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发布时间:2017-05-05 13:04 浏览量:

为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蜀山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相关经验做法被《华东之窗》、《安徽日报》等报刊、网站刊载宣传。

一、创新工作背景

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部署的要求。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要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抓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二是激励全区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需要。长期以来,想干事的干部不仅要勇往无前,克服前进道路中的艰难险阻,还要冒着因工作失误而承担责任,客观上助长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良思想的蔓延。为推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需要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制度机制的需要。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重要内容,与《蜀山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试行)》相呼应,填补了容错纠错制度空白。

二、主要特色做法

一是“八种情形”、“三个区分”,科学界定容错范围。区委出台《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暂行办法》,抓住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明确规定容错的八种适用情形,对全区党员干部在推进制度创新、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重大民生项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运用新方法新模式新技术、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探索性试验或为推动发展造成无意过失的予以容错。《办法》以支持改革、宽容失误为基本要求,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明确“对”与“错”的界限。

二、“七步程序”、“两个会议”,规范辨别错误真假。分级管理。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区直部门其他党员干部的容错免责受理和认定。镇街园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本级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党员干部的容错免责受理和认定。严格认定。认定容错免责按申请、受理、核实、认定、暂缓、反馈、存档7步程序严格进行。区纪委监察局针对不同事项,牵头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需要宽容的事项实行开放式认定,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会议决定。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做出是否免责的意见,涉及区管领导班子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报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

三是落实责任、跟踪服务,完善全程纠错制度。责任追究。突出“两个责任”,列出责任清单目录,系统地进行权力清单梳理,强化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防止权力超边越界。先后制定出台《蜀山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蜀山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标准(试行)》和履行“两个责任”记录本,以“两单两表两本”落实权力责任。2016年,共问责了5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今年年初,认真开展了2016年度区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工作,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并接受区纪委委员现场提问、民主测评。备案和提醒纠错。对同一类问题频繁出现或同一行业、领域集中出现的易错情形,积极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完善相关制度。区纪委深入探索“1+x”执纪审查模式,注重从发现一个人的问题延伸到解决一类人的问题,从一个问题的解决推动多个问题的解决,由一个层面的治理推动多个层面的治理,由一个领域的规范推动多个领域的规范,充分发挥倍数效应。如该区在办理卫生、商务、国企系统案件中,顺藤摸瓜,挖出大量问题线索,不断从案件中发现、提炼和堵塞廉政风险点,共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提出整改建议18条,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挂钩联系重点改革项目。对于问题复杂、存在较大风险的改革创新项目,加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纠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保障重点改革项目顺利推进。2016年,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配合区委、区政府,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任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是强化运用、严明纪律,奖罚分明合理免责。对于结果认定予以容错的,不影响干部提拔使用和年度考核结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审计结果运用中免予追责或处理;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中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保护和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严格容错免责纪律,严禁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对发现问题未及时协调落实妥善处理措施,致使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必须处理,不得申请免责。2016年,区纪委对区商务局、城投公司等借改革创新之名行假公济私之实等违纪行为毫不容忍,严肃查处问责。

三、创新工作成效

一是营造了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容错免责机制出台后,为敢想敢干的干部消除了后顾之忧,给敢于改革创新的干事者撑腰鼓劲,有助于激发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形成“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用人导向,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2016年,全区稳步推进16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实施37项区级重点改革。在全市率先引入征迁项目第三方监督机制,进一步理顺建设管理体制;率先在全省公开招标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库、人事考试服务机构库,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启动区城投公司、工业资产运营工作、商业资产运营公司整合重组,做大做强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系统改革创新举措,不断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有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有效推动了区委区政府工作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与《蜀山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试行)》相呼应,有效传导了区委区政府的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在全区形成快速落实、强力落实、有效落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任务的落实推进,更好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更好、更优质地服务于人民群众。2016年度,全区转型升级加快步伐、城乡面貌持续改善、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国际电商园快速发展,跨境电商综合管理区建成使用,一大批国家级、省市级大项目投入建设,各项经济发展数据均保持10个百分点以上的增长速度。蜀山区荣获“全国综合实力、最具投资潜力、新型城镇化质量、创新创业”四个“百强区”称号。三是健全完善了廉政建设制度机制。近年来,蜀山区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先后出台了《蜀山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蜀山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蜀山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蜀山区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规定》等制度文件。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从制度层面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关爱,鼓励干事、宽容失败,填补了制度空白,体现出纪检工作的人文关怀。该区笔架山街道文博苑社区成立两年多时间,这个硬件设施说不上好、软件设施也没什么优势的社区,却推出了不少“吃螃蟹式”的创新,合肥首家社区立体童书馆、蜀山区首家社区便民食堂、全市率先试点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等等,给群众送上了不少实打实的服务。诸多的创新,这对街道党工委委员、社区书记肖金玉来说,是鼓励,也是压力。他说:“好几个项目,我都是顶着压力做的,一来怕干不好,二来怕惹非议。这个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台,让我吃了一颗‘定心丸’,以后,我们要大胆探索,创新推进更多为民服务的好事实事”。像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让敢于创新、敢于突破的干部不再畏首畏尾,为他们增添一份“底气”,从制度层面鼓励干事,宽容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