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8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集团)进行了巡察。8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轨道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8月16日上午,市轨道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由市轨道集团党委书记和总经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别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集团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对各项整改任务细化、量化、定人、定责,明确了每个整改事项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每个整改事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措施,确保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为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读书班,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2期党性教育暨党务知识专题培训、5场主题教育集中轮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测试。今年以来,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9次,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有成果。
2.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两个“一以贯之”,通过落实“党建进章程”、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企业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二是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议事规则,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明确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截至12月8日,市轨道集团已召开27次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150余项。
三是规范资源开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2019年10月31日召开资源开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3.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31日,组织召开五年战略规划报告专家评审会,原则通过集团公司五年战略规划报告、业务战略规划报告和职能战略规划报告,明确了集团公司未来发展路径。
二是开展新线土储方案研究,稳定征拆边界条件。目前, 2、3、4号线延长线及6号线一期工程拆迁方案已通过市级轨道交通建设专题会。
三是目前2号线大东门站、西七里塘站实现了语音购票,实现了二维码过闸、银联闪付等多种支付应用。与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成立轨道交通安全发展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科大讯飞等10家企业发起成立安徽省轨道交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四是自8月份起开展运营服务品质再提升系列活动,乘客有效投诉率明显下降。适时发行年、季、月等票种,采用隔站设置的形式在1、2号线24个车站安装除颤仪。安排30名巡查队员分8组在列车上流动巡查,及时制止不文明乘车行为。
4.关于“落实国家战略发展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了《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商业综合规划纲要》,内容包括地铁商业经营规划、地铁广告经营规划、地铁通信资源规划、地铁连接通道规划。
二是2019年6月份以来,每月统计各参建单位中标人员到岗情况,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履约不到位情况的惩治力度。
三是加强列车晚点事件分析,严格按照《运营故障分析定责管理办法》要求对列车晚点事件开展定责,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应急预案体系,新增分公司专项应急预案4项,修订专项应急预案3项,新增3号线现场处置方案6项,修订既有现场处置方案2项。强化运营安全风险辨识深度,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内容,编制“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二是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强化现场扬尘防治检查,加强与环保、建设等部门联动,第一时间对接主管部门,落实整改销号,并及时反馈。8月份以来先后印发通报2起,通报参建单位4家,组织约谈会4次,约谈参建单位12家,70多位参建单位负责人受到了教育。
三是加强盾构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降低盾构施工安全风险。做好盾构机选型,严格盾构始发条件验收,严控盾构穿越重要构筑物施工风险,加强过程注浆控制。严格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6.关于“意识形态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市轨道集团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与轨道公安开展联合整治活动,设立违法传教行为及不文明乘车行为举报电话,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强化安保人员管理,加大巡视力度,加密巡视频率。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官网、“两微一端”、PIS系统、车厢等宣传载体和渠道优势,打造强有力的舆论宣传阵地,形成同心同德谋发展的强大合力。邀请市国资委宣讲团成员进企业开展理论微宣讲,选拔12名来自公司一线的先进典型代表开展“不忘初心担使命、建功立业新时代”巡回宣讲活动,在集团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是立足主题列车载体,设计“十九大精神学习专列”“五大发展 美好安徽”系列主题专列,打造城市移动的红色风景线。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官网等线上渠道和各类安全宣讲、共建活动、排队候车日、车站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等线下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明乘车宣传活动,提高市民文明乘车意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轨道建设发展的各个方面,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支部提升建设考评定级考核细则》,完善建设、运营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制度,梳理排查、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三是加大变更制度宣贯,严控变更管理流程。根据《合肥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合政办〔2018〕64号文)及时修订了《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同时为满足变更管理需要,编制了变更工作公司内部管理细则。通过组织培训、考试、观摩等方式,提升业主代表岗位履职能力。
四是加大廉洁从业教育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持续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和内容,开展2019年中秋、十一两节期间“四风”监督专项检查等。
8.关于“监督责任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两个责任”落实要求,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兼职其他业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的职责定位;纪检监察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处罚。
二是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的监督力度,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职履责不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提醒。违规乘坐一等座的差价款已全部退回。
三是制定《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业主代表考评与监督办法(初稿)》,加强业主代表管理,加强靠前监督,体现监督即关怀,严管即厚爱。丰富监督手段,开通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作风问题举报邮箱,并及时回访、反馈。
9.关于“企业纪检监察体制不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公司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
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重点帮扶、经常提醒。加强招投标程序监督和日常监督。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设置纪检委员专用台账,记录对支部党员监督、谈话情况。
10.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属国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0月底已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了两部超标车辆拍卖申请,预计12月完成公开拍卖流程。
二是结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精简务实、突出重点、共享成果的原则,统筹管理,以印发通知的形式,对外出公务和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与强调。
11.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规范办文的通知》,坚持发短文,发扬“短时新”文风,力求简洁精炼,提高文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精简检查项目,统筹规范基层党建督查检查,不以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展板资料、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落实标准,不以微信工作群、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实际工作评价。加强资源共享,减轻基层负担。
三是按照“四个同步”要求调整党组织架构,成立建设分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直属党委,按照工作地点和班制调整划分基层党组织。
1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控管理,建立财经纪律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对公司经济活动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公司财经纪律。
二是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参照行业模式将已竣工验收的1、2号线违约金按全额冲减工程成本。
(三)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1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副书记充分履行党建直接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党建“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党建“两个1%”要求,建立专职党务人员队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比例落实党建工作经费。
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今年以来,市轨道集团党委持续加大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力度,通过召开现场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调研13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到基层上党课16次;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14.关于“党的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党员“政治生日”等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注重向一线倾斜,切实在源头上严把党员“入口关”。2019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全部参加市国资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并顺利取得结业证书。党员发展工作按时完成。
三是持续擦亮“轨道先锋”党建品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正能量,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着力抓好青年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大企业文化宣贯力度,讲好轨道故事,提升职工凝聚力、组织战斗力,推动集团宣传思想工作不断提档升级。
15.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没有落实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公司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程纪实,坚持“凡提四必”,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程序。突出抓好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核把关。
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细则,加强对干部的全过程管理,制定落实干部管理配套制度,包括考核、重大事项申报、公务出差、出国(境)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落实。
三是严格干部档案管理,进一步抓好新提任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明确归档内容和时限的要求,规范整理装订,细化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规范档案管理程序。
四是根据集团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制定管理人员培训五年规划,结合企业现阶段人员结构性缺乏特点,统筹操作技能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和职能管理类人才的梯队建设和教育培养。
(四)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方面
16.关于“审计整改落实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轨道3号线土建5标、土建6标、土建7标多支付土方外运费用已扣除。目前1号线37个项目已完成结算,2号线4个项目已完成结算。
二是加强对独立第三方审核机构评估成果文件的审核把关,协调轨道交通跟踪审计组提前介入,把好投资控制关口。
17.边巡边改。
整改情况:对违规违纪、履职履责不到位问题加强监督,一经发现,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持续巩固整改落实成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做好结合文章,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目标和任务上来。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和“常”上下功夫,坚持举一反三、推进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和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着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确保其发挥效用。
(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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