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03 14:53 浏览量: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整治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全市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巢湖市庙岗乡方集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方必清违规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经查,2015年6月,方必清虚列中药材种植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并委托个体老板马某某伪造招投标文件,以某建筑工程公司名义中标,骗取扶贫专项资金155013元。其中,130000元用于归还方必清个人以村集体名义向乡政府借取并归其个人使用的借款,其余款项用于投标等环节花费及相关建筑公司的管理费用。2015年7月,庙岗乡方集村以药材种植项目名义向巢湖市选派办申报扶贫资金50000元。2016年8月该款到账后,方必清将该款用于其个人经营活动及房屋装修。方必清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8日,方必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全部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庐江县白山镇鸡鸣村党总支委员、文书、报账员许咸祥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5至2016年期间,许咸祥在具体负责经办鸡鸣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因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致使村民许某某未将4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维修,而是违规用于新建房屋。同时,导致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村民徐某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2017年4月,白山镇纪委将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14000元全部予以追缴。2017年11月28日,许咸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肥西县柿树岗乡赵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启林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6月,姚启林以妻子名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对自建房屋进行翻新。2014年1月,姚启林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在2017年11月组织调查期间,姚启林主动全额退缴上述补助资金。2017年12月8日,姚启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出了部署安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紧盯关键环节,持续精准发力,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以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灵活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发现和揭露问题,认真对问题线索进行自办、转办和督办,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和及时曝光,确保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深入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