在岗人员进行摸排梳理,正式用工82人,对部分老站人员进行清退5名,逐步减少高龄人员占比,50岁以上人员比重下降3.7个百分点。同时交流轮岗3人。三是制定《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16)收购环节方面,省储库采取“以拨代支”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3月底,金谷公司将所有中心库的财务收缴统一管理,基层粮站不再设财务,取消“承包制”,不再“以拨代支”。二是目前所有基层粮站的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完成,聘请第三方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统一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三是对陶楼粮站岗位人员设置情况,县纪委、县发改委进行了调查,在收购、保管、出库等环节没有不良反映,未发现其他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该粮站现不从事政策性粮食收购,只保留一人驻站看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原省储库相关负责人已被开除党籍,撤销库主任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县发改委开展了举一反三排查,无此类状况。
(17)储存环节方面,部分基层粮站“一规定两守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3月16日,发改委组织基层粮站学习“一规定两守则”等业务知识。6月23日,发改委组织涉粮科室、委属企业负责人参加全市粮食系统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长丰县分会场)。围绕粮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对土山粮站粮食保管情况进行调查,因收购政策调整造成的结果,责令其负责人作了书面检查。三是在系统内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未发现有此类情况。
(18)出库环节方面,部分基层粮站对盈余粮随意处置。
整改成效:一是《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粮食损溢管理办法》已印发,明确了处理程序。二是对造甲粮站处置盈余粮食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造甲粮站在处理该批粮食时是经过集体会议研究,程序符合规定,资金及时入账,由于系统内长期无规定,责令粮站负责人作书面检查。三是开展举一反三,未发现其他违规处置溢余粮食情况发生。四是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粮食储备溢余粮处置操作指引(试行)》(皖粮粮函〔2022〕158 号)规定执行。
(19)收购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资金清退情况。县纪委已责成相关责任人退还本息,相关违法所得上交县纪委监委账户。二是制定《长丰省级粮食储备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所有资金往来全部通过银行办理非现金结算。三是追责问责情况。原省储库相关责任人已被开除党籍,撤销库负责人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四是制定了《长丰县发改委委属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审计制度》(长发改〔2021〕189号)、《长丰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规定(暂行)》(长发改〔2022〕108号),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内部有关规章制度。
(20)县发改委党组未以案促改,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3月21日,县发改委召开党员支部会议,对《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学习。二是通过相关会议加强学习。并于3月3日召开机关全体会议学习了部分内容,集中观看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江苏仪征粮食系统腐败违纪案件。3月16日,发改委组织对基层粮站学习警示教育案例。4月28日,组织发改委委属企业负责人参加全省粮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专题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长丰县分会场)进行专题学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系统基层延伸。同时印发警示教育宣传册,组织了机关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6月10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发改委、市监局、财政局等部门人员及基层粮库负责人、财务人员参加了长丰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活动。参观了长丰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相关受贿案件情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每年委党组利用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有的放矢,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
(21)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2月份,派驻纪检组、发改委相关人员到中储粮直属库参与协调了出库相关事宜。二是3月23日,县纪委参与,发改委联合农业农村局到杨庙镇、义井镇等乡镇开展粮食安全整改回头看落实情况。三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了党组会、粮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专题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对此次巡察整改全过程指导,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办法,加强监管。
(22)某粮站负责人与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站交易。
整改成效:一是经调查,相关责任人及其公司与省储库交易涉及储备粮轮换均经过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招标取得,流程规范,未发现行贿受贿等利益输送问题;其作为粮食经纪人与涂郢粮站、省储库等粮站交易符合规定。其在县金谷公司的劳动关系已解除,四墩粮站属合作建仓点被县金谷公司收回,其粮站负责人已自然解除。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没有其他类似人员情况。县发改委还开展了专项整治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23)金谷公司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党员会议,侧重对《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涉及“三重一大”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认识、理解。二是对县金谷公司2019年4月以来未经集体决策支出情况进行梳理、审核。三是建章立制。县金谷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为。四是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对县金谷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并在2021年度发改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说明检讨。
(24)金谷公司部分为不符合条件人员代交保险。
整改成效:一是金谷公司不符合条件人员已经退出高龄过渡补助人员名单,代缴的保险由重新分配上岗单位(各中心库)自行承担。二是财政承担的费用已由金谷公司全部追缴到位。少数被遗漏人员报销的2021年个人社保基金也已退回县金谷公司。三是在2023年预算编制时将从严把关,执行预算管理,年终预算若出现结余指标,财政将在结算时自动扣回。
(25)省储库违规发放交通费、通讯费。
整改成效:一是退回违规发放的交通费和通讯费。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推进涉粮问题全面整改”工作,其他站点不存在无依据发放交通费、通讯费等补助费用情况。三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库负责人给予撤职,开除了党籍。
(26)金谷公司粮食烘干设施设备利用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做好粮食收购期间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强化产后服务”。二是开展了我县粮食烘干设施使用情况调研,通过借鉴巢湖粮食储运公司栏杆粮库等经验,对烘干房租赁价格进行测算,初步确定对具备出租条件的烘干房予以招标租赁,同时引进种粮大户来盘活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27)少数农民在12345直通车上反映售粮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粮食收购相关政策宣传。在网站宣传了今年粮食收购相关政策(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等);在发改委及粮站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向前来卖粮人员发放明白纸。二是印发《关于做好粮食收购期间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库点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对不承担收购任务的库点,要求“要以主人翁的责任和担当,提前谋划,主动宣传收购政策,做好售粮群众的引导和解释,避免因服务不到位而损害农民利益、引起舆情事件。”
(28)县发改委党组对有关审计及巡察等整改情况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2月14日,县发改委党组(扩大)会已讨论研究。对2015年审计和2017年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回头看”,现已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落实党管治党“两个责任”、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廉洁纪律等方面,持之以恒,不断完善,确保不前清后犯。二是在县发改委2021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其委主要负责人和原粮食局负责人深刻剖析、反思。
(29)2021年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对2021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签字把关。二是2022年3月3日,按规定召开发改委2021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应到会人员全部参加。三是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上年度对材料把关不严,其在党组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0)2015年审计和2017年县委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后续仍时有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省储库发生大额现金支付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银行离库点太远,网络支付平台未建立等,情况已说明。二是省储库与金谷公司往来账已清理完毕。三是开展“举一反三推进涉粮问题全面整改”工作,结合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暨规范粮食进出仓专项整治工作、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单位强化日常巡查,建立安全生产及安全储粮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并上报自查情况。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下一步,长丰县将严格按照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的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完成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一)紧盯整改任务,努力实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长丰县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忠诚”的高度,对此次粮食工作巡察和巡察整改报告审核意见反馈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事项,继续按照制定的整改台账,进一步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落实整改任务,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制定的每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同时,重视巡察成果的运用,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强化理论学习,加强粮食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绷紧党员干部思想之弦。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党建与业务双推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领域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涉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推动涉粮领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涉粮领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粮食体制机制和监管漏洞等重大问题,完善粮食购销领域制度机制建设,提升管理运行、优化政策扶持机制;坚持顶格推进,建立《长丰县委常委会委员粮食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粮食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在已制发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涉粮政策制度文件梳理工作,做好摸底评估,分类研提继续使用、修订完善、重新建立、废止使用等处置意见。进一步压实安全储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违规违纪问题问责追责力度;不断完善涉粮领域的各项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风清气正。
(四)立足整改成效,坚决推动粮食行业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在推进粮食企业改革方面,进一步推进完成公司制改革,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具体在合作建仓方面,下一步将为四个站点办理产权登记,在出资回收仓库同时,收回全部借款,退回所收租金,将暂收的粮食保管费作为收入,尽快发挥粮库作用。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构建高水平、一体化的粮食流通储备体系,既尊重市场规律,又加强政府监管,做到储得好、调得出,关键时候用得上、靠得住。进一步集聚整合资源要素,推动实施“两强一增”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把粮食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产业联动,延伸粮食产业链,推进规模经营,增品种、创品牌,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推动粮食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成建设粮食流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确保全县粮食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聚焦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以粮食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6673895;通信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邮政编码:231100;邮箱cfxfgw2022@sohu.com。
中共长丰县委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