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保护自己”,是指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勤于发现自己,完善自己,利用单位赋予你的职责“学会”保护自己。自己保护好了,单位自然就安全了,工作才能向正常化的机制运行。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自己呢?像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刊发一文中指出,严防一些比划、说唱、打盹型干部。这也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梳理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典型表现,以此警戒。而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在联系群众生产生活时,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子,认清自己在做什么?来的目的是什么?要为群众解决哪些实际困难等问题。而不是去了,走走过场,摆摆架子,说道两句,拍个照片,填下表格,写份小结就完事。这种工作态度只会抹杀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也是对自身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更会让群众心寒。
其次,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世故,礼尚往来也是人之常情。亲朋好友之间的聚餐,亲友之间互赠礼品,只要合标准,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聚餐和礼品远超正常交友标准的范畴,将“礼物”掺杂了“私心杂念”,变为利益交换的道具,就会变成了“不能承受之重”。还有在实际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难免遇到一些朋友、同学、亲属讲人情。有的碍于讲面子、感情、关系,又难以破除亲情维系,可能就会做出了违背原则的事情。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世上没有“后悔药”,错了就要担责。那么怎样破除这些障碍,既能保护好自己,又能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这就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严把感情关、亲情关、廉洁关。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给予相应的处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教育和引导自己的子女及家人,又要正确的处理亲情人情,别在亲情面前失去原则,不要在亲人面前率先被“围猎”,再通过亲人的“说服”,最终成为了亲情的牺牲品。要时刻牢记防腐思想之弦,无论何人何事都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为私情而网开一面。“亲情关”,既是对自己的一种考验,也是一种要求,没有讨价还价余地。在自身的交往圈中,多交诤友、益友,避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身正心净,树牢思想防线,才能经得起诱惑和考验。
最后,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担当”和“责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说:“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担当,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处理事务时,要扎扎实实沉下身子,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群众实际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摸清群众意愿,了解群众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敢于担当的干部多了,工作就越好开展,百姓得到的实惠也就越多。责任,就是自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和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责任是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素质,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时不我待和只争朝夕的精神,要将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装在心中。
保护自己!从加强自身建设做起,从小问题入手,从点滴开始“保护”,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单位服务,更多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初心才会矢志不渝。(巢湖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汪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