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书香】简析明朝纪检人员选拔的“五必”原则

发布时间:2019-09-23 16:07 编辑:高功福 浏览量:

纪检监察制度自古有之,作为中国历史上监察制度最为完备的一个朝代——明朝 ,对纪检人员——言官的选用标准也以严格著称。正是这种严格造就了明朝纪检队伍过硬的素质,甚至在政治黑暗的明末仍然有无数言官敢于揭露腐恶,为挽救国家奔走呼喊。

一、必须是科班出身知识渊博之人。除某些特殊情况外,明朝的言官一律要求是科举进士出身,尤其是到了明朝中期间之后,非“进士甲科”皆不得选为言官。在对言官的学历做出严格要求之外,明朝还注意考察言官学识,要求言官要有渊博的文化知识,能够以古比今,通晓祖宗之法,从而能够及时发现皇帝和百官违法违纪的地方。

二、必须是清正廉明有勇有谋之人。明英宗要求言官必须做到“必公,必正,必廉、必勤,知无不言,言则必到”,要“外振正直之气”,“内存忠厚之心”。对上要忠心耿耿敢于直言纳谏,对下要心系民间疾苦敢于为民做主,对百官要明辨是非敢于揭露丑恶于公堂,对自己要处事端正、爱惜名节。同时在言官的选拔过程中也非常注意个人能力和胆识考察,对于胆小怕事、鲁莽冲动、患得患失的人员一律不予以任用。要求言官要有勇有谋敢于且善于与恶势力做斗争,为了国家能够“国而忘家,忠而忘身”。

三、必须是年富力强言辞出众之人。由于考虑到监察工作的复杂性,明代在选拔监察人员的过程中对人员的年龄结构有着理性的要求。监察人员既不能是热血冲动的年轻人也不能是身体和精力都已经衰弱的老年人,其年龄限定在30-50岁之间。另外,要让皇帝纳谏和贪官污吏伏法没有过硬的语言表达能力是很难办到的,所以明朝的纪检官员不但要有很强的写作能力,而且也要是雄辩之才,能够与百官争辩于朝堂,能用干练准确的言语揭露贪污腐败和政务之失。

四、必须是信念坚定忠贞不屈之人。明朝非常注重纪检队伍理想信念的建设。明朝的言官是出了名的苦差,官阶低微而且俸禄很低,可是权力又极大,上谏君主,下劾群臣,甚至可以“风闻奏事”。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支撑,言官们很难经得起腐败官员的拉拢腐化。明朝言官遵循的是中国传统的儒家义理思想,在这一理论框架下个人的得失无足轻重,坚守气节最为重要,这是明代言官长期不变质的重要原因。

五、必须是精通政务经验丰富之人。明朝要求言官“识达政体”,意思是要精于政务,一般要有在中央各部门工作两年或者在地方任职三年的工作经验,“不许以新进初仕”充任之。明朝皇帝曾经要求在选拔言官时要“拣老成有识量者,毋用轻躁新进之人”。明朝尤其看重基层工作经历,对于三年考核合格的推官、知县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