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以学促行、以查促转、以改促进,推动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以学促行,确保执行精准。组织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结合《规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对新规定进行对照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执行无差错、无遗漏,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精准度。
以查促转,压实执行责任。向监督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单位严格依照规定要求,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查阅受处分人员个人档案、职务任免、级别确定、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等有关资料,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按时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以改促进,巩固执行成效。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纪检监察组将适时开展对各监督单位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处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处分决定,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进一步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