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合肥市纪委了解到,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红脸出汗”谈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对党员干部进行“红脸出汗”谈话。
每月排查汇总一批“红脸出汗”谈话名单
“红脸出汗”谈话如何开展?《通知》提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分层实施。谈话的主体,是党员干部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
对谈话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按照新颁布的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成立由纪委监察局领导同志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信访、案管和机关办案等部门参加的“红脸出汗”问题排查小组,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坚持每个月排查汇总一批需要谈话的问题和对象;对影响较大、需要及时谈话的问题和对象,可视情随机排查、及时提出。
热衷烧香拜佛等8类问题将被约谈
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会被“红脸出汗”谈话?
《通知》明确,凡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廉政勤政、选人用人、道德品质、生活作风6个方面,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对党的纪律执行力不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或娱乐活动安排、与管理或服务对象共同出行旅游费用解释不清、懒政怠政或为官不为、热衷烧香拜佛等宗教迷信、违背家庭美德生活不检点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8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规定,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或问题性质不太严重,又主动改过,本来属于轻处分,但符合第二种形态转化为第一种形态要求的,都应当对其进行“红脸出汗”谈话,使党员干部在“破纪”之初,就被监督的探头发现,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谈话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备查
《通知》指出,要通过对党员干部“红脸出汗”谈话,对反映不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问题轻微的,在批评教育之后给予了结;对与组织掌握的情况不一致的,再作进一步核实;对我行我素、隐瞒问题、对抗组织的,要从严审查处理。要把谈话的结果,纳入廉情预警系统,实行“一人一档”,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备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综合考评之中,作为衡量运用“四种形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成效的重要内容,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用释放出来。
《江淮晨报》2016年10月21日 (徐晋 晨报记者 于巧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