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防止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影响合肥轨道健康安全发展,今年以来,市轨道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动与合作方纪检监察机构建立联动机制,打通纪检监察合作通道。
建立签约机制 ,除与中标单位签订主合同外,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以合同条款的形式规定双方廉政责任及违反廉政协议条款的相应处罚方法,增强靠前监督预防作用。
建立通报机制,及时通报双方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反馈对方移送的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情况,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建立座谈机制,针对工程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座谈会议,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构建评估机制,合同履约结束后,市轨道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还对合作方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及合作方纪检监察机构配合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作为今后评标的参考因素。
下一步,市轨道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确保市轨道集团成为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有企业贡献力量。