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6-03 17:08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近日,合肥市纪委监委印发《合肥市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质量提升行动,准确把握适用情形,严格遵循制发程序,完善跟踪督查机制,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

《指引》规定,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使用情形、规范格式、制发程序应按照制发权限、问题性质和被建议对象具体情况,针对性地选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或合并使用纪检监察建议。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应以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依据,力求指出的问题准确具体、责任界定清晰,问题剖析深刻,提出的建议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指引》明确,列出了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不及时、不到位,对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或者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的;廉政建设或者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的等16种纪检监察建议情形分类使用清单。

《指引》要求,按照“谁制发、谁负责”原则,承办部门和派驻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督促落实和分析研判,通过督导调研、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监督、审核整改报告、约谈等方式,督促被建议党组织或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和巡视巡察、信访、案管等相关数据研判整改成效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合肥市纪委监委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