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八个强化”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3-11-06 10:26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为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做深做细日常监督,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坚持“八个强化”,提出“八项举措”,不断提升派驻质效。

强化台账管理。督促驻在单位根据人员岗位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上报党员、监察对象名册。建立日常监督“活页夹”,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动态完善驻在单位党组管理干部廉政档案。督促指导驻在单位定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举措。

强化沟通会商。经常与驻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交换意见。定期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会商机制,常态与驻在单位党组开展会商。定期组织召开派驻工作联席会议,指导内设纪检机构履职尽责。

强化调查研究。定期深入驻在单位及其二级机构,通过个别谈话、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对驻在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以及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参与驻在单位组织的党建活动、调研培训、走访慰问等。

强化纪律教育。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积极协助驻在单位抓好“清廉机关”建设、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工作。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编好用好《清风廉韵》特色简刊。

强化谈话提醒。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做到谈话常态、全员覆盖。对凡是新进的、新提拔的、新交流的全部开展任前谈话,做到提醒在先、预防在前;对干部身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集体约谈关键岗位主要负责人。

强化事项报备。对赴外省市学习考察、培训参会以及出国(境)、请销假、婚丧喜庆等事项报备情形进行明确,要求驻在单位在做好审批工作同时,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备。

强化监督检查。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会等重要会议,加强监督指导,强化源头防控。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紧盯“六大”重要节点,认真开展明察暗访,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聚焦重点难点,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巡视巡察、财会审计等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力度。

强化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组地”联动,做到应核尽核、应查尽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工作。深入开展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