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整治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全市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庐江县柯坦镇葛庙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江爱国办理低保时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6年,时任葛庙村党总支副书记江爱国,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其岳母郭某某不符合申报农村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为其办理农村低保并享受低保待遇,共领取低保款14197元。2016年12月,柯坦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江爱国党内警告处分。郭某某的低保资格已被取消,其违规领取的低保款全部予以追缴。
2.肥西县山南镇小井庄村原党委书记郭宏祥套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0年7月至11月,时任小井庄村委会主任郭宏祥,利用土地整理项目之机,多次通过虚列无主坟及修塘补助方式套取国家土地整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12000元,用作处理村集体有关费用支出及发放村干部补助,其中村干部合计领取补助32000元,郭宏祥个人领取8000元。2017年7月,经山南镇纪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镇党委会议同意,给予郭宏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套取和领取的资金被全额追缴。
3.肥东县牌坊乡兴庙村干部吴长宽、王凤才接受危房改造户宴请及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3年8月,时任兴庙村委会主任吴长宽、兴庙村计生主任王凤才,在牌坊乡新丰大酒店接受兴庙村危房改造对象吴某某(低保户)宴请,花费1200元;2016年5月,他们又分别收受另一危房改造低保户金皖香烟一条,造成较坏社会影响。2017年7月,牌坊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吴长宽、王凤才党内警告处分,宴请费用及收受礼物已退还。
4.巢湖市柘皋镇建和村聘用干部沈水生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时任建和村聘用干部沈水生为五保户赵某某申报危房改造项目,相关部门审核确定补助资金20000元。赵某某请沈水生代为寻找施工人员翻建房屋,待房屋翻建并通过验收后,再由沈水生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支付给施工人员。后该笔资金拨付至沈水生妻子何某某账户,沈水生将19000元支付给施工人员,剩余1000元截留侵占。2016年12月,沈水生才将侵占的1000元补助资金还给赵某某用于其房屋维修。2017年5月,柘皋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沈水生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今年是我市推进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同扶贫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以整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保障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基层巡察、专项整治的重点,紧盯关键环节,持续精准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沉下身子、瞪大眼睛,灵活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机动巡察、明查暗访等方式,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坚决防止扶贫工作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现象,严厉查处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行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以严格监督执纪,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