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合肥市委于近日向全市印发《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时发出《家风抵万金——致全市领导干部的一封公开信》。
领导干部自律也要正家风、严家教
《通知》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是反映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窗口,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群众不仅关心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问题,还十分注意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亲属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
在同时发出的公开信中提到,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亲属也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有的领导干部还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和“面子”,用在为子女、亲属等非法牟利上。凡此种种,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绝不可以低估。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亲属,真正做到正家风、严家教,坚持不懈地把家风建设抓下去,以良好的家风展示清正廉洁的从政风范。
领导干部要过好“亲情关”
此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次把家风写进党内法规,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通知》指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涉及内容广泛、形式多样。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和维护自己良好的形象,为家庭成员和亲属作出好样子。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学习优良家风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和亲属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带头破除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树立良好家风,引领社会风尚。各级领导干部要过好亲情关特别是配偶、子女关,对他们的言行多操心留神,多听各方面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批评纠正,严禁他们利用权力影响谋取特殊照顾、谋取不正当利益,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干部选拔任用也要考核家风建设
对于家风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抓好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要把开展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综合考评之中,严格进行考核。对因领导不力、督查不严而造成家风建设任务不落实的,必须按照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规定,严肃予以问责。
要把家风建设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干部述职述廉述德等活动之中,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江淮晨报》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