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昨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
巢湖市中垾镇中垾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丁东生违规申报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中垾社区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时任社居委副主任的丁东生在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以其妻子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并获取补助资金。2019年11月,丁东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钱款予以收缴。
肥西县柿树岗乡袁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廖军违规申报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6月,廖军违规将其父亲以低保户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并领取补助资金。2019年6月,廖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款项已主动退缴。
庐江县罗河镇新生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洪日长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5月,新生村张庄组王某被评为低保户,后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王某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洪日长作为包片村干,未能及时发现有关情况并将王某从低保系统清退。2019年7月,洪日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问题已经整改。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有的优亲厚友申报补助资金,有的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基层村居干部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纪律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致使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和纠治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持续强力震慑,为脱贫攻坚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
(徐晋 记者 苏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