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委关于涉粮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20 09:18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合肥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合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我市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2022年1月19日,巡察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巢湖市委、市政府对合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成立市委书记张红军为组长的巢湖市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巢湖市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将巡察组反馈的5方面14点39个问题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明确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认真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巢湖市委常委会于1月27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1名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本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39个问题整改已完成34个,基本完成2个,正在推进3个。五是强化纪委监管责任。巢湖市纪委监委成立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协同推进工作职责,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巢湖市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12项,修改制度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有偏差,在全领域、全过程保障粮食安全上系统集成不够

1.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有差距。

(1)针对“全领域全过程保障粮食安全的意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党组会、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内容,紧密结合职能责任,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细化部署落实,全方位做到粮食安全知与行合一,增强保障粮食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围绕粮食仓储项目建设、粮食收购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违法用地整改、新增耕地、粮食生产加工等涉及粮食安全领域事项开展调研22次,并就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扛稳保障粮食安全重任。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纳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印发《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巢政秘〔2022〕25号),对报告提出的粮食安全有关目标进行任务分解,要求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食产量稳定在40.35万吨以上,并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议了全市2022年度县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并研究全市2022年补充耕地项目计划,将基础设施发展、产业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等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方面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中。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上听取巢湖市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召开第14次专题政府常务会,组织粮食安全专题学习,听取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市润农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等涉粮内容。

四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对各镇进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定《巢湖市关于改革完善机制体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健全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储备规模到位、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制定《巢湖市“十四五”期间新增市级储备粮计划落实方案》,在“十四五”期间分三年落实我市新增市级储备粮承储计划,优化承储库点布局,逐步将巢湖市市级储备粮集中在同一库点,集中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市储备管理机制。

(2)针对“适应新阶段新要求的能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巢湖市基本农田面积113.21万亩,已建高标准农田51.38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完成17.92万亩,为粮食安全保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印发《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巢政办明电〔2021〕17号),成立市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镇、街道和部门职责,并对全市的“非农化”情况进行摸排,共226宗,占用耕地1.74万亩(永农1.56万亩),目前各地正在稳步落实整改。推深做实田长制工作,市自规局制定巢湖市田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市镇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设立公示标牌165座,充分落实巡查制度和责任体系。极力找回流失耕地,市自规局印发《巢湖市调查核实整改流失耕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我市流失耕地进行统计,对发现的新增耕地流失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对于国土“三调”中标注“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属性的农用地,抓紧组织恢复,确无法恢复的,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严查违法用地现象,2021年以来,市自规局查处非法占(批)地案件35起,已结案33起,涉案土地5969.64亩,其中耕地3803.78亩,建(构)筑物12.51万平方米,累计罚款231.40万元。

二是细化谋划项目。完成“中国好粮油”项目实施,中粮米业(巢湖)有限公司、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农业(安徽)粮谷有限公司三家企业2020年度省级“中国好粮油”项目共完成投资9973.73万元,带动农民增收4968.08万元,生产“中国好粮油”产品2款。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巢湖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完成投资522.33万元,增加农民收入361.52万元。

三是积极争取各类支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已受理429台农机具补贴申请,涉及农户311户 ,补贴资金714.956万元。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22年财政资金1221万元用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22年4月完成发放。做好市场化收购和订单农业稻谷补贴发放工作,市发改委对26家企业发放2021年度稻谷补贴200万元。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助力农业扩大再生产。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积极推进“劝耕贷”业务,2022年1月以来,已给72家农业生产大户投放1966万元贷款。同时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给予50%贴息。现有202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初审通过,共计贴息606.27万元。

四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印发《巢湖市稳定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将面积产量任务分解到镇街道,保持粮食产量稳定,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印发《巢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2022年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巢湖市2022年再生稻生产工作的通知》、《全力以赴抓好2022年保夏粮丰收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春季粮食和农业生产。印发《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巢湖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认定29家单位为巢湖市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认定1家单位为巢湖市粮食应急配送中心,认定6家单位为巢湖市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进一步完善我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五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开展技术试验工作、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加大技术推广服务、加强农技人员技术能力提升、落实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推动我市大宗农作物生产能力持续提升。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选派巢湖市第十批科技特派员120名,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推进农业科技项目开展,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项目指导,确保项目实施主体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进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粮食流通管理与产业发展有不足。

(3)针对“粮食流通领域监管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理清职责,细化要求。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市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管工作的通知》(巢市监〔2022〕2号)等文件,进一步厘清各业务科室职责;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人才的培养。17个市场所均配备1名价格、计量监管专职工作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也配备查办价格、计量案件的执法人员;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局检验所检定人员水平。市发改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粮食执法资格考试,充实监管力量,实行监管人员“AB”岗模式,增配3名B岗人员,协助开展粮食监管工作,统筹调配监管人员,细化岗位分工,强化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管事与管人结合,抓党建与抓业务统一。制定《关于将巢湖市润农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从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及隶属关系剥离的方案》,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全面优化我市国有粮食企业资源配置,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管事与管人相统一。市城镇投公司、市润农公司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党组织研究前置,促进党建与业务紧密结合;同时实行了党委委员、支部委员对业务管理的分工,做到了“一岗双责”。

三是加强重视、理清权责。成立巢湖市国家政策性粮食联合监管办公室,开展月度巡查工作,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库点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四是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市发改委核实“智慧皖粮”设备在线率,现已达到100%。加大监管力度,印发《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全程在线、信息化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强化监管力度,对未按照要求使用“一卡通”、“智慧皖粮”系统进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全程在线、信息化全覆盖率纳入诚信等级评价考核体系,做实做细监管工作。

(4)针对“粮食产业发展支撑安全保障体系不够稳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摸排。市发改委完成我市2021年度粮食产业年报统计工作,对我市粮食加工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研究我市粮食产业发展现状。加大粮食精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发展力度,推进安徽光明槐祥粮食科技产业园工程项目建设,做好安徽光明槐祥干吃汤圆(麻薯)精深加工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培育力度。市经信局与市农业农村局深入项目现场,推动龙头企业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加快水磨糯米粉项目、干吃汤圆项目建设和种业试种工作。市经信局组织开展粮食企业政策培训,就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精特新培育、人才政策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召开稳企惠企政策宣贯会,推动政策落实。兑现贵国米业升规奖补资金20万元,帮助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安徽荃银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申报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奖补资金340万元、帮助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争取合肥鼓励增产增收政策47万元。市发改委帮助安徽荃银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巢湖粮油储运公司申报2021年合肥市“科技兴粮”和“节粮减损”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奖补资金119.96万元。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市经信局1-5月份共为规上粮食企业减免税费6436万元。市经信局牵头制定《巢湖工业立市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方案》,将培育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重点任务,力争全年新增安徽荃银粮油、巢湖亿弘食品等食品加工亿元企业不少于2家。1-5月份全市11家规上粮食企业实现产值14.3亿元,同比增加5360万元。

三是加强品牌宣传。市市场监管局走访粮食生产经营企业63家,向企业宣传《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对专利、商标的认识;走访35家大米加工销售经营单位,宣传商标在生产经营中的品牌作用,检查在使用注册商标25件。

巢湖市优质粮油宣传项目已进行品牌策划、品牌推广营销、舆情监测及反馈等系列活动,“巢湖好”品牌商标已注册成功并应用。巢湖市好粮油示范企业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化农业(安徽)粮谷有限公司在大米包装袋上加印“巢湖好”品牌和LOGO标识。通过宣传,进一步加强了巢湖市好粮油品牌产品宣传力度。

(二)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有差距,在协同共治、联动监管的力度效能上存在不足

3.党组织领导粮食安全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5)针对“发改委党组在粮食安全方面精力投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市发改委党组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合肥市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职能责任,细化部署落实,全力做好保障粮食安全工作。邀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家开展涉粮业务培训,市发改委、市城镇投公司、市润农公司、驻发改委纪检组相关工作人员近50余人参加培训,全面提升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党组织领导。市发改委党组会听取关于合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巢湖市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情况的汇报,对涉粮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做部署安排;召开2021年度总结大会暨2022年谋划会,听取粮食工作总结,并研究2022年度粮食工作计划,做好粮食安全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工作,全面夯实粮食安全责任,将粮食安全与发展改革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6)针对“城投公司党委对下属粮企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市润农公司等子公司工作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市城镇投公司党委修改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同步指导市润农公司完善自身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强化党内监督,加强过程管理,同时市城镇投公司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和督促检查力度。

二是发挥党建引领,细化党建分工。市城镇投公司党委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7个方面、34项任务和73条具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检查各党支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全面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完善《公司党委委员分管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厘清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贯彻党建工作考核相关要求,制定《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22年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双百分”考核机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双提升”。

4.粮食流通监管力度和效能不足。

(7)针对“联动监管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农业农村领导小组、巢湖市国家政策性粮食联合监管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印发《巢湖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巢湖市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巢湖市分行中央储备粮巢湖直属库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家政策性粮食巢湖市联合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巢发改督查〔2021〕365号),动态调整粮安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更新粮食监管专家库,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充分发挥联合监管办工作职能,认真执行全市联合监管工作任务部署,每月至少对所有委托收储库点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压实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责任。

(8)针对“行政执法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向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合肥市发改委请教学习涉粮问题文件精神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能力,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粮食类执法证考试和各类培训,抽调专家进行联合执法,充实执法队伍力量。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粮食购销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管和监督检查规范等制度,市发改委制定粮食行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加强宣传,规范执法,加大粮食收购企业日常巡查范围,加强巡查频率,向企业积极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计量法律法规知识等粮食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我市已对一家涉粮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完善执法流程,拓宽监督渠道,大力宣传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发挥社会监督责任,规范执法。

三是加强联合监管。市发改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增强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加大“放心粮油示范店”产品抽检频次,一季度抽检不合格产品3项,已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巢湖市“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配送中心及经营网点监管细则》(巢发改仓储〔2022〕197号),进一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经营网络运行机制,确保各网点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安全。

(9)针对“定向粮出库跟踪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定向粮监管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要求企业规范操作,加大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相关文件宣传,并对企业发放《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版),提升企业对定向粮相关政策的理解,做好定向粮出库和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定向粮出库监管。核实相关企业定向粮出库相关问题,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整改到位。严格要求涉粮企业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和加工转化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皖粮执法联〔2021〕3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入库、加工、运输及流向工作的通知》(巢发改督查〔2020〕584号)等文件执行定向粮出库、加工工作。截至目前,本年度共检查定向粮6次,检查人次12人。

5.履行粮食储备管理职能不到位。

(10)针对“粮食储备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粮食储备管理科技化学习。市发改委完成巢湖市2021年度仓储年报统计工作,对全市粮食企业仓容进行系统摸排。市润农公司组织集体学习,加强对《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等仓储设施建设标准文件的学习,加强对信息化的学习,组织“智慧皖粮”、“一卡通”、“惠三农”APP系统操作的集中学习,传达《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安装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储粮皖〔2015〕4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储粮管理的观念,加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化系统运用能力。

二是加大粮食科技化建设力度。市润农公司实施仓库信息化维修改造,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可视管理平台、新增一台摄像监控装备、维修更换不能正常使用“智慧皖粮”、“一卡通”电脑、服务器、摄像监控装备,改造升级青岗分站、中垾分站粮情检测设备等举措,进一步解决粮食储备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较低等问题。

三是加大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力度。市发改委组织开展“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帮扶行动,安排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口帮扶市润农公司。重点就信息化系统操作、数据更新、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帮扶。我市已全面使用“一卡通”系统、“智慧皖粮”系统进行最低收购价粮食入库工作,有效对收购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11)针对“仓储功能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改造方案。制定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计划,对市润农公司夏阁、青岗、苏湾、烔炀、沐集和赵集6个站点15个高大平房仓仓口进行维修改造,通过“三低”改造、仓温调节等设备,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绿色储粮条件。制定老旧仓房仓体维修、环境改造等维修改造计划,用于进行市场化粮食储存,做到政策性粮食和经营性粮食分开储存,缓解市润农公司粮食储粮规模下降局面。

二是按照改造方案推进落实。市润农公司高大平房仓仓口维修改造计划目前已完成设计并经过公开挂网招标,项目正在施工中,预计2022年7月底完成施工。老旧仓房仓体维修、环境改造等维修改造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分批组织实施,做到能改则改,应改尽改。

(12)针对“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效能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协调解决力度。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将巢湖市惠民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整体划转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方案,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城镇投公司、市润农公司,负责落实惠民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整体划转工作。

二是调配力量。市国资办负责检测中心资产划转手续,市市场监管负责调配粮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检测中心检测工作。目前惠民中心仪器已移交给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实验室改造项目正在挂网招标,新增人员编制计划已报送至市委编办,下一步将由市国资办负责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三)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有短板,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产业发展上发挥作用不明显

6.执行收购准则和仓储规范不严。

(13)针对“设置粮食收购门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改进粮食收购作风,市润农公司对“大户吃小户”情况进行认真梳理,2019年、2020年年度10户售粮农户缴纳的95万元保证金均在当年退还。市润农公司组织业务人员40人次参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学习,制定最低收购价收购手册、粮食收购守则和收购准则,编制了“惠三农”APP简易操作流程,进行了15人次收购业务培训。二是规范粮食收购预约流程。市润农公司在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中,已采用“惠三农”APP进行售粮预约,在软件中实时发布收购站点每天收购计划、每小时预约情况、每环节进度情况、售粮款结算情况,同时在收购现场张贴宣传单页并设置签到处,方便预约农户现场签到,让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

三是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市润农公司在粮食收购中,严格执行收购流程,在收购现场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售粮农民提供问询、收购、政策解读、司磅、结算一站式服务,并设增设便民设施,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举一反三。市城镇投公司、市润农公司对设置粮食收购门槛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查,市润农公司无其他设置粮食收购门槛情况。

五是调查处理情况。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分。

(14)针对“粮食收购渠道过度集中”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粮食收购政策学习。市润农公司召开工作推进会,集体学习《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等文件精神,增加工作人员对政策性粮食收购的掌握程度,提升服务意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市润农公司制定最低收购价收购手册,收购时除现场张贴政策性粮食收购流程图、质价公告、收购守则和收购准则外,在市城镇投公司、市发改委网站同步公开相关收购信息,进一步拓宽收购信息发布渠道。加大对种植大户的服务力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大户销售前进行批量检验检测并协助进行粮食产前质量调查,帮助农户对粮食质量进行判断,做好粮食售前工作。

(15)针对“安全储粮隐患处置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安全储粮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市润农公司执行一三五查粮制度,确保储粮安全。中垾分站日常检查中发现仓温异常后,通过原因分析、联系维修后对该仓房进行保温层修缮,仓温异常已处置,目前该批次粮食已销售出库,数量真实,质量符合出库要求,未造成经济损失。组织开展学习“一规定、两守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两个安全”责任,促进“两个安全”作业与管理行为规范;检查每个站点的消防设施,配置了害虫选筛推,安装了仓内系留装置,添置安全帽,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二是完善责任制度。市润农公司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储备粮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学习、安全储粮检查、安全生产实践等纳入安全生产制度中;将建立粮食质量档案纳入储备粮管理制度中,进一步细化完善企业有关制度。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巢湖市国家政策性粮食联合监管办公室每月对辖区内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的政策性粮食进行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指导和督促委托收储库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库点做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包括账卡簿单规范填写与悬挂、仓内管理、库容库貌及清洁卫生等,达到并保持“四无”粮仓标准,加强对最低收购价粮承储库点的监督管理力度。

7.润农公司运营短板明显。

(16)针对“专业水平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市润农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培训会,全面提升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加大专业技能提升力度。分批次组织16人次参加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关证书,加强市润农公司的仓储保管、检化验能力。

二是制定招聘计划。市润农公司2022年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名,目前人员已入职。市润农公司制定中期、长期招聘计划,逐步提升高学历、高素质年轻职工在公司的占比,形成老中青人才梯队建设,化解人员老化现状。加强市场研究,拓宽经营渠道,扩大经营范围,解决“吃政策饭”意识等问题。

(17)针对“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市润农公司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同时对《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科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储备粮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组织制定执行董事责任和监事责任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完善,进一步明晰职责,促进内部管理有章可循。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关于将巢湖市润农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从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及隶属关系剥离的方案》,将市润农公司及合署办公的市军粮供应站从市城镇投公司进行剥离,由市城镇投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市国资办直接管理的独立运营公司,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相关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下一步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三是完善治理结构。市润农公司业务与市军粮供应站业务并行发展,市润农公司将对市军粮供应站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市国资办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公司出资人责任,负责对市润农公司国有资产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公司领导班子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任命和管理,公司高管人员工资由市国资办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司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新增人员报市政府审批。

(18)针对“收储作用有所减弱”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市润农公司主动参与市场化粮食购销,增加粮食收储量。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持续加快国企转型升级步伐。

二是提升收储量。市发改委对市属国有企业收储库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统计,进一步掌握国有企业老旧仓房仓容情况。分三年落实巢湖市市级新增储备粮计划,巢湖市市级储备粮计划全部下达至市润农公司,有效提升市润农公司粮食承储量。2022年市润农公司收购仓容充足,确保收购时节有仓收粮。

(19)针对“缺乏成长性”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周边市场粮食产业研究。市润农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探索符合面向市场购销、拓展经营业务新理念、新办法,提升企业经营能力,扩大粮食收储业务经营渠道。

二是加强团队建设。梳理收入结构,市润农公司对2018年至2021年收入进行了系统分析,列出分析情况表,分析公司收入下滑原因。

8.“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合规。

(20)针对“集体决策集体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决策规则。市润农公司通过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加强制度学习、召开书记讲党课等举措,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二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市润农公司已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市城镇投公司将对市润农公司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情况,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21)针对“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会议制度。市润农公司召开制度修订会议,完善支委会、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严格按制度召开会议,遵循末位表态制。

二是规范会议程序。市润农公司在召开经理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做到会前有议题、会中有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发挥会议集体决策作用,确保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市润农公司加大对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相关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会议记录。做到会议记录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词句准确、书面整洁。并安排专人记录、专人保管、及时归档。

四是调查处理情况。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分。

9.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22)针对“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对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市润农公司党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指导,要求市润农公司坚持把“三会一课”与组织生活会相结合,融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日常工作中,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并严肃召开。市润农公司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等内容,形成支委会决策前置等机制。

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城镇投公司党委根据党建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和党务工作水平,缓解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情况,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保障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召开组织生活会。

(2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对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市润农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要求在今后的党员发展工作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查审核力度,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党员发展。市直机关工委对市城镇投公司党委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党员发展材料的审查力度和责任意识,同时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对市润农公司党支部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工作,市城镇投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等31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制定《2022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已对2018年以来所属各党支部党员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

四是调查处理情况。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问题,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24)针对“会议记录应记未记”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市润农公司已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在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已按规定严肃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各项环节。

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对市城镇投公司开展党建业务知识专项培训,提高会议记录人员素质,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做到会议记录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词句准确、书面整洁并安排专人记录、专人保管、及时归档。

三是调查处理情况。针对会议记录应记未记问题,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四)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存在风险隐患,在日常监督、防范纠治的机制健全上不到位

10.财务内控管理刚性缺失。

(25)针对“挪用粮食溢余款”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市润农公司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科职责》等相关财务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促进内部管理有章可循,增强财务监督管理作用。

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市润农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企业决算业务培训和市城镇公司组织的财务培训,并开展会计实务、粮食专项财务、财经纪律专项学习,提升了财务人员财务管理专业水平,提高日常财务工作效率,加大财务人员对资金的监管力度。

三是举一反三。市润农公司召开专题会议,通过站点自查与公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属站点溢余粮款用于个人理财或经营问题全面进行梳理,经查市润农公司其他站点未发现类似问题。同时驻财政局纪检组、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市润农公司支部通过开展专题廉政党课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工作中。

(26)针对“房租费未入账直接支付相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收支制度。市城镇投公司组织召开市润农公司制度修订研讨会,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明确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明晰职责,增强财务监督管理作用。

二是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市润农公司组织会计实务、粮食专项财务、财经纪律专项学习和财务培训,提高日常财务工作效率,加大财务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资产出租手续,对房屋出租收入进行梳理,建立资产租赁台账对出租的资产严格按照国资办和市城镇投公司有关要求,挂网公开招租,租赁收入均已入账。

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市润农公司成立固定资产动态管理领导小组,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产出租手续;全面梳理市润农公司租赁资产,建立资产租赁台账,对出租的资产严格按照市国资办和市城镇投公司有关要求,挂网公开招租,租赁收入按规定入账。同时建立租赁资产动态动态情况一览图,每月进行更新,及时调整。

四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驻财政局纪检组、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市润农公司支部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市润农公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员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继续修订完善制度,补漏洞、补短板,形成长效机制。

(27)针对“收入核算失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收入清单,市润农公司对经营期间挂账“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合作经营待处理”科目收入清单进行全面梳理。

二是按会计核算办法调整入账。市润农公司已按会计核算办法调整至收入科目。

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市润农公司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科职责》等相关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同时,驻财政局纪检组会同市国资办对市城镇投公司和市润农公司开展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明晰职责,增强财务监督管理作用。

(28)针对“资金借给民营粮企经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合作经营企业。市润农公司对合作经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与5家企业进行合作经营,2022年4月13日结束与5家合作关系,完成支付资金回笼,获利资金已全部入账。

二是健全企业资金管理机制。市润农公司已建立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防范资金运作风险。

三是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市城镇投公司已对市润农公司合作经营事项进行审查,并要求市润农公司规范“三重一大”审批流程。

11.粮食流通环节违规行为多发。

(29)针对“粮食出库报损、磅单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粮食出库报损、磅单造假等现象。市润农公司对相关仓口报损进行了逐一核实,并作出原因分析。

二是完善粮食出库流程和粮食出库制度。市润农公司修订粮食出库流程和粮食出库制度,规范粮食出库过程,杜绝磅单造假行为。已全面使用“一卡通”系统进行最低收购价粮食入库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可靠,杜绝风险隐患。下一步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工作将全面使用“智慧皖粮”、“一卡通”系统。进一步提高出库管理工作效率,规范出库各业务流程,使出库更加清晰化透明化。

三是提高人员监管认识。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智慧皖粮”、“一卡通”、“惠三农”APP系统操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安装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储粮皖〔2015〕499号)等的学习,加强信息化系统使用程度。

四是举一反三。市城镇投公司、市润农公司举一反三,对粮食出库报损、磅单造假事项逐一排查,全面清理,经查,市润农公司无类似行为。

(30)针对“溢余粮食有实无账”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市润农公司组织集中学习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工作相关内容,同时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强化粮食行业人员“两个安全”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一规定两守则”。

二是规范溢余粮入账流程。市润农公司制定溢余粮处置管理规定,落实报备手续,规范溢余粮处置,杜绝发生溢余粮食有实无账的行为。市润农公司对溢余粮食已按规定报备后销售给中化粮谷(安徽)有限公司,销售款和出库费已于2022年1月27日全部入账,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后期跟踪监督。今后溢余粮处置将严格执行报备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1)针对“违规委托企业收储政策性粮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最低收购价粮食管理。2018年7月市军粮供应站已终止和相关公司最低收购价粮食合作业务,并不再进行类似合作。

二是严格执行粮食收储要求。市润农公司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2018年后没有违规委托收储政策性粮食现象发生。

三是调查处理情况。市纪委监委对市军粮供应站违规委托企业收储政策性粮食问题予以调查,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3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退回费用。当事人已于2022年1月27日退还费用,并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市润农公司全面梳理2018年至今的“三公经费”开支。

二是加强三公经费学习。市润农公司开展三公经费相关培训学习、会计实务、粮食专项财务、财经纪律专项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企业决算业务培训和市城镇投公司财务培训,加大财务人员对资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日常财务工作效率。

三是严格执行报销流程。市润农公司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科职责》等相关财务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明晰职责,增强财务监督管理作用。

(33)针对“转嫁报销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市润农公司开展三公经费相关培训学习,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大财务人员对资金的监管力度。

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审批流程,严禁出现转嫁报销费用现象。同时市润农公司举一反三全面梳理2018年至今的“三公经费”开支,未发现其它转嫁报销费用行为。

三是调查处理情况。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已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34)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处理。市润农公司已对高管发放津补贴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当事人已退还津补贴,并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加强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培训,加强自身学习,加大财务人员对资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财务管理专业水平,提高日常财务工作效率。

三是举一反三。市城镇投公司、市润农公司举一反三对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梳理,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同时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3.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格。

(35)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市发改委党组定期召开一次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方案。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定期总结部署、分析研判、谈心谈话、廉政教育,健全完善常态化落实机制,定期安排警示教育活动。市城镇投公司党委要求下辖各党支部充分利用集中教育学习的机会,将各自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件纳入学习内容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要从思想上深刻意识到党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决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开展以案示警。市发改委、市城镇投公司、市润农公司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粮食流通领域违规违纪案件纳入党组、党委、支部理论学习内容,通过学习违规违纪案例,达到以案示警的教育目的,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6)针对“日常监督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驻发改委纪检组召开组内业务学习会,分阶段分步骤学习《粮食购销领域法规政策制度汇编》(上中下册),提升综合素质。邀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家开展涉粮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监管。驻发改委纪检组开展多层次监督工作,积极参与涉粮科室各项监管工作。组织召开市发改委涉粮业务科室和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工作人员推进会,对各科室、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三是开展廉政教育。驻财政局纪检组积极对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并制定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警示教育工作计划,安排专人对巢湖市涉粮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四是强化督查。驻财政局纪检组联合市国资办制定《关于对巢湖市粮食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市城镇投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特点,制定具体业务流程,划分总公司和子公司相关权限,完善公司财务制度。会同市国资办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并针对巡察反馈的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了廉洁从业分析。5月,驻财政局纪检组对市城镇投公司及其子公司高管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宣讲。驻财政局纪检组安排专人,配合市纪委监委对涉粮相关责任人开展审查调查,督促市城镇投公司及市润农公司开展巡察整改。

(五)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彻底,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建立上不完善

14.落实整改“两个责任”不到位。

(37)针对“审计反馈个别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市润农公司已于2022年2月25日将资产出租收入上缴财政。2022年3月16日市润农公司收回2018年1月至8月无依据发放的通讯交通补贴。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市润农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历年来审计报告中指出的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发放保管量工资、补贴收入挂账等各项问题进行梳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调查处理情况。市纪委监委、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已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整改工作。市城镇投公司制定《巡察审计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市城镇投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巡察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形成以整改促管理的良性循环。

(38)针对“个别问题整改我行我素”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调查处理情况。市润农公司对审计指出的未整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市城镇投公司党委已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二是规范行为。市润农公司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制定保管费用支付审查办法,要求各分站粮食保管期间的劳务用工等,实现先申报、核定工作量、据实报销。

(39)针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两个安全”检查机制。巢湖市国家政策性粮食联合监管办公室要求各委托收储库点按照“一规定、两守则”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完善与粮食管理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对本市域范围内的委托收储企业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组织验收工作。加强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市润农公司加大对下属粮站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加大两个安全贯彻落实力度。

二是开展“两个安全”联合检查。市发改委、市城镇投公司等业务主管部门,扎实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秋季粮油安全普查、冬季安全粮油安全检查、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夏粮收购检查和秋粮收购检查等工作,对全市42家粮食收购备案企业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定整改时限,并及时进行“回头看”。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堵漏洞、补短板,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思想上始终绷紧粮食安全弦,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顺利实施。同时,把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确保粮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2316024,邮政地址:巢湖市姥山路1号巢湖市人民政府综合楼309室,电子邮箱:chfgwbgs@126.com。

中共巢湖市委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