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合肥市纪委组织的“问政·合肥——政风行风面对面”媒体联动活动中,合肥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受市民问政。问政中曝光了多起市民投诉环境污染问题。9月8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召开通报会,对曝光问题一一做出回应。
问政“大考”要留下警醒印记 市监察局:对于环境违法案件要敢于亮剑
“九起案例,调查处理意见中,对于涉及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式都是‘批评教育’,一个都没处理,这是过不了关的。”合肥市监察局副局长唐明德说。
“批评教育不是问责方式,既然要通过问政来‘大考’,就要留下印记,要起到警醒作用,问题说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唐明德表示,如果环保部门对于投诉案例中,相关责任人的失责不进行处理,则市纪委将进行问责。
“一些案件中相关责任人监督不力,发现及执法的时候,并没有及时督查。”唐明德表示,要形成上下联动机制,严格执法,对于环境违法案件要敢于亮剑,出现问题立刻处罚,不搞“下不为例”,不能当“老好人”。
案例一
曝光:大房郢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各类小作坊隐蔽生存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能与不能”有着明确的规定。
不过,《问政合肥》栏目中却曝光,在庐阳区林店街道大房郢水库一级保护区内,腻子粉厂、废品回收站、畜禽养殖一直在隐蔽生存。
回应:排查出的环境隐患将协调处理 大水缸水质并未被污染
“庐阳区环保局于8月24日联合相关街道工作人员前往曝光地点,发现情况属实。现在,林店街道卫田组腻子粉厂堆放的成品、半成品已经搬离完毕,生产设备及违章搭建棚已拆除完毕。杏花村街道阮小郢水库边的旱厕、废品回收点和村民散养鸡鸭的鸡鸭点已经清理完毕。”合肥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磊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
“这几年,环保部门在大房郢水库保护区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但这一次现场检查,仍然发现了较多环境隐患,排查出小废品收购点3处,小加工作坊3处,苗木花卉种植2处,鱼塘养殖1处等。”赵磊告诉记者,对于发现的问题已报请庐阳区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这些隐蔽的小企业、小作坊,是否对“大水缸”的水质造成了破坏?对此,合肥市环保局局长王斌表示,环保部门对于大房郢水库设置了监测点,一直在进行水质实时监控,并没有发现问题。
会上还透露,庐阳区环保局将对辖区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以及畜禽养殖户进行一次彻底摸排。
案例二
曝光:槽罐车来加了点“料” 清水塘一夜变臭
今年夏天,家住庐江县台创园施湾村八组村民的日子并不好过。
当地村民介绍,8月1日,村里来了两辆槽罐车,往水塘里投放了不明物质。随后的两天时间里,水塘里的鱼出现大量死亡,水质也由清变浊,臭不可闻。
在《问政合肥》栏目中,台创园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塘已经被征收,所倒不明物质也并非有毒物质。但这样的回应村民并不买账。
回应:槽罐车不是“投毒”而是做水质净化实验
昨天,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台创园已将这口水塘进行征收,并与庐江中科绿世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公司)签订协议,中科公司按协议支付了土地款,取得了旱塘及周边土地(共237亩)使用权,从事农业技术研发、农作物种植等,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其生产经营项目已编制环评文件并于今年7月通过专家论证,目前在等待县环保局批复,项目主体工程尚未建设。
根据调查,中科公司派出的槽罐车往水塘里投放的是一种名为“洛东酵素溶液”的物质,总量为14.3吨,目的是开展水质净化实验。
市环境监察支队进一步解释说,“洛东酵素溶液”的成分是枯草芽孢杆菌、豆粕、脱脂米糠,具有净化水质、预防水产动物病害发生的作用,不属于有毒有害化学品。目前,已用生石灰对水塘进行消毒处理。
不过,市环境监察支队表示,中科公司在环评尚未获批的情况下,未经环保部门许可,擅自利用鱼塘进行实验作业,无应急防范措施,且因洛东酵素溶液投加过多造成死鱼事件,庐江县环保局应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对塘水水质现状进行跟踪监测,答复投诉人。
案例三
曝光:环城路晚香亭饭店废水油烟排放不合规
在《问政合肥》栏目中,曝光了包河区环城南路1号的晚香亭饭店环境污染问题。
据了解,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废水经集中收集后由水泵排入市政管网,但两处油烟管道均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实行高空排放且未建隔油池。
回应:
未按照规定履行环评文件变更手续 已责令停业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8月,合肥晚香亭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与安徽同庆楼餐饮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剥离,现在饭店的实际经营权为合肥晚香亭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晚香亭饭店的经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未按照规定履行环评文件变更手续。
目前,包河区环保局要求该饭店于2016年9月25日前完成环评文件变更手续,整改完善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市环境监察支队表示,包河区环保局前期虽未接到关于该饭店的投诉,但该饭店2010年12月报批了环评手续,至今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存在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将两处油烟管道高空排放且未建废水隔油池等违法问题,说明包河区环保局未对晚香亭饭店实施有效的日常环境监管。
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求包河区环保局应责令该饭店停业整改,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待完成环评文件变更手续,完善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后方可营业;此外,辖区网格人员存在对区域网格内排污单位疏于管理,应予以批评教育。
《江淮晨报》2016年9月9日 (徐晋 晨报记者 于巧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