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巢湖市庙岗乡方集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姜功兵索取农户补助款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3年,姜功兵利用其协助政府负责方集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索要坝堰村民组村民龚某某等9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6000元。2018年1月,姜功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相关款项已全部退还给村民。
二、庐江县白山镇马鞍村党总支委员赵光长违规为村民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问题。经查,2016年2月,赵光长在明知该村龙埂村民组汤某某户已经享受货币化拆迁安置政策,相关房屋必须予以拆除的情况下,仍违规为该户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致使该户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7000元。2018年4月,赵光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补助款已予以追缴。
三、肥东县张集乡胡巷村党支部委员、文书何晓妹违规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何晓妹在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2016年仍以其丈夫薛某某的名义申请对家中四间砖瓦房进行危房改造,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2018年3月,何晓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补助款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