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组来到嘉山路街道开展巡察工作。按照巡察程序,动员会过后就开始个别谈话,我配合张组长找人谈话并负责记录。只见一位中等个子、皮肤略黑,五十多岁的男同志,迈着大步走了进来。街道同志介绍:这是板桥社区的沈书记。
在张组长简单介绍巡察相关事项后,沈书记就如数家珍地说了起来:“我们原来是板桥村,村里有张、迟、邵三大姓,三家沾亲带故的占90%。后来改为社区,现在有13600多户,常住加流动人口3-4万人,是个大社区。近两年街道对社区支持帮助很大,对菜市场进行了综合整治,群众都很满意!但是社区范围内13个小区只有一所小学,教育方面配套少了点。”
“这么大的社区,又是村改居,一定不好管理,也许有什么不规范的地方”我心里嘀咕着。
果然,张组长发问了:“板桥村改为社区,村里原来的资产也带过来了吧?”
“有一个商业大卖场和一些房屋,现在都在出租。大卖场租给超市,是通过招投标的,那几间房屋没有招投标是‘揭租’的。”
“‘揭租’是什么意思?”我心里的疑问伴着张组长的问题蹦了出来。
“呵呵,这是咱们村里的老规矩了。”沈书记爽朗地一边笑一边解释,“像这样的小房子租金不高,租户也经常换,以前村里就有‘揭租’的规矩:前一个租客走了,就在这间房子门上贴上公告:原来租金500元/月,一周之内有愿意出550元、600元……到村办公室登记,出价高的就可以‘揭’公告租下来。”
“原来是这样,这个制度很公平,也很管用啊!”我心里想。
“这几年上级对作风效能督查是越来越紧,咱们社居委的要求也得严起来才行。我们还有一项制度,是对社区工作人员因失职被上级通报、点名批评的要按章处罚。社区是个大家庭,就像家庭名誉你要维护吧?损坏了社区荣誉就得受罚,我带头遵守纪律、接受监督,站在‘公’字上,大家都能理解。”
“街道的领导家里办大事你们可参加过,出过‘份子’吗?”张组长又发问了。
“这事别说街道了,咱们社区就有规定。以前在老村书记当家的时候,村里的工作人员每到过年常拎着烟酒年货去拜年,过完年老书记过意不去,又回请大家吃饭,村里老百姓就有议论‘是不是拿村里的公款吃喝啦?’到我这就定了规矩:社区的工作人员谁都不准来我家拜年,我家办大事不通知你们,你们别见怪!”
张组长笑了起来,“这个规矩很好,那大家就真的不来拜年啦?”
沈书记接着说,“刚开始还是有人拎着年货来,等走时我把东西塞还给他,他还不高兴,说书记你可是‘精味’我们,看不起人。我就跟他解释:既然定了这个规矩,村里老百姓都看着呢,必须得守规矩。后来大家慢慢适应了,过年都发短信给我拜年!”
听到这儿,我心中涌起了对沈书记的敬意,也由衷地感到高兴:咱们巡察除了深挖问题,也能挖到“宝贝”啊!谈话结束时,我急切地对沈书记说,“你们社区的这些制度,我想好好学习一下!”送沈书记出门时,一束春日的阳光照射进来,我觉得浑身暖暖的,充满了干好工作的信心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十八大后,党中央就着力建好制度的“笼子”,大到“中央八项规定”,小到街居各项制度和“村规矩”,这些公正严明的法规制度使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篱笆越扎越紧,也正成为我们共产党人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始终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的行为准绳。(瑶海区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