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真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长丰县双墩镇水岸人家拆迁安置群众吴大哥手捧产权证激动地说。
近日,双墩镇纪委日常监督走访中,了解到吴大哥因病需用回迁房抵押贷款,却因房产证未办受阻。经查,作为长丰县最早的安置小区,水岸人家因建设资料残缺、竣工验收手续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2000户安置户无法办理产权证。
双墩镇纪委迅速行动,联系县不动产登记南部分中心,联合多部门开启“绿色通道”。考虑吴大哥行动不便,社区干部代办申请材料,登记中心启动“容缺”办理,专人审核,当天完成登记出证。出证后,双墩镇纪委和不动产登记南部分中心工作人员亲自登门将产权证送到吴大哥手中,并详细了解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和诉求。
为解决该小区其他安置群众办证难问题,双墩镇纪委将情况向上反应,长丰县纪委立即协调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开展座谈会,协商达成“容缺”办证意见。在保障核心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先行办证再完善其他材料,水岸人家二期安置群众因此拿到产权证。
“等了这么多年,终于拿到这个小红本了,也算是吃上定心丸了!”一位安置群众开心地说道。今年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十周年,产权证不仅是对房屋产权的法律确认,更是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长丰县纪委监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已督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11个小区完成产权登记“容缺”办理,惠及居民16225户。
“我们将持续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推进全县不动产登记‘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既‘安居’又‘安心’。”长丰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