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纪检监察干部用行动来践行忠诚

发布时间:2018-07-25 16:56 浏览量:

以鲁炜、“陈、杨、周”严重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最近通过集体学习、分组讨论、自我反思等多种形式,使我们精神得到洗礼、灵魂深受触动。对照自己平时工作,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我逐步认识到,讲忠诚是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严纪律是党员干部的做人底线,立政德是党员干部的职业素养,“讲严立”实质上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做人做官做事的“三要素”,缺一不可。

忠诚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文化,忠诚是评价一个人可靠不可靠、担当不担当的基本标准。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忠诚于人民,这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党性原则,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始终坚持的理念。这就要求我们要有坚定的立场信念,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情况,始终牢记使命,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犹豫、不动摇、不彷徨,不放弃,尽心尽力地履行好自己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理论学习上真用功。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是政治上清醒和坚定的基础。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否则就容易得“软骨病”。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理论素养都是管思想、管信念的,也是管方向、管全局的。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自身思想理论建设。学以立德,提高境界。无数事实表明,“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党性。”只有学习搞好了,知识丰富了,才能提高思想素养和精神境界,才能胸怀宽广、品德高尚。而思想境界高了,道德修养加强了,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能在合适的位置上,自觉地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勤奋工作,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党的宗旨。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执纪监督上敢作为。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纪国法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但是,遵纪守法绝不是消极懈怠的守,决不等于墨守成规、麻木守旧,更不是要禁锢思想、限制活力,而是在遵纪守法基础上主动作为,在行止有规中迸发勃勃生机与活力。如果拿“守纪律”、“讲规矩”当借口、做“挡箭牌”,该作为不作为、该亮剑不亮剑,就会变成消极的守规矩,这种不作为就是逃避责任、懒政怠政。因此,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和敢担当、有作为有机统一起来,就要遵守党章、党纪、国法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在守规矩的前提下敢担当、想干事,在敢担当的要求下守规矩、会干事,在守规矩、敢担当的基础上有作为、干成事,以严格监督执纪来践行对党的忠诚。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德行操守上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曾系统地阐述了“政德”的核心要义,即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身正志坚、端方严肃。立政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锻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努力提高自身的拒腐拒变能力。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不拿组织原则做交易,不使执纪监督走过场,不让道德行为失准星,要更加珍惜今天的工作岗位,更加珍视现在的幸福生活,更加珍爱家人和同事,只有时刻心怀感恩、感激、感谢,才能精神丰富,情操高尚,境界高远,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廉洁修身齐家,用忠诚、干净、担当来宣誓初心。(肥东县纪委监委   李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