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05 13:04 浏览量:

近期,长丰县在坚决贯彻市纪委、监察局《合肥市推行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合纪发〔2016〕11号)精神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目标,以创新监督方式、打破地域界限、有效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力量为举措,着力解决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工作质量不高等现实问题,创新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紧密联系实际情况,突出长丰地方特色

市纪委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并在筹建工作中给予重要指导,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把协作区机制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做出成效、做实成效。县纪委相关人员到阜南、濉溪等地考察学习,多次召开有关方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充分调研、反复酝酿的基础上,县纪委常委会形成实施意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出台了《长丰县推行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长办〔2016〕44号)。我们开展协作区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实现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全覆盖。统筹兼顾县直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就近协作、统筹调度、优势互补、增强合力的原则,在全县划定了南部乡镇、北部乡镇、县直单位等3个协作区,实现了协作区工作对县直单位、乡镇(开发区)的全覆盖。

(二)统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3个协作区与派驻机构驻在单位相衔接,县纪委派驻南部纪检组、北部纪检组、派驻(巡察)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兼任3个协作区工作室常务副主任,分别确定1至2名协调联络员,负责各协作区工作室材料收集、联络协调、后勤保障、分析总结等工作。近期,新组建1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分局),对部分驻在单位进行了调整,实现了派驻工作对县直单位、乡镇(开发区)的全覆盖。

(三)细化协作区工作流程。在信访受处上,明确了信访件的三大来源以及处理的三个层级(县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举报,由信访室按程序转办;案发地乡镇区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的需协作区工作室调查的信访举报,由案发地乡镇区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向分管协作区领导汇报同意后,经信访室登记,交协作区工作室协调组织力量办理;其他需交协作区工作室协调组织力量办理的信访举报,经信访室登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办)。对乡镇、县直单位接到的一般信访件的受处也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在纪律审查上,明确了案件初核、立案调查、案件审理、违纪处理、案件材料归档保管、违纪款物追缴处理等六大流程,为纪律审查工作形成了规范性的工作方法。

(四)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扎实推进协作区机制。我县在南部乡镇协作区建设中始终做到高度重视、高位谋划、高标推进。南部乡镇协作区切实加强场所和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五个一”工作格局,即一个高规格的办公平台、一条高品位的文化长廊、一批高质量的硬件设备、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一套高标准的工作制度。目前,南部协作区办公面积300平方米,建成一个工作室,下设七个工作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共40人,覆盖双墩、岗集、吴山、陶楼、杨庙、下塘、双凤等6个镇和1个开发区,基层党组织664个,党员13656人,镇(区)村两级工作人员1369人。

二、紧紧抓住两条主线,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南部乡镇协作区工作室在工作实践中聚焦“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中心任务,紧紧抓住两条主线,突出抓好重点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务求工作实效。

(一)办信办案抓惩处

1、办信情况。工作室对协作区范围内信访件进行集中登记,并与各工作组对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分析研判,针对信访了结件的办理,制定处置方案。一般信访件由各工作组互办或自办;较难解决的信访件由其他工作组相互合办;重复、越级等重点信访件,由工作室一名工作人员领办,有关工作组参与办理。协作区成立以来,共初核信访件31件,其中工作室领办5件,各工作组合办6件,各工作组互办8件,各工作组自办12件,信访了结件15件。信访件反映内容主要是镇村干部在管辖区范围内,涉及对工程领域及国家政策惠农资金领域的“吃拿卡要”行为、转包承揽工程、村级财务不规范、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通过信访了结件的查办,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了事实,化解了干群矛盾,使信访件数量居高不下的状况得到有效解决。

2、办案情况。针对协作区范围内的案件,工作室与各工作组联合制定调查方案。工作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组联合办案,对立案件调查方向、调查取证等进行把关,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确保案件调查清楚、证据确凿、查处到位。对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案发地党组织或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立案处理。对案件涉及问题、发现线索进行深挖,有可能成为大要案的案件,移交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或司法机关查办。协作区成立以来,共立案16件,给予党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通过办案,使违纪者得到应有惩处,起到了警示作用,遏制了一些党员干部贪腐的念头,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同时也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提高了党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任和支持。2016年,南部协作区共立案36件,比上年增加4件,增长12.5%,信访件成案率21.4%,比上年提高9.2%。

(二)监督巡察抓预防

1、明确监督重点。工作室重点监督协作区范围内各镇(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情况。针对一些矛盾突出、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区,瞄准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开展重点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

2、拓宽监督渠道。协作区工作室建立巡察制度,对协作区内各乡镇(区)实施巡察,分日常巡察、专项巡察、重点巡察3种方式。同时还采取互查、抽查、暗访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

3、加大监督力度。加大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酒桌办公、公车私用、执行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14起,开展“红脸出汗”谈话16人,立案查处3人。如在巡察中发现吴山镇胜岗村3名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及时通知该镇纪委给予立案处理。

三、综合运用三种方式,提升协作区工作质量

南部乡镇协作区坚持优化组织框架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协作职能,注重灵活性,做到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在工作实践中,主要运用三种方式。

一是上下联动抓领办。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和重要巡察任务,明确由工作室领办,抽调有关乡镇区工作组参与,整合协作区纪检监察人力资源,提升工作层次,增强工作的威慑力和执行力,做到重拳出击,快速查处。成立以来,共领办案件5件,开展重要巡察活动1次。如反映岗集镇黄埔村干部参与投资办厂入干股分红和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工作室对反映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认为线索清晰、明确,真实性较大,可查性较强,成案率较高。工作室指定一名办案人员领办,第二、第三工作组联合成立调查组进行初核,及时调查取证,突击问话,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现已对3名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二是优势互补抓合办。对于协作区内乡镇不便不易办理的案件和巡察任务,工作室进行统筹协调安排,调配其他工作组办理和巡察。通过乡镇区合办,集中办案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既解决了乡镇区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也增强了各乡镇区纪委的大局观念和配合意识。成立以来,共合办案件6件。如反映岗集镇松棵村党支部书记,涉嫌对本村辖区内工程施工的4个公司“吃拿卡要”、申请水利工程套取国家资金、向养殖户索贿、计划生育、低保户等问题。工作室对反映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认为线索较多,涉及面广且复杂,问题信息来源含糊不清,核查工作量大。工作室安排第五、第七工作组联合进行初核,圆满完成工作。

三是换位履职抓互办。对于普通案件和日常巡察,由工作室统筹或乡镇区申请,开展各工作组互办工作。通过工作组互办,拓宽了办案、巡察的渠道和手段,优势互补、扬长避短,避免面子问题和人情现象,增强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定程度上解决不想办案、不愿办案、不敢办案的问题。成立以来,共开展互办案件8件,开展互巡1次。如反映下塘镇牌坊村报账员重复报销发票的问题。工作室对反映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线索真实性较大,可查性较强,成案率较高。工作室指定一名办案人员牵头,第一工作组查办,第七工作组配合,核实该报账员重复报销涉案金额8000元据为己有,该案件已移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处理。

四、充分发挥四大作用,协作区工作初见成效

经过努力,我县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启动迅速,开局良好,已初见成效。

一是沟通协调,发挥了“润滑剂”的作用。协作区扩大了信息范围,提供了工作平台,注重扬长避短,有效挖掘了协作区所有乡镇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潜力,改变过去不交流、不沟通、不配合的局面,让乡镇区真正成为“一家人”。

二是整合资源,发挥了“粘合剂”的作用。乡镇区各有优势和弊端,通过协作区,把各乡镇区的资源整合在一起,有效调动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实现了1+1大于2的工作效果。

三是因势利导,发挥了“催化剂”作用。增强办案巡察意识,强化力量和方式,保质保量查办解决信访件多而复杂的问题。通过协作区的工作开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提高了党的威信。

四是惩防并举,发挥了“防腐剂”作用。加大乡村一级案件查处的力度,一些不易办的案件得到办结,一些不良的现象得到遏制,一些重要的巡察得以开展,有效惩处了违纪者,加大了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力度,真正做到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